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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地方能比這個國家更黑暗?
送交者: 捉姦人 2011年05月10日12:28:2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有比中國更腐敗的地方,我去過入境要收小費的國家,還聽說有些國家郵寄名貴鞋子要分兩次一次郵寄一隻防止海關偷盜,下面故事是黑暗之最:

 

收容站的“致富”手段其實也非常簡單--從1996年開始,站里和漣源市火車站訂立了一個口頭協議,火車站派出所和聯防隊員以收容“三無”人員的名義,把經過漣源的農民扣下來,由收容站接走。據郭先禮說,聯防隊員每抓一個農民可以得到5元錢,而火車站方面則可以從每個農民身上得到收容站給予的50元錢回扣。

  1997年的時候郭先禮正在管財務,他向記者提供了一本當時的賬目,上面註明了“11月8日,付火車站派出所1400元”、“付火車站300元”、“付火車站派出所1600元”等字樣。

  火車站把人扣下後,收容站會派車去接。收容站一職工說,為了接人方便,站里專門準備了兩輛有警用標誌的車輛,每輛車可以裝30多人。

  這些農民被接到收容站以後,立刻被搜身,如果身上搜出的錢足夠的話,這名農民就可以幸運地免受監房之災,只要留下錢,便能帶着一張名目為“生活費”的收據離開。如果身上帶的錢不夠,收容站就會向他家裡拍電報,要求速帶800元來漣源收容站接人,這叫“自保”。這樣的電報格式一般都是固定的,記者看到其中的一封寫着“速帶800元來湖南漣源收容站接××(人名)”。

  這算得上是收容站的最大經濟來源,名目是“遣返費”(據A介紹,1996年以後,他不記得收容站遣返過任何一個人),郭先禮的統計數字顯示:1996年,收容農民600人,收取費用12萬元;1997年收容800人,收錢18萬元;1998年收容人數為1100人,收錢達到了28萬元;1999年更是“大豐收”,收容人數達到1400人,“收入”共有32.5萬元。

  800元算得上是“明碼實價”,小錢也不能錯過,收容站還有一些“輔助”的“致富手段”,比如外人到收容所探視一次收取10元錢,又比如搜身時會扣留下被收容人員所有的零錢。在一張經手人為杜金輝的“今收到扣留物資(現金)如下表”的表格中,吳六滿等4位農民分別被搜走了10元、1.7元、3元和11元。按郭先禮的統計,1997年和1998年,收容站僅從被收容人員身上搜走的零錢就有5000元之多。

 

 

湖南省漣源市收容遣送站的黑色致富路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1:59 南方都市報

  湖南漣源市收容遣送站勾結有關部門違法收容打工農民牟取暴利

  本報特派記者陳峰

  在湖南省漣源市,收容站是一個很讓人羨慕的單位。當地的農民說,站里的職工工資和獎金一年可以發到三四萬元,而漣源鋼鐵廠(當地人公認效益很好的企業)職工一年的工資

也不過兩萬元。

  這一切,都應該歸功於收容站的“致富有道”。根據6月10日《三湘都市報》的報道,從1996年開始,漣源市收容遣送站(以下簡稱收容站)通過給回扣等方式與當地派出所勾結,收容外來人員,並向每個被收容人員收取500-800元“遣送費”;當本地區“貨源”不足時,甚至到外省“購買”被收容人員。

  根據收容站原黨支部書記郭先禮的統計,從1996年到2002年11月份為止,漣源收容站利用扣人索錢的手段,已經從一萬多農民身上獲取現金320萬元。

  【“致富之道”】

  收容站是一個很奇怪的單位,正式職工不過10人,臨時工五六個人,但其中站長肖笑華的親屬就有6人。

  郭先禮是收容站的原黨支部書記,不過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這個書記不管用,因為站里是站長負責制”,後來,收容站出了“林茂正事件”(2000年10月,一名叫林茂正的被收容人員在漣源市收容遣送站勞動時被人打死),“站長把責任全部推到我身上,我只好內退了”。

  郭先禮說,這個結果他早料到了,因為屢次舉報收容站的內部問題,“妨礙他們賺錢”,自己早就成了那些人的眼中釘。

  根據郭先禮和收容站另一不願透露姓名的職工A的介紹,收容站的“致富”手段其實也非常簡單--從1996年開始,站里和漣源市火車站訂立了一個口頭協議,火車站派出所和聯防隊員以收容“三無”人員的名義,把經過漣源的農民扣下來,由收容站接走。據郭先禮說,聯防隊員每抓一個農民可以得到5元錢,而火車站方面則可以從每個農民身上得到收容站給予的50元錢回扣。

  1997年的時候郭先禮正在管財務,他向記者提供了一本當時的賬目,上面註明了“11月8日,付火車站派出所1400元”、“付火車站300元”、“付火車站派出所1600元”等字樣。

  火車站把人扣下後,收容站會派車去接。收容站一職工說,為了接人方便,站里專門準備了兩輛有警用標誌的車輛,每輛車可以裝30多人。

  這些農民被接到收容站以後,立刻被搜身,如果身上搜出的錢足夠的話,這名農民就可以幸運地免受監房之災,只要留下錢,便能帶着一張名目為“生活費”的收據離開。如果身上帶的錢不夠,收容站就會向他家裡拍電報,要求速帶800元來漣源收容站接人,這叫“自保”。這樣的電報格式一般都是固定的,記者看到其中的一封寫着“速帶800元來湖南漣源收容站接××(人名)”。

  這算得上是收容站的最大經濟來源,名目是“遣返費”(據A介紹,1996年以後,他不記得收容站遣返過任何一個人),郭先禮的統計數字顯示:1996年,收容農民600人,收取費用12萬元;1997年收容800人,收錢18萬元;1998年收容人數為1100人,收錢達到了28萬元;1999年更是“大豐收”,收容人數達到1400人,“收入”共有32.5萬元。

  800元算得上是“明碼實價”,小錢也不能錯過,收容站還有一些“輔助”的“致富手段”,比如外人到收容所探視一次收取10元錢,又比如搜身時會扣留下被收容人員所有的零錢。在一張經手人為杜金輝的“今收到扣留物資(現金)如下表”的表格中,吳六滿等4位農民分別被搜走了10元、1.7元、3元和11元。按郭先禮的統計,1997年和1998年,收容站僅從被收容人員身上搜走的零錢就有5000元之多。

  寧夏的紀明科是1999年7月26日被送進收容站的,在他的“收容人員管理卡”上,寫明了被搜走的零錢:“已收240元”。另外,收容站職工鄧文紅還在上面註明了通知其家人的費用為“電話費30.00元”,備註一欄則寫着“電話已通800元來接他”。

  除了現金,身上值錢的東西也有可能被搜走。漣源市橋頭河鎮石坪村的李德凡是個“小富”的農民,2000年他因欠當地基金會的錢被關入收容站。他告訴記者,搜身時他身上一塊價值1700元的手錶和一條100多元的皮帶就被收容站的“劉幹部”拿走了。

  “大錢可觀,小錢不斷”,與此同時,來自民政局的財政撥款也沒有停止過。僅1999年,下劃收容站的財政撥款就有14萬元。

  【強迫勞動】

  收容站職工A說,如果被抓來的農民實在沒有錢,就會被強迫勞動,一般在收容站內部搞建設,或者到收容站開辦的農場去搞養殖,沒有任何報酬。

  這一情況可以從“林茂正事件”的判決結果上得到印證。林茂正,浙江人,2000年9月30日被漣源收容站收容,雖然10月3日已經被同意遣返,但是卻以站里搞基建為由留他下來勞動。所謂搞基建,A說,實際上是站里的一個幹部承包了平整站內土地的任務,於是強迫被收容人員勞動,當時天下大雨,這些被收容人員要冒着雨每天擔100擔土。

  林茂正後來因為與其他被收容人員(均在逃)發生衝突而被打成重傷,收容站請了醫師對他做了簡單診斷,然後將林茂正放了出去。當時林茂正已無力行走,於是在收容站門外不遠處整整喊了一晚上,然後很神秘地死在了幾公里外的荷葉火車站。

  在湖南省漣源市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判決書中,明確地記載着,“經審理查明,同年10月3日……同意遣返,但因當時收容遣送站基建需要勞動力,便將林茂正留下來搞勞動”。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也認定了相同的事實。

  有時,當地農民需要勞力搞“雙搶”(搶種搶收)時,也會從收容站“租”被收容的人員。住在收容站附近的一名農民告訴記者,這個價格是每天每人20元,農戶負擔伙食,錢交給收容站,收容站則會派人來監工。郭先禮和A都說,當地一些美容美髮屋需要按摩小姐時,也會到收容站找人。漣源市一美髮屋的女老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每個姑娘的價格大概在300-400元之間,“姑娘們都願意來”,因為在收容站里的日子“實在太苦了”。

  【黑色七月】

  前日,記者拿到了一份漣源市收容站從1999年元月一日開始實行的“最低收費標準”。

  這份收費標準把被收容人員分成了三類:A類是有偷竊行為的輕微犯罪人員,B類指隨車叫賣的流浪失散兒童等人員,C類指一般流浪乞討人員。A類收費最貴,10日以內省外的就要1000元,B類的兒童也比較貴,要800元,C類要600元。

  在這個收費標準下面,還專門註明“待遣天數最少不少於7天”。

  郭先禮說,在實際工作中,執行最多的是“每人800元”。當然,這個價格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每年7月份農活最忙的時候,每個被收容農民要交的“贖金”會降低至300-400元。原因是那季節“貨源豐富”,收容站管這叫“薄利多銷”。因為,7月是農村的“雙搶”季節,很多貧窮地區的農民紛紛扒火車到湖南常德等地去打稻穀,當地話這叫“扮禾”。

  收容站職工A說,這些農民往往是有組織地集體外出,一般都有身份證或者是鄉鎮政府、村委會和當地派出所開出的三級證明。但是,一到漣源,這些證明就都沒有用了。站裡面開會強調,凡是收進來的人,一律填寫“三無”。郭先禮說,為找藉口,檢查時,有身份證的就管他要暫住證,有暫住證的就要計劃生育證,有計生證就要他拿務工證出來,總找得到理由的。

  因為抓來的人多,每年7月收容站還要開動員會,要大家加班加點接人。那陣活特別多,以前一天從車站接一次人,“雙搶”時一天則要接5-6次。郭先禮告訴記者,每年7月,收容站總能收到10萬元到20萬元,從農民身上搜出的零錢,也有4000元到8000元。郭說,對收容站來說,7月是名副其實的“豐收月”,而對那些被收容的農民來說,則是不折不扣的“黑七月”。

  到了7月份,要求被收容人員付錢的方式也有了變化。經常不打電話,而是讓同一個村出來的被收容來的農民自己推選代表回村里去拿錢。

  湖南省花垣縣的麻連英等6個人就是這樣交錢的。他們在漣源車站被攔下後被送到了收容站,記者看到,在收容站的審查登記表格上,麻連英(文盲)請人代寫了這麼一行字:“通過你們的教育,知道自己違反了收容條例,願意接受你們的處理,遣一人回家取錢接回”。

  在下面,收容站一姓蔣和一姓周的工作人員則寫下了“審查意見”:建議收容教育,遣一人回家取錢接回。

  郭先禮在1999年的7月7日-24日曾做過一個統計,結果是這樣的:12日-15日間,收容站共收容外出打稻穀的農民46人,其中主要是本省花垣縣和漵浦縣的農民。僅14日一天就有22個農民被收容,在他們身上搜出的零錢計有2552元。24日一天,則收容了41個隆回縣金石橋鎮的農民,他們都是打完稻穀準備返家的,所以身上錢比較多,這一天就搜出了4453.2元。

  這些錢都是要入賬的,記者看到了一張“湖南省收費基金收款收據”,日期是2000年的7月30日,上面的收款項目是“生活費用”,共有4179.80元。郭告訴記者,這筆錢就是他們7月8日-28日從被收容人員身上搜出的零錢。

  【“打人故事”】

  並不是所有人都乖乖交錢的,於是,為了給他們造成一定壓力,漣源市收容站工作人員A說,打人就不可避免了。

  郭先禮和A都講了一些收容站在打人方面的“故事”。郭說,收容所里有一些留所人員(就是被收容人員里比較聽話的那些人),他們會把被收容的農民叫到一邊,問吃不吃“小籠包”,農民不知道什麼,就說要吃,他們就揮拳打人。原來,“小籠包”就是拳頭。至於打人耳光則叫“麻辣雞抓”(A說叫“麻辣麵”),用腳踢叫“麻辣豬蹄”。

  林茂正就是被另外兩個收容人員魯林、楊志文打死的,這兩個打人者,被收容站涉案的女職工譚集連稱為“牢頭惡霸”。此事激起了當時在押的王戰平(19歲,2000年8月31日就已被收容,10月9日還被留在站里搞勞動)、李明等被收容人員的憤怒,他們集體寫抗議信申訴:“林茂正在搞勞動時……被打成重傷,收容站領導不負責任,將林茂正放走,活活痛死在收容站外面,不給他治病造成命案……”

  法庭最後認定的事實是林茂正被鈍器暴力挫擊腹壁,對沖性損傷胃部,導致胃出血而死亡。

  橋頭河鎮的李德凡因為欠基金會的錢被關進收容站。他說,自己在收容站曾被“劉幹部”用手銬反銬雙手,用竹掃把狠揍,最後打得全身是血才罷手。

  【惡劣生活】

  所有曾在收容站呆過的人都對裡面惡劣的生活條件印象深刻,郭先禮甚至用“渣滓洞一樣”來形容站里的伙食。他介紹,按照規定是每個人一頓是四兩米,然而層層剋扣,管食堂的就沒有給足,只有七八成,到食堂以後,煮飯的和那些搞勞動的人再多吃一點,其他被收容人員一天吃兩餐也不一定能吃到四兩米。

  至於菜,李德凡說“比豬食還不如”,“菜里不放油,十天才會給吃指甲蓋大的一片肥肉”。據A介紹,這麼差的伙食是因為收容站食堂被站長的親戚承包了。按規定,這些人每天的伙食費是2.5元,但是真正吃到嘴裡的連5毛也沒有,而喝的水就是直接從河裡舀上來的。就是在夏天,被收容人員也只能半個月洗一次澡。李德凡說自己後來身上都臭了,身上的跳蚤一抓一把。

  就是在這種條件下,半年後李德凡因重病高燒到41℃時才被放了出來,但他的表弟為此還得交上2000元的“生活費”,領回了一張白條。

  漣源市株木鄉溫塘村的黃雪容,在收容所里關了6個月,是被關時間最長的人之一。由於是女性,黃雪容在收容站倒是沒有挨打,可由於長期睡在水泥地上,風濕嚴重,加上嚴重營養不良,她得了嚴重的水腫。記者見到她時,她的肚子腫得就像已懷胎十月。

  收容所的條件之差讓當地的衛生防疫部門也非常吃驚,他們曾向對漣源市收容站進行過調查的《南方周末》記者曹勇這樣介紹:2002年8月底,收容站里爆發了大規模的痢疾,當防疫部門進入收容站時,發現20平方米的監房,居然關了100多人,其中至少有80人已經中度感染痢疾。

  2002年8月,收容站職工譚集連涉案“林茂正事件”,在她的刑事上訴中,清楚地寫到要披露一個秘密:漣源市收容遣送站只抓錢,怕花錢,不顧人的死活。

  【中轉玄機】

  據A說,“林茂正事件”後,給收容站帶來的最大問題是火車站方面“膽小”了,送來的人少多了。於是,從去年開始,收容站里開始多了很多從外省拉來的被收容人員。

  今年4月23日,漣源三甲玉豐村一位姓梁的農民打電話到漣源市民政局,在民政局的值班記事上這樣記着他的來電,“聞聽收容站現為賺錢,不斷收容八方流竄人員,聽說從××省回來一批,收容站正準備收容,現玉豐村已有100多人待命,準備取消收容站”。

  漣源市民政局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B說,“100多人待命”的背景是,當時正值非典肆虐,農民害怕疫情擴散至當地,不願意再讓收容站從外省進人。

  從外省收容站進人,利用“中轉站”的便利放人收錢,看來也是漣源市收容站的一條“生財之道”。郭先禮說,本來以漣源市收容站的級別,達不到做“中轉站”的要求,但是站長肖笑華1999年還是想辦法把收容站的級別提高到了地區級,由副股級變成了副局級,級別高了,就可以拉人來了。A說,肖笑華曾在一次內部會議上聲稱,他已經和上海那邊聯繫好了。

  在《南方周末》記者曹勇採訪肖笑華時,肖笑華顯得非常有“經濟頭腦”。他告訴曹勇,他的目標是“東望上海、南接粵桂,北進京津”,而且他向曹勇承認,他和外面很多收容站有聯繫,每拉過來一車廂的被收容人員,漣源收容站要出的成本是2.2萬元。

  【家庭悲劇】

  2002年9月11日,一個被關在收容所里的小朋友周承菊用一張破紙寫了封信給收容站:叔叔,你們好!叔叔可不可以讓我自己回家,現在我爸爸不來接我了,我又不能回家讀書……在這裡我實在受不了了,叔叔我求求你吧,我在這裡已經關了五六天了,很想回家,我們開學也有幾天了,你們把我放出去,我要回家讀書,你們就放我一條生路吧……要是我騙了你們我就天打雷披(注,“劈”的錯字),叔叔你們打我罵我都可以。

  郭先禮說,這個小孩是被人拐騙出來的,後來被關到了收容站。後來,小孩的親屬來到收容站,交了錢才把小孩領了回去。

  在這種拿錢放人的“遊戲”中,新化縣(湖南省級貧困縣)爐觀鎮的許飛昆卻再也沒能回家。1999年4月18日,在漣源打工的許母托同鄉把9歲的許飛昆和哥哥許飛鵝帶回家鄉,結果因為扒火車被關進了收容站。收容站給兩個孩子的父親許志文拍了封電報,要求帶1600元錢來接人。許志文拿不出這麼多錢,以為孩子小,又沒犯法,應該沒事的,就沒有來接。

  5月26日,收容站把許飛昆留下,讓許飛鵝回去拿錢,等到6月3日,收容站仍沒等來許飛鵝,就把9歲的許飛昆趕了出去。從此,許飛昆下落不明。

  73歲的湖南桑植縣農民也因為漣源市收容站的這種“收容遣送”方式,而再也沒見過自己的兒子王茂正和孫子王朝正。1999年3月,王茂正帶着16歲的王朝正去漣源挖煤,因為朝正體力不支,王茂正帶着他準備返回老家。因為扒火車,4月20日,他們被車站聯防隊送進收容站,收容站的人扣下了王朝正,讓王茂正回去拿1200元才放人。

  回家後,王茂正奔波兩天沒借到錢,於是喝了農藥,被搶救後失了蹤。這件事在當地引起極大民憤,鄉政府出面要求收容站放人,但收容站仍然沒放。直到5月23日王朝正姑父送來了300塊錢,王朝正才得以走出收容所。

  不久,王朝正外出尋父失蹤。

  在這幾日的採訪中,記者一直試圖聯繫漣源收容站站長肖笑華,但均被告之“肖站長不在”。昨天,記者採訪了漣源市民政局主抓收容工作的周建元副局長。據她介紹,在《三湘都市報》的報道出來以後,婁底市與漣源市的主要領導都作了批示,二級政府成立了調查組,已經調查了三天,不久會有一個結果。漣源收容站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職工則告訴記者,調查組目前就駐紮在收容站內。

  此前,被《三湘都市報》報道過的也存在問題的岳陽收容所目前已停止收容工作,並且已拆掉了舊的房子。當地民政局的艾科長表示,收容所的基建工作確實“需要改善”。

  而關於漣源市火車站派出所在收容工作中起到的作用,漣源市公安局紀檢部門和治安大隊有關負責人都向記者表示,“調查人員沒有回來,無可奉告”。

  6月13日,據《長沙晚報》報道,湖南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周本順11日上午在岳陽考察時要求:“對被依法收容的人員,也要照規矩辦事。”

  周本順對此提出了“六個禁止”:公安、民政部門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制度,嚴禁一切亂收費;嚴禁組織被收容人員勞動;嚴禁打罵、體罰和虐待被收容人員;嚴禁敲詐、勒索、沒收、侵吞被收容人員的財物,剋扣被收容人員的生活供應品;嚴禁撕毀、扣押被收容人員的證件、信件、申訴、控告材料;嚴禁雇用臨時工和任用被收容人員擔任管理工作。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漣源當地的農民告訴記者,14日左右,收容站開始放人,現在所里已經沒有被收容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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