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中後期,我受邀曾在北京某大學(不是理科,也不是文科)給研究生開過“論文寫法”的講座,所謂“寫法”並不是講論題、論據、論證,而是講如何組織Bibliography、reference 、Footnote及quote的用法等等等……
我對這個並沒有專門的研究,我只是根據我在國外寫論文時導師對我的要求以及我們那個大學論文的標準來介紹一下國外的大學的論文大概是個“什麼樣子”的(我的論文的最後一章,我用了個很煽情的標題,結果到了examiner那楞要求我必須用conclusion,不知道你們遇到過這個情況沒有?當然,你們這些理工科的大概也只能conclusion)。
為什麼我對這個“深有體會”,是因為我在國外大學開始寫論文時對這些重視不夠,而這重視不夠完全是從國內帶出來的,80年代寫論文對這些沒有嚴格的要求,基本上註明是從那本書裡出來的就行了,認真點的再加上頁數。總而言之,那個時候基本上只是要求別人說的話用引號擴上,引文註明出處就行了(這是文科的情況,理工科論文的對引用數據、文獻有什麼更嚴格的要求,我們文科生就不知道了)。
寫着寫着問題來了,導師要求我把引用的文獻列清楚,什麼頁碼、出版社、版本都放進bibliography,所有引用的話都必須用引號,並註明出處(用括號或在footnote或其它適合的方式),由於我查文獻時沒有記錄的很仔細,或者複印的資料沒有記錄出處或者記錄不完全,我不得不又一次次地翻查以前查過的資料,有些實在找不到了,或者當時是從外校借來的無法再查了,使得我不得不刪掉了許多因為不能提供論據出處的“長篇大論”。
那所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好幾百人,來聽講的大概有一百來人,而且這些人也是變化的,今天張三來,下次王五來,李四可能每次都來……
大概是講了四次,每次兩個小時,雖然不能很細緻,但是還是很系統的,起碼是介紹了基本概念,至於一些具體的作法,拿了一個以前研究生的論文作範例,指出了一些“不規範”的地方。令我奇怪的是講座期間提問題的很少,似乎他們都聽懂了,講座結束時大概就剩下二十來個了人了(我講課在我任教的大學們里是很“有名”的,有個我並不認識的二年級的學生跟別人說:“一想到明年要上老酣的課就exciting”,這足以證明我很牛吧?)。期間有個別的人拿來自己的論文請教一些翻譯的問題和索引註解的問題,這些人大都是想出國繼續讀書和想發表文章的。
多年以後我回北京見到了當年請我去講座的那個院長,聊起了幾個學生,他說有個學生(現在已經是中央民院的教授了)寫的論文跟別人不一樣,“像外國人寫的”,這個學生可能是我唯一的收穫。
幾年前國內發生的一些學術打假,我覺得很大一部分是寫論文的人訓練不足,當然也有人渾水摸魚,這裡面最容易出問題的就是使用引號,引了就是別人的,不引就是“自己的”,大段的一字不變抄那是得有很有膽量才行,菊花抄沒抄我沒資格說,引號用沒用對我還是表示擔憂的,那個年代大家都對引號不是那麼在意,現在也未必在意了。
我說的這些是我的經歷,是我遇到的現象,但我也可能遇到的是“純屬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