談到東方民族音樂的旋律和調式,我們自然會想到五聲音階。古人用 宮、商、角、徽 (讀“指”)、羽來分別代表這五個音,相當於今天人們所熟悉的西式唱名 do re me sol la。這套音律名早在春秋時代已被正式採用。“管子-地員篇” 中更有獲取這五個音的(樂管或弦長)長度單位:宮81,商70,角64,徽 108以及羽96。也就是說如果假定一個吹奏時能發出固定音高的管子(和管仲名恰好重迭,嘿嘿。不過那是巧合) 樂器的長度為81個單位,而且把它發出的音叫“宮” ,那麼把管子截成70個單位時所發出的音高就是上方二度的“商” 音。把管子再縮短成64個單位,所發出的音高就是原宮音上方的大三度的“角”音。
至於“徽”音和“羽”音所對應的管長為什麼反而比“宮” 音所對應的長度更長,答案在於所謂的” 三分益損“法。這是我們老祖宗發明的一種”五度相生“原理:將管子長度去掉三分之一,就能獲得上方五度音。用這種逐級生成上方五度音的方法,再加上” 二分八度益損法“(這是筆者發明的用詞,意思是管子縮短1/2,則正好獲得一個高八度音。反之,若管子伸長一倍,則正好獲得一個低八度音。顯然古人是知道這一原理的) 就可以獲得同一個八度內的宮商角徽 羽 (do re mi sol la) 這五個音。舉例如下:從宮音81 開始,截去1/3長度即獲得上方五度音徽 (sol) 。這時長度正好等於54。將之擴長一倍得到一個低八度的徽 108 (這裡用到的就是筆者所說的二分八度益損法)。由此再截去1/3,獲得上方五度,也就是原來宮81的上方二度音“ 商72 ”。(為什麼原文記錄是商70?答案留給讀者自己思考) 。在商72基礎上截去1/3,則獲得商72的上方5度音,即羽48。將之擴長一倍得低八度羽96。最後截去1/3,得角64。這樣,同一個八度內的宮商角徽羽就湊齊了。同樣的比例也適用於絲弦樂器,自不待言。2500多年前的古人沒有現代物理學長度與振動頻率的概念。但靠着反覆摸索,竟然也能總結出這樣一套三分益損的五度相生原理,的確是件十分了不起的事。值得萬公公和ET們帶領五味男女老少大眾充分地叫悠悠地自嚎一番。但是自嚎之餘,也別忘乎所以。希臘人畢達哥拉斯也在相同時代用他的數學理論給出弦長和音高的規範而精確的關係了。這是題外話。
前面說過,傳統民樂音律名“宮商角徽羽”和今天的西式首調(即 movable do)唱名do re mi sol la 具有相同的功效。它的首音“宮”不是指固定的音高,而是可以靈活運用在不同音高上,就象首調式的 do 不一定是C音一樣。它所表示的只是一種相對音高和音程關係。“宮”的上方是二度全音程“商” ,“商”的上方是二度全音程“角” ,而“角” 的上方則是小三度(一個全音+一個半音) 音程的“徽” 音。“徽” 的上方又是一個全音程“羽” 。而最後“羽” 向上走一個小三度則又恢復到“宮”( 高八度) 。這種不均等的音程關係使得“宮商角徽羽”( 或do re mi sol la) 在一個給定的調式旋律裡面有了各自獨立的意義,而不能任意替換。比如一曲“東方紅” 應該唱成
sol sol-la re-,do do-la re-
就顯得很自然。而不能任意唱成
do do-re sol-, fa fa-re sol –
後者雖然也對,但很不自然,很彆扭。若唱成
re re-mi la-, sol sol-mi la –
則就更顯得有點滑稽了。
雖然“宮商角徽羽” 在功能上等同do re mi sol la,但即便在今天的民樂界,人們也不再用“宮商角徽羽” 作為唱名了,而是一律用do re mi sol la取而代之。而宮商角徽羽作為單獨的音律名稱一般只用在調式名稱上。比如宮調式、羽調式等等。這就是我們下文要介紹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