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創小說 愛相隨 (10) |
| 送交者: 李小飛 2012年03月03日19:39:08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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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的幾天,昕亦的Email鋪天蓋地襲擊着我的郵箱,內容很簡單,無非就是說些我走後公司發生的一些事情,然後詢問我在這邊好不好,叮囑我要注意身體等等,我沒有去理她,她又來了一封信,說她又去找過我媽,核對了這個Email地址,責問我為什麼不給她回信,難道5年的感情就這麼容易忘了嗎? 看到這裡,我心中的怒火驟然升起。是誰無情?那五年,我的愛情是在暗無天日中度過的,她心痛了沒有?僅僅是施捨於我一點點愛情的殘羹冷炙,就理所當然地以為可以換取我的百分之一百的真愛? 我擔心她見我不回email會再去打擾我媽,就叮囑我媽不要理睬她。 “小林,我真想找你呢,你那個女同事剛才來我家了,還特意從上海趕過來的。”媽焦急地說。 “她去幹什麼?”我驚訝地叫了出來。 “她說她是你以前的上司, 很感激你6年來為她工作,然後給我一張支票,說是對你的辛勤工作的獎勵,本來是要在送你走的時候給你的,可惜錯過了。” “你收下了?”我趕緊問她。 “支票上是我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是怎麼搞到我的名字的,她一定要我收下,說要是不收下的話,她會內疚一輩子的。” 難道錢就可以買回內疚了?我心中的怒火在燃燒。 “媽,你退回去!” “小林,你和她什麼關係呀?我總覺得不太對頭。”媽在電話里小心地問我。 “什麼關係?她曾經是我的老闆,我是她的助理。”我沒有好氣地回答道。 “那不對啊,她沒有必要給你那麼多錢啊?”媽的語氣中帶着懷疑。 “多少錢?” “20萬美元啊!你以前在她的公司里沒有做投機倒把的事吧?好在你現在在國外了,他們也抓不到你。”媽膽戰心驚地說。 什麼?!我驚呆了。 “媽,你去寄封快遞,把支票退回去!從此之後,不要再跟她說話。”我的聲音在打顫。 掛了電話,我的心裡充滿着從未有過的憤怒,一種因為恥辱而有的憤怒。拿錢來買我?想重新買回我這隻鴨子?我渾身發抖,把桌邊的一隻茶杯狠狠地甩了下去,“哐當”聲震得我頭劇烈地疼痛起來。我在窄小的一居室里四處走動,像只餓極了的瘋狗。 這個女人,我相處了6年,她是什麼樣的人我最清楚不過的了。我必須警告她,否則她是不肯罷休的。我還記得她的手機號碼,就撥了過去,但是一聽到她的聲音,我就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了,在她即將掛電話之前,我終於鼓起了勇氣對她大聲地喊道: “我們倆早就結束了,你不要去糾纏我的父母親!” “是你嗎?林,是你嗎?” 她焦急地問。 “我叫我媽把支票還給你!我不要你的臭錢。” 我氣急敗壞地像個小孩子似地大聲嚷嚷着。 說完,我把電話掛了,發現自己渾身在顫抖,連氣都喘不過來。推開窗,望着窗外的地鐵像條綠色的毛毛蟲從不遠處緩緩地穿過;紅褐色與青白色交接的低矮小洋房在春天綠樹中溫暖地簇擁着;高高挺立的幾幢孤獨的大樓與南邊繁華的市中心的高樓大廈遙首相望。這是一片安靜和諧的土地,本來以為到了這裡之後,我可以從此淡忘這個傷心的愛情故事,沒有想到它還是跨過重洋,追逐我而來。 後來我媽把錢還給了昕亦,我也乾脆地把我的email帳號關了。 莉莉說生活還是要按着它自己的節奏不斷地繼續着的,不管我是沉溺於過去的回憶之中,還是躊躇不前於今天的感傷,所以我要仰首挺胸地往前走。 還沒有想好自己要幹什麼,所以接着去上ESL。在學校里我認識了Omar, 一個從Gabon來的黑人。那天老師讓我朗讀一篇文章,文中談到非洲某個國家很窮,居民每天要吃很多的土豆。Omer那朗朗的笑聲打斷了我的朗讀,我有點惱火,以為他是在嘲笑我的口音。 下課的時候他來找我解釋他笑的是文中的內容, 不是我, 後來我們就熟了。 Omer 在一家法語電台Part-time講述足球新聞,我也是個足球迷,這樣一來我們就成了朋友。他喜歡泡酒吧,拉着我去過幾回,每次都是他一獵到獵物,就把我甩一邊,幾次下來,我就不願意再去。 有一天,他又來找我去酒吧,我拒絕了他,並直截了當地把理由說了出來。他笑了,說這次是想介紹我認識他新交的朋友Joe。我本來是不感興趣的,但是一聽說Joe 是一位爵士音樂的高手,就答應了。 那個酒吧座落在Downtown,不大起眼,但溫馨和隨意。Joe的樂隊設在一個角落裡,他們一共是三個樂手,一個歌手,屬於很小的樂隊。 我進去的時候,他們正在演奏。Joe的鼓槌象雨點般地擊打在鼓面上,裸露的雙臂上一塊塊黝黑的肌肉隨着音樂的節奏上下地跳動着,一頭凌亂的辮子四處飛揚就象是無數的蛇在張牙舞爪。 隨着鼓聲漸漸低沉, Saxophone(薩克斯管)的聲響悠揚而起,和着keyboard 的輕輕伴奏,一位身着一襲黑色晚禮服的中年女士開始了她的演唱。那低沉的嗓音恰到好處地體現了爵士音樂的深沉,憂傷和懷舊感。隨着音符的上升,她的嗓音逐漸地轉成明亮, 一陣陣地勾起着聆聽者的心弦,那心弦里奏的是浪漫的,感傷的,和暗淡的回憶。 我喜歡爵士音樂,是因為它的旋律,是一種生生死死的抒情。 Joe曾經在香港呆過,喜歡中國的文化,沒有多久我們便成了朋友。和喜歡音樂的人在一起心情總是很愉快,慢慢地,我開始喜歡上了多倫多,尤其是在夏天來臨之後,白天變得特別長,湛藍的安大略湖上輕波蕩漾,白色的海鷗和星星點點的帆板在晴空萬里的藍天上象是隨風飄蕩的白雲。街上的行人也多了,窈窕和健壯的身影隨意地交叉着,加上街邊激揚的音樂和Patio上色彩繽紛的雞尾酒,給這座城市增添了不少的風景線。 Omar法語電台的Part-time工作終於如願以償地轉成了Full-time,我們在那個小酒吧里為Omar慶祝。 那天唱歌的是Ramon,一個鮮有名氣的吉他彈唱手。他的歌聲溫柔又性感,仿佛是在訴說着一個浪漫又感傷的故事。看着他,我仿佛看到了兩年前的自己,在衡山路上的那個酒吧里用音樂傾訴着對一個女人的愛。 Joe問起了我準備找什麼樣的工作,我說還沒有想好。 “我看你挺喜歡這個酒吧的,也許可以在這裡找份工作。”他說。 “我是挺喜歡這裡的,可惜我只會唱中文歌曲。”我說。 他們倆哈哈大笑,說不是歌手,是Bartender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前在酒吧里唱歌的日子是不會再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做Bartender總比去工廠打工好,而且我確實也喜歡這個酒吧的氛圍。Joe把我介紹給了酒吧的老闆John。John問我了一些以前的工作經歷之後,給了我一張Bartending 學校的名片,讓我學滿後來這裡上班,一周工作4天,從晚上8點到凌晨1點。 我想這個工作時間倒是挺適合我的,至少不用再一個人坐在家裡,守着電視機磨着長長的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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