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是“人所不欲,勿施於人”?
任何人對他人的理解,是以對自己的理解為前提的。對自己都不理解,談不上對他
人的理解;談不上對他人的理解,那麼對他人行為就沒有判斷的根據。所以“己所
不欲,勿施於人”是感同身受地用心去比心,三歲小孩都懂這個道理。這也是用
「良知自律」,而非用「理性自律」,所以最為自然,人人能行。「理性自律」,
是康德哲學的死結。
孟子得孔子心要,他談人性善端,也是從同情心而不是從愛心出發來論證,這個裡
面大有深義,事實上往深處講,沒有同情心的愛也是無根的,所以孟子說側隱乃仁
愛之端,這個把握非常準確。而人類的同情心又來自哪裡呢?它正是來自於感同身
受的心靈體驗。同情心,是人類心靈和弦的共鳴之音,凡人皆有,古今、東西無有
差別。比如讀希臘悲劇,人人都會潸然落淚,這個就是人類共情,就是人類天性中
自然存在的同情心。東、西文化的差別,在於東方的聖哲體認到這種良知本能的根
本重要性,並將其理性化地從混沌的人類生命情態中分辨出來,又把這純良的善的
種子小心培育呵護,又通過多元化的完美教育而使之發揚光大。
從感同身受,我們再回到原來的話題,換一句話來講,職業所說的“人不欲,己勿
施”還是要回到自我的良知上做一個換位的判斷,才能找到發自內心的良知根據。
也就是換位成“我不欲,你卻施”來做一個良心上的追問,所以“人不欲,己勿施”
只是“己不欲,勿施人”的一個變體而已,但“人不欲,己勿施”內在涵義卻淺得
太多。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出發點是自我的本體,是一種內省自覺的位格,是真正
人本主義的立場。“人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不能有效換位,則是一個信條、教
義,兩者相差判若雲泥。
職業說“己欲”即“人慾”,這是望文生義。“己不欲,勿施人”,是說將心比心,
憑著自己的良心來待人處世 ── 你自己不願意怎樣被對待,就不要那樣去對待他
人。這裡有一點應該注意到,雖然“己不欲,勿施人”的根本立場是自我的本體,
是一種內省自覺的位格,是真正人本主義的立場,但這又不是西方現代絕對個人主
義的獨立個體、獨立意志意義上的自我,而是自我本體和他人存在兩者的統一,這
也是為什麼只有東方文化,才存在真正意義的人本主義的原因。
因為個體至尚、絕對自由意義上的西方自我,所產生出來的“己所不欲”邏輯上講
是沒有共性基礎的,共性基礎只能從群體以及人與人的關係中抽取,所以東方人的
“己所不欲”有兩層自明的含義:一是自他關係意義上的欲與非欲,一是自我的良
知追問,這兩者的結合,構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極為簡明清澈而又人人能夠
理解、願意接受、並且能夠實行的最基本的行為準則。
“物有本末,事有始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我們今天再讀《大學》這幾句,
會不會有一點新的感覺了呢?
定理下面一篇講得不錯,今天有點累,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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