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個錢行善,又不是贊助恐怖主義組織,何必偷偷摸摸? |
送交者: 定理 2010年05月10日22:31:5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明明是光明正大之事,卻被誤導成貌似做見不得人的事那樣,可笑。
電台等公益事業募捐,都是公布捐款者名字的,除非捐款者要求不公告;而大部分捐款者都樂得被鳴謝,有的還把贊助留念咖啡杯或棒球帽擺在辦公室,以推動同事也去贊助公益。 與其吹毛求疵地要募捐機構百分之百地隱藏捐款者,倒不如推動募捐機構把它的管理體制透明化,例如公告出納財務報表等,以更大的透明度來吸引更多的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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