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鷹:絕不簽署關於方舟子夫人的《公開信》 |
送交者: 真是好玩 2012年03月03日19:00:5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5bc470102duye.html 肖鷹:絕不簽署關於方舟子夫人的《公開信》 [肖鷹按:《公開信》發布的“海內外156位學人”名單中,3月2日已有天津劉利祥(@歡樂使者律師 )和廉立(@天津廉律師)兩人公開發表(微博)聲明稱他們是“被簽名”,兩人均公開聲明:“本人從未親筆簽名或表態支持,也未通過委託書、電話、短信、電郵、微博等任何形式授權委託任何人代我表示支持並參與聯名。本人將保留追究侵犯姓名權法律責任的權利。”故,下文只稱“海內外154位學人”。] 3月2日,海外學者李劍芒曾微博稱我簽署了楊玉聖、亦明等人發起的《關於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問題的公開信》(後稱《公開信》)。見此信息,我即在微博發表公開聲明:“我沒有,也絕不會簽署楊玉聖、亦明等人發起的《關於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問題的公開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月29日,讀到學者吳稼祥微博一則:“@吳稼祥 :[公開信]就方舟子夫人劉菊花女士碩士論文涉嫌嚴重抄襲一事,海內外部分學者要致信有關部門,問我是否署名,我同意了。” 當晚我發表博客文章《肖鷹:“韓寒代筆事件”致部分學者公…》表示:“ 我沒有看到這封《公開信》,具體內容不知,亦不知發起此舉的‘海內外部分學者’名號來頭,但就吳稼祥所提示‘就方舟子夫人劉菊花女士碩士論文涉嫌嚴重抄襲一事,海內外部分學者要致信有關部門’主題而言,我贊成‘海內外部分學者’這個行動。” 我還表示:“我在贊同並支持‘海內外部分學者’發起‘就方舟子夫人劉菊花女士碩士論文涉嫌嚴重抄襲一事,海內外部分學者要致信有關部門’的同時,也強烈呼籲學者吳稼祥敦請‘海內外部分學者’同時發起‘就韓寒作品涉嫌嚴重代筆致信有關部門、呼籲查處’的《公開信》聯署活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讀了《公開信》,我認為它有如下嚴重問題: 其一,《公開信》缺少學術舉報的學術性。作為一封“海內外154位學人”聯署的公開信,指控被舉報人“涉嫌嚴重抄襲”,它首先應當呈示確鑿證據,表現出學術的嚴謹。《公開信》稱:“據媒體報道,劉菊花碩士學位答辯委員會主席、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陳力丹教授(原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研究員),在閱過有關舉報材料後,業已指出劉菊花碩士學位論文‘得算抄襲’。根據對網上公布的‘劉菊花碩士學位論文涉嫌抄襲資料大全’的仔細閱讀和認真分析,我們完全同意陳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斷,即該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嚴重抄襲。”這是《公開信》唯一一處提供指控“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嚴重抄襲”的依據的文字。請看,簽名的“海內外154位學人”沒有一位表明自己對劉菊花碩士論文做過實證考察,所謂依據只是其“答辯委員會主席認為得算”和“閱讀網上材料”。這“海內外154位學人”就這樣輕易把自己的獨立判斷和學術聲譽抵押在這兩條有待證實的依據上。這樣的舉報,是基於這“海內外154位學人”的學術判斷,還是基於打群架示威? 其二,《公開信》表現了誇大事實、混淆視聽的惡劣文風。《公開信》稱:“據不完全統計,包括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華社在內的多家權威媒體報道了該事件,網絡媒體對此事件的轉載和傳播更是不計其數。不僅如此,《中國日報》對該事件的英文報道還將這一醜聞傳遍了全世界。”此言有謊,中央電視台、新華社並沒有報道此事。更重要的是,多年來,無數教授論文、博士論文被暴光抄襲,更有上至大學校長、院士和省市高官的學術造假和腐敗醜聞,對於國內外都已經不是“新聞”了,2010年甚至還出現了多數不懂中文的“80余位海外學者”聯名為某教授的中文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擔保背書的鬧劇。現在稱一位記者10年前的一篇未公開發表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這一醜聞傳遍了全世界”,在舉報信中如此說法,是不是太抒情一點了?《公開信》後文稱:“因此,依法對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案加以查處,不僅事關劉菊花本人,而且關繫到貴院、中國研究生與學位教育質量、人文社會科學界乃至整個中國學術界在海內外的學術信譽。” 我想寫這句話的“學人”,一定是在火星上寫的,因為他竟然認定中國教育質量和學術界在海內外的學術信譽都繫於“劉菊花碩士論文”。在“海內外154位學人”中,有沒有人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心不會跳動了? 其三,《公開信》表現了對被舉報人自行定罪設刑的文革鬥爭意識。《公開信》稱:“如果說我們已經對劉菊花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嚴重抄襲行為深感遺憾的話,那麼,我們對作為當事人的劉菊花對待此問題的態度則尤為感到震驚。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襲案被媒體披露的次日,劉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語絲等網站發表了《問心無愧》一文。正如該文章題目所示,她不僅對其涉嫌剽竊行為沒有絲毫的懺悔和羞愧之意,而且還對揭發者和檢舉人進行了惡意的嘲諷和謾罵,甚至連她自己的老師陳力丹教授也不放過。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抄襲剽竊者業已猖狂到了何等嚴重的程度。”《問心無愧 》一文,今天還掛在方舟子新浪博客上,《公開信》稱該文“對揭發者和檢舉人進行了惡意的嘲諷和謾罵”,如果“海內外154位學人”不是“惡意”誤讀,就是將某些被打假人過去對方舟子的回應方式移栽給劉菊花女士了。既然《公開信》還聲稱劉菊花碩士論文只是“涉嫌抄襲”,為什麼就要求她“懺悔和羞愧”;她說一句“問心無愧”,就表現了令這“海內外154位學人”“尤為感到震驚”的“態度”?難道“海內外154位學人”握了天權神法,要嫌疑犯沒有判刑就要伏法?方舟子打假,尤其是這次質疑韓寒代筆,許多人(包括“海內外154位學人”部分人),一再抨擊方舟子私設公堂,對韓寒則是“私設道德祭壇、殺一儆百”。然而,諸位連方舟子夫人只是回應了一句“問心無愧”都要罪加一等!此情何堪,於心何忍? 我閱讀了簽名《公開信》的“海內外156位學人”名單(已有兩位聲明“被簽名”),我知道,其中為數不少的“學人”是被方舟子打過假的,還有多數是這次南方系“保衛韓寒”的中堅――坦率講,《公開信》就是江湖所謂“方黑”和“挺韓”的大聯動。這沒有問題,正如2010年堅持半年不懈在南方系發文討伐汪暉抄襲的鄭也夫先生《賊辯》一文論證過的,賊也有捉賊的權利,何況被方舟子質疑、打假的,並不都是“賊”。但是,既然以“海內外154位學人”之眾,把目標定位到了中國的教育和國際學術聲譽,是不是應當把事情做得實在一點,名實相近一點,扮相優雅一點?以《公開信》現在“海內外154位學人”展示給公眾的面目,尤其是與方舟子今天在對“人造韓寒”中進行的打假行為相比,恐怕得到的不是“打假”,而是“假打”的看法。 在回應《公開信》的諸多回應中,方舟子有一這段話: @方舟子:“海內外學人”(有人說應該叫“海河內外學人”,因為有三分之一是天津的)不為汪暉剽竊案上書,不為朱學勤剽竊案上書,不為徐友漁剽竊案上書,不為最年輕市長剽竊案上書,卻上書要求調查處理一個不搞學術的記者沒發表過的10年前的碩士論文,稱之為學術界最大新聞,僅僅因為她是方舟子妻子,好不威武!3月1日23:21 如果“海內外154位學人”尚存公正和責任,是否應當考慮一下《公開信》把“敗壞教育和中國學術”之罪壓在方舟子夫人劉菊花10年前撰寫並且至今未公開發表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上,是否有點用力過猛了?難道就是因為這位劉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就有了上你們的“道德祭壇”的原罪,就必做“殺一儆百”的犧牲?你們的追求究竟什麼?難道不是學術打假、淨化學術空氣嗎?方舟子做的不是比任何人都多,都更有實效嗎? 劉菊花的碩士論文是有問題,這一點,她本人和方舟子都有一定程度的說明、承認。但是,我們大家都知道,學術泡沫化和研究生教育走水,學位論文失范,是近20年來,中國教育跨躍式發展(大躍進)和學術、教育嚴重功利化的普遍結果。今天我們來清理、甚至依法規處理學位論文失范和不端,是應當的,必要的。但必須是公正、客觀的,如果是官方查處,就必須有統一的標準、規則和尺度。 如果“海內外154位學人”要表現公心,就應當首先呼籲有關部門:第一,確立清理、處治既往學位論文不端行為的規則、標準和尺度;第二,查處既有的學位論文不端,就影響力和嚴重性而言,應當先查教授後查學生、先查博士後查碩士。“海內外154位學人”諸位強調學術不端的國際影響,以諸位的國際視野,難道不知道汪暉、朱學勤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的國際影響遠遠大於僅有一篇《中國日報》英文版報道的“方舟子夫人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嗎?你們中不少人拼力“捍衛韓寒”,難道不知道“人造韓寒”的影響是“中國所有的教授加起來都比不上”的嗎? 方舟子自去年面對妻子被眾多人士動用多家媒體“集體打假”以來,多次悲憤地聲稱“我連累了妻子”。“海內外154位學人”,如果誠如你們的《公開信》宣稱的以“打假”為匡扶學術正義的必須,甚至不惜以一位普通記者10前未公開發表的碩士論文“祭刀”,那麼,你們內心真對方舟子沒有一點同情和憐憫嗎?你們的《公開信》究竟是要挺進學術打假,還是要正全力對“人造韓寒”打假的方舟子就此住手?“海內外154位學人”,方舟子聲稱,你們是“打不過方舟子,就打方舟子妻子”,對此,你們真的問心無愧嗎? 我不反對呼籲官方審查包括方舟子妻子劉菊花在內的任何人士的學位論文“涉嫌抄襲”,但是,既然是官方審查,就必須有統一的標準、規則和尺度。不能因為劉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她就要比別人受到更苛刻、更殘酷的對待――實際上,她已經承受了太多!你們看看網絡上,經年持久的實名、馬甲和水軍攻訐、污辱,甚至連他們夫婦的未成年女兒都不放過――這是一個正常的社會,還是一個邪惡的社會? 坦率說,我在《公開信》中,看到的不僅不是學術正義,不是學術良知,而是邪惡!如果我參與簽署,我不僅是自取其辱,而且是促長邪惡。 因此,我絕不會簽署《公開信》,而且我收回曾發表的肯定、支持《公開信》的言論。 作為一個男人,我呼籲“海內外154位學人”放過方舟子妻子劉菊花女士! 作為一個學者,我呼籲“海內外154位學人”至少包容方舟子!
2012年3月2日夜草,3日晨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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