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時候, 我去加拿大著名的TD銀行開了個美元帳戶, 存了4000元進去.
2001年一月, 我把所有的美元換成了加元, 但沒有關該帳戶. 我以為, 反正錢都轉成加元取出來了, 這個帳戶應該是0.
我星期五收到催款單, 一看, 發現我居然欠TD銀行 3600元. 我非常納悶, 於是就給TD 打了一個電話, 詢問為什麼.
原來, 在把美元轉成加元的時候, TD需要CHARGE我 $6.95 加元的手續費. 辦事人員按照當時的匯率給算了一下, 先從美元帳戶中扣出了該手續費. 可以審查的時候發現, 應該按照換加元那一刻的匯率計算, 結果由於匯率的變化, 我的帳戶就變成了 -0.01 元. 也就是說, 我欠TD 一分錢.
由於我不知道這個情況, TD 每個月 CHARGE 我 25元 (因為這一分錢算是給我的貸款, 而我沒有還貸款). 幸運的是, TD 只CHARGE 了我6個月的 25元, 因為150元是罰款上限.
可以這一分錢加罰款, 是按照每月3%的利息增長的, 9年後的今天, 已經長了20多倍, 變成了3600+元.
可以慶幸的是, TD及時找到了我, 並通知了我這一欠款消息. 如果20年後我才發現, 我就欠他們 近兩百萬了. 如果40年後才發現, 我就榮幸地成為TD最大的債務人了.
星期一, 去跟他們的DIRECTOR 談判, 看如何解決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