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國內聲色犬馬,酒池肉林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灰色文化。說是灰色,因其離文明社會太遠,說是文化是源於它的歷史和新舊文化衝突和互相滲透的特徵,和其融入商業活動中各個層面的屬性。 由於家教頗嚴,和平從孩提時代就刻意疏遠煙酒,在那個年代像和平那樣能做到潔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做人做事堅守自己的底線的人真是鱗毛鳳角。也許你會說這是個好習慣啊,的確,對一個宅居男人也許是不錯,但在如火如荼的商場中,這種所謂好習慣卻總讓和平處於不尷不尬的境地。這好像沒有道具的舞台,再大都沒有氣場;清唱得再好,也缺少氣氛一樣。 李小姐在秘書任內,幫和平喝了多少酒,吐過多少次,他已記不清了。當和平回首往事,想到這個女人的種種好處,還是會有所感動,心潮澎湃。 記得有一次,請中行的行長吃飯,和平讓李小姐陪行,飯桌上少不了杯來杯往。和平不想因打不起酒官司丟單,只好霸王硬上弓,多喝了幾杯,不曾想沒多久就有些頭重腳輕,幾有失態。李小姐看在眼裡,不動聲色的把遞到和平面前的杯子,都接了過去,博命般地把它們盡數灌進自己的胃中。起初和平想她善飲,並不以為意。當他在去洗手間的過道里偶遇她時,正趕上她依牆斜立,以指抵喉,將已深入胃腹的酒水倒流出口。看着眼前這個柔弱仟細的女子痛苦難過的樣子,讓原本就憐香惜玉的和平痛如割腕,憐由心生? 她憑什麼如此待我? 和平不禁在心裡暗暗的問自己。 她見和平過來,馬上直起身子裝出一付若無其事的樣子,仿佛什麼也沒發生似的。但這都不足以掩飾她的痛苦,和平明白她不想讓他察覺的良苦用心,所以在經過她身旁時,輕描談寫的說了聲: "不能喝,就別逞能。" 說完這話,連他自己都在心裡罵自己是混蛋,但臉上還是一付虛偽的自大。 和平送她回公司時,沒有像往常一樣把她放下就走,而是攙扶着幾乎癱軟成泥的她一起走進房間,和平沒有開燈,他不忍心驚醒還在夢裡的佳人。他把她輕輕放在單人床上,並幫她退去靴子,拿過一旁的被子給她蓋好,又拉過一邊的凳子,把沏好的茶放在上面。臨行時,他借着月光看了一眼那張被酒精染得桃紅飛度的臉,心中湧出幾許不舍,和心猿意馬的非分之想。。。。。。 "別走,能陪陪我嗎? 就一會兒,五分鐘也行。"一直閉着眼的李小姐突然開口了。 "你沒睡着啊? 喝杯茶水解解酒吧,以後不能喝就少喝點。" 和平本想說些知冷知熱的體己話,但臨走時又口是心非起來,他始終還是放不下端久了的主子的架子。多虛偽啊,她是為自己才受到的傷害,說完這話和平自己都討厭自己。 "我得走了,車在外面還打着火呢。"和平像做了賊似的,頭也沒回地快步走了出去。 其實和平很想留下來陪陪她,一方面她是為他才弄成這個樣子的,與情與理他都應該留下來照顧她,另一方面和平也非聖賢,也有非分之想。但和平真的不想和她之間有什麼故事發生,起碼現在不想,如果他這樣做了,那麼他鄙視王幹事的理由就完全不成立了,而且自己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偽君子。想到此和平藉故家中有事狠心離開了。如果我不走,我不知道我能否管住自己,如果她想。。。。。。和平在漆黑一團的樓道里浮想聯翩。 和平上車後,並沒有馬上啟動車子,而是讓自己騷動的心先安靜下來。想想最近耳聞的一些關於王幹事的事,和平不禁動了惻隱之心,真有些可憐他,儘管和平依舊從心裡討厭他的所作所為。聽說至從李小姐搬到公司住以後,王的那輛軍車就天天停在公司附近的街道旁,像一個忠實的老狗對主人不離不棄。發小也曾告訴過和平,王多次酗酒滋事,躺在地上耍酒風時還穿着一身軍裝。害得他那個在通信營當教導員的妻子,常常半夜三更的到處找他。 撇去他那些認人看不起的行為不論,他也算是一個性情中人。和平想不能由於自己的好惡,再往他已是傷痕累累的心口上撒鹽巴了。對我應該成全他,但一想到李小姐的態度,和平又打起了退堂鼓,有些不知所措。人與人之間什麼忙都能幫,只有感情的幫外人根本插不上手,而且常常好心辦壞事,弄巧成拙。 (六) 湖柳煙花頭上綠,山楓暮水竟天紅。 野鳧應懼秋風烈,不戀湖心向葦叢 。 和平是個很念舊情的人,別人的一個好,往往讓終生都他耿耿於懷,總想找機會報答一二。但他從來就記不得人家對他的傷害,就像他岳母說的那樣,這小子最大的優點就是不記仇。在和平的生活里曾經有三個女人給他織過毛活,母親,丈母娘和她。和平把一針一線,看成一心一意的對他好。他始終都認為如果沒有愛,就不可能完成這世界上最最枯燥的工作。而能給你織毛活的人,都是值得珍愛一生的人,她們能在機戒,無聊,煩悶中為你完成一個用時間和愛編織出來的呵護,足以表示出她們對你有多麼的好,有多麼的愛了。 母親織出來的東西總是用新舊毛線搭配而成的,所以看起來很像聯合國大夏外的萬國旗。所用毛線幾乎都是從哥哥穿小的舊毛衣毛褲上拆下來洗乾淨後廢物利用的。儘管如此,和平穿在身上還是神氣十足,感覺上就是一條新的毛褲。 丈母娘用的卻是全新的毛線,當然這裡見外的成分,也有她對女兒的愛。和平第一次穿上新毛衣時那種自信滿滿的感覺,直到現在他還記憶尤新,那是一種被幸福和虛榮合成的感覺。關於這點,和平從未對別人說起過,但在他的心裡卻一直都保留着對她老人家感激之情。 而她-李小姐,用心良苦地把一個大寫的愛字,一點一滴的織進了和平的心裡和生活里。那裡有她的想象,期盼,渴望和夢。這讓和平明白了一個道理,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母愛以外,還有另外的一種愛,一種讓人想起就會感到幸福和享受一生的愛。 記得那是李小姐來公司的第一個冬天,外面下起了第一場雪。李小姐破例向和平請了半天假,說是有點私事需要處理。這是她第一次請假,但也是公司最忙的時候。和平雖然准了她的假,但心裡卻很不情願。都什麼時候了,那麼多事等着她去做,公司所有的人都在忙着手裡的工作,這是個分秒必爭的黃金季節。 和平沒有注意到李小姐是什麼時候回到她的辦公室的,快下班的時候,她過來敲和平房間的門,進來後隨手把一個精美的長方形盒子放在和平桌子上說: "沒想到今天突然降溫了,我給你織的毛褲還沒有趕出來。這是我剛在聯營給你買的,你今天就將就着穿吧,也是純毛的,穿上它就不會冷了。" 說這話時,她的眼睛一直看着窗外,有些迷離和惶恐,好像是在對一片一片不不甘寂寞的雪花,述說着她此刻的心情和愧疚。和平一下子明白了她今天請假的原因,她是為他才請的假,可是就在不久他還在心裡埋怨她呢。 "買它幹啥? 多少錢?" 和平掏出錢包準備付錢,但說出的話卻有些口是心非。 "沒多少錢,記不得了。" 李很委屈,滿臉漲得通紅。 和平收起錢包,心想以後找個藉口再還給她,而此刻顯然時機不對,如果自己再堅持,一定辜負了她的一片苦心。和平突然想起婚前,每逢到了換季的時候母親總會提前給他們準備好適合的衣褲來,結婚以後,他就被像潑出去的水,除了母親依然會時常提醒他繼續為他的衣食住行操心外就再沒人關心他需要什麼,想什麼。而痛苦和開心都是他自己的事,真可謂西出韶關無故人!和平早已對冷暖自知和為別人操心的生活習以為常了。現在,突然有人對他這麼好,和平還真有些不適應了。他竟連一句感謝的話都沒說出口來,他甚至都沒注意到,李小姐是什麼時候離開他的辦公室的。 當和平走進被飛雪和北風統治的銀色世界裡時,他才體會到那種從裡到外的溫暖和有人關愛的滿足。和平突然想剛才發生辦公室里的那一幕,因不甘心輸給大自然的魔力而結着哀怨的雙瞳,他的心一下子潮濕起來。。。。。。 第二天當和平走進自己的辦公室時,穆然看到碩大的老闆台上放着一條疊的整整齊齊的毛線褲。當和平把它拿近些想仔細欣賞一下上面別出心裁的織工,他的感覺瞬間被撲鼻而來的新毛線的味道溫馨了,他恍惚覺得春天的溫暖提前來到了他的身邊。他有些不能自己,拿起電話想和李小姐道聲謝,可還沒等接通對方電話就掛了機。然後立即把毛褲放在書櫃的抽屜里,極力壓抑澎湃起來的心情,使其漸漸平復下來,然後開始了新的一天的工作。 中午李小姐像平常一樣進來給和平送飯,他原本準備說些感激之類的話,但當他的目光定格在她那雙布滿血絲的眼白上時,卻覺得有些多餘,她所做的一切並不是一兩句感激的話就能夠替代得了的。此刻他覺得把她的好記在心裡才是最恰當的感激方式。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翻看當天的報表,甚至連招呼也沒有打。當李小姐轉身離去時和平雖然依舊低着頭,卻仿佛看到了李小姐坐在那裡一針一針秉燈為他織毛褲的一幕。過了許久,和平才梳理好紛亂的情緒平靜下來,走到書櫃旁重新拿出毛褲像捧着一件寶貝似的,在鼻子上嗅了許久,新毛錢散發出的陣陣芳香在不知不覺中爽了和平的整個身心。 十多年了,那條手織的藍毛褲伴隨着他天南海北,在東北的白山黑水之間,在加拿大的北極光下,在美國齊腰深的積雪中度過了一個又一個的寒冬,始終不離不棄的伴隨着他。當春暖花開的時候,和平總會在收箱前把它拿到太陽下曬上一曬,讓溫暖的陽光把污穢洗滌乾淨,再疊整齊,挾上幾個衛生球後才放在箱子裡面。當大雁飛走,當樹葉被秋風摘光的時候再拿出來重新穿上。儘管現在和平的錢,足可以買下一整條船的毛褲,但他永遠都無法買到一條像用愛織成,感動了他一輩子的毛褲。 有些人註定不是與你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你也許甚至都不能再見到她們。但她們也決不是與你擦肩而過的路人,你會在某個特定的時間,地點或某個特定的環境下,真實地感覺到她們的存在,他們同樣能帶給你生活的勇氣和堅守信仰的力量,因為她們(他們)是和你在心裡相守一生的人。有時你會情不自禁的在心裡與她們交談,也願意把你的歡樂和痛苦與她們分享。在人生漫漫的旅途中,你還會不斷地看到她們在你的記憶中永恆不變的容貌,聽到她們的體貼的話語和朗朗的笑聲。。。。。。。 和平相信,在你們每個人的心裡,都一定有一個靜靜的角落,放着一樣溫暖的東西,或者只是一句普通體貼的話,卻時時能感動你,讓你不再孤獨的走完你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