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愛在很多人心裡都有一定的地位, 這我不否認。我以前也喜歡看啊。
但是,你以前喜歡看過的書不意味着你現在還喜歡看。因為你現在想起來還喜歡的是留在記憶里的那些美好的東西。我是因為很多年以後又重新翻開那本書,看着看着就笑岔氣了。你如果不信,現在再翻翻,就知道我說的有多麼地光榮偉大而又正確了。嘿嘿
如果要比較女作家,別的不說,就說奧斯丁吧,那裡面的人物對話和行為是正常人的。而且,奧斯丁也不是不批判社會現實啊,只不過她是用漫畫手法,嬉笑而諷。不像博朗特那麼煞有介事:讓我們一起鑽過墳墓,死死地抱住佛腳,高呼:平等,平等,平等!
我說喜歡看《戰爭與和平》不是因為深沉,是因為《戰爭與和平》的文字很自然。平淡之中見神奇。如果你不喜歡《戰爭與和平》,《安納卡列尼娜》也不錯啊,還有一個我認為是嚴重低估的英國小說:《德伯家的苔絲》。《包法力夫人》也是解釋女性地位的,說話也很自然啊。相比之下,《簡愛》裡面的人說話的口氣和背台詞似的。莎士比亞裡面的人物當然也河背台詞一樣,但是你別忘了,他那就是戲劇,寫的就是台詞。嘿嘿
當然,這是關於小說的寫法。和我膩歪簡這個人還不是一回事。按理說小說裡面的人物寫得能讓讀者膩歪得夠嗆,說明寫得很成功。不過,我覺得對作者過獎的地方是,簡不過就是一個drama queen,卻讓世人說成是追求平等的偉大愛情了。其實呢,在我看來,錢不錢的那是障眼法,她是缺少安全感。等羅切斯特眼睛瞎了,她就覺得安全了,所以就回來跟他了。至於你們關心的錢,我只能說一句: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那不是問題。這本書看到最後,我忍不住地說,羅切斯特真是瞎了眼了。我要是羅切斯特,碰上這麼瞎折騰的女人,就一個字:滾!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