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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松與寒竹對美國槍支文化的迷失
送交者: 阿妞不牛 2010年03月31日13:00:3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白岩松與寒竹對美國槍支文化的迷失

最近,中國央視著名節目主持人白岩松在一次演講就美國的槍支文化爆了一個高論,引來網上熱議。

他說:“我們應該關注的是美國持槍文化背後的東西,那就是尊重、保護公民權利和私有財產以及公權力的制衡問題。”他更驚人的言論是:“如果在中國允 許持槍,我想強制拆遷就不可能了。”

俺的老網友寒竹發文,詳細舉證了美國槍支文化的歷史,指出白岩松作為央視名嘴,所說的驚世之言並不符合美國的真實情況。他說:

《我們對美國的持槍文化可以得出以下三個方面的結論。
從歷史事實看,美國的持槍文化是由於國家公權力的不足和缺位而形成的一種民間自我保衛形式。美國建立憲政框架後兩百多年從未出現過民眾用槍桿子成功地制約 或改變國家公權力的事例。任何人,任何群體,如果用槍桿子來表達自己對政府的不滿和反抗,都毫無例外地遭到美國政府的鎮壓。
從美國的建國文獻看,用槍桿子來制約或改變政府的公權力也完全沒有法理基礎。《獨立宣言》號召北美十三州的居民用武裝力量推翻了英國的統治,但並沒有因此 而形成一個真正的現代國家。是1787年的美國憲法才把北美十三州統一在一個現代國家的框架內。但在1787年建立起來的憲政框架中並沒有賦予人民武裝起 義的權利。所以,在美國的憲政框架下,公民用槍支來威脅或影響政府公權力的行動是為非法。
從現實力量對比上看,美國民間的槍支也根本談不上以武力上對美國政府的公權力構成任何威脅。即使美國民間擁有兩億多支槍,在政府的武裝力量面前也是不堪一 擊。在今天的美國,無論一個人或一個群體認為自己擁有多大的正義,也無論自己擁有多少條槍,用武裝力量向美國政府挑戰,只能是以卵擊石。謝司武裝起義的失 敗證明了這一點。》

寒竹文章所述是符合美國實際的。只是有一個要點沒有提及:

在美國立國建國初始, 美國獨立革命的領導者以及後來建立的政府,就不是以武力或其他強大嚴密的公權力來統領統制民眾,而是把槍支都交給民眾,自衛自治:他們沒有擔心民眾把槍口 指向自己。哪怕有了謝司起義,其後美國政府也沒有“吸取教訓”,把民眾的槍支與擁有槍支的權利收回來。

到如今,經過那麼多的校園槍擊事件,馬路持槍殺人兇案和警匪槍擊戰,美國政府還是無法從根本上取消民眾擁有槍支的權利。這裡面有很深的立國治國理念 與獨特的美國文化。而恐怕最根本的一條,就是美國的政府是不需要民眾用暴力推翻的,原則上也是不允許政府用軍隊暴力來對付民眾的。在非常情況下,政府動用 軍隊或其他武力手段維護治安,是有嚴格程序與限定授權的,民眾對政府對內動用武力的容忍限度遠遠低於對外的武力使用。民眾對政府的不滿以及抗議,包括對政 府向民眾施暴的抗議,都是有和平合法渠道表達的,例如尼克松對反越戰學生的鎮壓,後來洛杉嘰的黑人暴亂,以及克林頓對大衛教的剷除。這背後的一個重要原因 是:槍桿子是掌握在民眾手中的。軍人聽命於文官政府,政府受人民監督與制約,更何況民眾自己手中和家裡都合法地擁有槍支彈藥。哪怕有不少好人,包括警察, 被民間歹徒的槍支所害,哪怕現在面臨嚴峻的“反恐戰爭”,這一切民間擁槍的弊端與危害,比起人民都向政府繳槍投降,一切權利歸於黨,由黨來指揮向人民開 槍,都不過是不可避免的代價,這個代價似乎值得--當然是按照美國人的傻冒邏輯。

一句話,就象鄧小平都知道無法想像文革這樣的事會在美國出現一樣,六四那樣的事,也無法想像能夠在美國出現。

當然,俺也並非主張中國可以讓民間自由擁有槍支。俺不過是在寒竹向白岩松介紹美國槍支文化的真相時來打個岔而已。寒竹的介紹可以在中國大力宣傳,可 惜俺這種見解無法公開在中國跟白岩松一起交流討論。

附寒竹原文:“白岩松說真話?他其實曲解了美國的文化”

http://news.creaders.net/comment/newsViewer.php?nid=426073&id=97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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