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什維克:“投宿”與邏輯 |
送交者: 孟什維克 2010年11月14日19:08:1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也來玩玩獅子的投宿題,答到點子上的,好像不多啊! 1)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2)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3)服務生暗藏 20元 起來,把剩下的 30元還給他們 ─〉 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 4)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 90元 投宿 ─〉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 生的20元=290元。 最初我以為疑點在“服務生暗藏 20元還 30元”這一句,因為在退的50元的概念下, 藏20元加還30元是全稱的,藏20等於還30,還30等於藏20。但在300元的概念下,卻 不能運用同樣的邏輯,否則違反矛盾律。 但事實上“投宿”事件的因果鏈,卻並不存在任何矛盾之處 ── 三個人各出100元 =300元,老闆只要250元=300-250=50元,而50元藏20還30,並沒有任何矛盾之處, 也就是說,藏 20元、還30元並不違反任何邏輯。 再接下來,“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 90元投宿 ─〉 90元 X3人=270元” ── 這無非是“還30元”的同義反覆,那麼到底錯在哪裡呢? 看來只能“格物”致知了。 投宿三人共付= 300元 老闆所得=250元 投宿三人所付=300-30=270元 服務生所得=20元 投宿三人所得(300元中退回)=30元 正確的核算應該是: 老闆所得(250元)+服務生所得(20元)+投宿三人所得(30元)=300元 錯誤的核算則是: 投宿三人所付(300-30=270元)+服務生所得(20元)=290元 即等於: 投宿三人所付(老闆所得(250元)+服務生所得(20元))+服務生所得(20元)=290元 正確的混算應該是: 投宿三人所付(老闆所得(250元)+服務生所得(20元))+投宿三人所得(30元) =300元 哈哈哈哈。。。所以這屬於帳務問題,出納算錯帳,要說與邏輯有關係,那也是 “三人所付(300-30=270元)+服務生所得(20元)”所隱含的假言判斷,並不成 立。 我只見到兩位朋友回答靠普,playnow說“作帳有bug”,獅子說“270減20”。當然 獅子沒講通透,直白兔因為沒有搞懂所以回答其蠢無比 ── “應該減20的卻去加 20,為什麼聶?根源還不恰恰在於假設 A ($100 * 3) = B ($90 * 3) 莫。所以最 終還是邏輯混淆不清啊。” 其實“投宿”通篇,根本就不存在“A ($100 * 3) = B ($90 * 3) ”的假設,如果 存在這個假設,那麼B ($90 * 3) +20又是假設什麼呢?邏輯你個狗P啊!嘿嘿。 直白兔幾年來改不了的老毛病,就是現炒現賣,從別人那裡拿過來,就馬上穿在身 上,也不管男式、女式,晚禮服還是比基尼,“一朝鮮,吃遍天。” 我早就講了,直白兔是最沒有邏輯頭腦的人,這不是你跟在別人PG後面學幾個邏輯 生詞就可以了得的。邏輯思維的敏銳,是靠長期訓練獲得的,再講得透徹一點,書 到今生讀已遲。 直白兔,上來,黑板擦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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