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見過美國人溜狗。牽狗的以老太太居多。有一個有趣的現象,一般的狗總是積極地在主人行進的方向上奔馳,而且,它一般總比主人走的更快,更遠。狗各式各樣。有大狼,也有小叭。俺見過一隻黑色的小狗,毛很長,面目一塌糊塗,似乎沒有眼睛。但它其實有,不過可能已經縮到一個細胞那麼大罷了。它跑起來像一團剪不斷理還亂的毛線在地下滾動。
偶然也有狗走得太慢,這時,你就會見到主人皺起眉頭。有天第四十七街上一隻狗行走不力,老太太大聲“康忙”半天,那狗仍然巋然不動。老太太發了火,竟然把繩子一扔,揚長而去了。對這條狗來說,這可不是好事。它從此就變成了野狗。俺見到過警察抓野狗。是用監獄式的囚車。用一種類似蒙古人的套杆,往脖子上一套,拉了就走。從那個時候起,它的身份就變成了難民。如果沒有人認,它就被“人道處理”,也就是處死了。
就事論事,老太太犯了遺棄罪。但是,根本的問題,還在這狗沒按主人的意思走。或者,沒有在主人的方向上走的更快,更遠。顯然,想活命的美國狗必須跑出一個提前量。
這也許就解釋了為什麼美國狗一般總是比主人跑得更快更遠了:凡是奔跑不力的美國狗,都被警察套走了。剩下的這些,自然都是比主人跑得更快和更遠的。但是,這也會有一些問題。比如,它跑的方向,有時並不是主人希望的。老跑錯的美國狗一樣可能被主人遺棄,被警察給予用蒙古套杆“人道處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