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拐”,就是單腿站立,另一腿盤起,用手握住腳或踝關節,這樣便形成了一個膝蓋在前的三角“拐”。
抗拐就是倆人架拐對抗。除了不能用手拉扯,或用頭頂撞,可以極盡攻擊之能事。以使對方倒地,拐腿落地,或握拐手鬆開(掉拐),為勝。
勇力自然是制勝法寶,但缺乏技巧也贏不了真好漢。有人可以單腿高高躍起,同時將拐盤高,泰山壓頂般蓋向對手,這叫飛拐,是殺招。也有人可以把拐耍得滴溜亂轉,水潑不進。對抗中找到破綻,或一拐頂中“麻眼”使對手痛而落拐,或因勢利導使用“掀拐”,“壓拐”等技法使對手失去平衡。倆人對拐時,一起一落,一分一合,抗着很象古代武士的交鋒。拐逢對手的時候,常常可以大戰幾十回合。
除了單挑對抗,也有集體對陣項目,“奪權”。每方人數不定,少則3、5人,多則十幾人。在相距2、3十米處各畫一圓圈代表“家”,家中放一快磚頭作為“權”。開戰後各隊從自己家這邊攻向對方,以把對方的“權”放到自己“家”為勝。中途“壞拐”者退出戰鬥。奪權的激烈程度可以和美式足球有一比,隊中猛將如雲固然重要,但戰術配合才是制勝關鍵。各隊都有一名高手作指揮協調。對陣開始時,一排人一起上拐、前進,很有騎兵衝鋒的味道。
從事故率看,抗拐大概是當年最“野蠻”的遊戲,皮破血流是司空見慣,另外比較嚴重的就摔骨折,我所見到的最可怕的犧牲就是有個勇將打飛拐時被人在低位頂中要害,當場痛暈過去。理所當然,抗拐被老師和家長合力禁止過,但魅力所致,屢禁不止。現在的孩子,讀書負擔重,電子玩具多,抗拐也少有人玩了,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