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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順風
送交者: 神童 2002年02月09日20:56:0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我開車子從倫敦到曼徹斯特,不過是為了向賴利教授道別。兩百哩路。但是賴利教
授愛護了我三年,教導了我三年,四百哩來回算什麼呢。

賴利夫人說:“別忘了我們,常常寫信來。”

我說不會忘記。回家第一件事,是寫信給他們,然後寄一把扇子給她。她的要求很
低,她要一把粉紅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點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後我必須走了。

晚上十二點,開四小時車,再在路上停停,回到倫敦,天該亮了。晚上開長途車的
滋味不好受,寂寞陰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國已經近尾聲,再隔兩天,我人已經在
家了。啊!家。

想到這裡,我興奮起來,回家,多麼美妙,到了家或許會得想念英國,但這是將來
的事,理不了。

賴利夫婦送我到門口,我上了車,向他們搖手道別。

我沒有把車子直接開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學門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園,
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瓏,我嘆了一口氣,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
把車再兜了一圈。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見。以後即使來英國,不過是
路過,不過是逛一下,也不會來曼徹斯特,自然是停在倫敦。

我忍着心把車子開走了。

車子駛進公路口,我看到有一個人用搭順風車的手勢,截我的車。在英國三年,我
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順風車,也不理這一類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煩。故此我沒有停車。

但是車子駛過,一瞥問我看見一張東方面孔。

中國人?

我猶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國理應互相幫助,如果他是個壞人,算我倒霉,這是
我生平第一次讓人搭順風車。於是我把車子轉了彎,回頭去接他。

我把車子停下來,這時候天微微下雨了,很靜,很浪漫,除了別的車於呼嘯而過,
沒有聲音。

我推開了車門。

“謝謝。”截車的人說。

“別客氣。”我說。

他上了車,抬頭看見我的臉,呆住了,他沒想到我是中國人。我看見他的臉,我也
呆住了,我沒有想到她是一個女孩子,年青的東方女孩子。

她關上了車門。我開動車子,車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國人?”我問。

“是,”她問,“你也是中國人?”

“是。”我笑笑,側頭看她一眼。

她是一個美麗蒼白秀氣的女孩子。年紀不大。剛過二十歲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
褲子,樽領毛衣,帶着只帆布袋。我很驚奇。

這樣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車子,不太危險了?幸虧是我,如果碰見
了一個外國人,怎麼辦?

我一邊開車,一面打量她。

我發覺她右邊眼角一顆眼淚型的痣。美麗。

在曼徹斯特三年,我見遍了所有的大學的中國學生。她是誰?怎麼我沒見過她?

“抽煙?”我問。

“不,謝謝。”她的聲音有點啞。

“我去倫敦,你呢?”我問。

“太巧了,”她動動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來,她有點疲倦,“我也正去倫
敦,我很幸運。”

我點點頭。四小時,我有伴了,真不壞,我運氣也好。

“你常常搭便車?”我問她,“很危險,單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這種事。”

她脫下了帽子,黑髮像瀑布似的流下來。

她說:“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順風車。”

“這麼巧,這也是我第一次讓人上車。”我說。

“謝謝你。”

“不要謝。”

雨下得有點急。

“有點冷。”我燃着了一支煙。

路很滑,我把車子開得很小心。

“什麼使你今天出來截順風車?”我問她。

她低聲說:“我訂了旅行車,晚班的,但是錯過了車子。我在家裡等一個長途電話,
電話沒有來,我等了又等,然後錯過了車。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車。危險就危險吧。”

“有朋友在倫敦等你?”我問。

“沒有。我去住青年會。我想念倫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覺得奇怪。她長得這麼好看,但她的語氣,卻是這麼煩膩、厭倦、寂寞、蒼白。
她用手撥了撥頭髮,手指是雪白纖長的。美麗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隻纖巧的貝殼,
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環,金珠是十分細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氣。

“你是學生?”我問。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學。”

“你喜歡這一科?”我問,“荷令斯大學很出名。”

“我喜歡讀書。不管哪一科,不管將來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歡念書。”她向
我笑笑。

那顆淚痣動了一動。

我點點頭,“很好。但是我在曼徹斯特理工學院三年,我沒有見過你,為什麼?中
國同學會你怎麼不來?”

“我剛到。”她說,“才一個月。”

“難怪,我早兩個月就去了倫敦。”

“所以。”她說,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別的。她有濃眉,鬱氣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膚,直而長的黑髮,不能再
特別的一個女孩子。我為什麼不早一點認識她?現在我已經要離開英國了,多可惜,我
已經要離開英國了。這些年來,我一直沒有女朋友,只因沒有合適的。但是她……

我把車子開得相當慢,至少比應該的速度慢一點。

“你喜歡英國?”我問。

“到處都一樣,老實說,到處一樣。”她說。

“當你住久了,認識同學、朋友,一切便不一樣了。”

“希望如此。”她說。

她不介意說話,她的對白很禮貌,但是又隨和,好像我們已經認識很久了,談得像
老朋友。我很快樂。

我說:“如果你肚子餓,我們可以在二十哩外一個地方停下來,喝杯熱咖啡。我知
道一間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猶疑的說。

我笑,“你相信我?雖然大家是中國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壞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說:“我也可能是壞人,你不怕我?”

“別開玩笑。”我說,“怎麼可能呢?”

她靜默了。

我開着車。在公路上疾駛,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樣的,沉悶之極,
如果沒有人說話,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險。

“你喜歡倫敦?”我問。

“倫敦?是的。美麗的城市。我喜歡。我不大喜歡英國人。下一代還好,有的也很
驕傲,破落戶作風,不過到處一樣,人也一樣。”她的語氣里有一種無所謂,無可奈何,
落寞之情逼人而來。

女孩子快樂的時候是美麗,哀傷的時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認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
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緊緊地抿着,這樣的一個女孩子,真正笑起來是怎麼樣的?

她穿着一雙很好的半統靴子,那隻帆布袋是考究的,一隻手上戴滿了戒子,銀手鐲,
配着一條銀鏈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種不羈,甚至略為邪氣的味道,與她秀氣纖細的臉
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剛才我的車子經過,還以為她是一個男孩子。

雨還是下着,我開了車內的暖氣。車子裡沒有無線電,我不喜歡車子有無線電,這
世界已經夠吵了。

“香港怎麼樣了?”我反問。

“老樣子。各式各樣的人,想盡各式各樣的辦法賺錢,氣派特別,無恥也無恥得特
別。賺了錢拼命的花錢。我喜歡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讀完了書還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從來沒有聽過這麼特別的論調。她不是一
個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這裡多久了?”她問我。

“三年。”

“沒有回去過?”

“沒有錢買飛機票。”

“說笑話。”

“真的,省了錢,都是千辛萬苦賺回來的,做餐館,做工廠,那些英鎊,恨不得都
存下來,一張張裱在牆壁上,留為紀念。結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時候想才
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過如此,”忽然之間,我也發起牢騷來,“回到家裡,是另外
一個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適應英國,又與香港脫了節,駝子摔交似的,兩邊不着。”

她笑。顯然很同意我的說法。

我喜歡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國,來不及拍照片,買新衣服,找男朋友,獵丈夫,
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輩子在枝上做鳳凰,窮的慕虛榮,不擇手段的濫交,有錢的搔首弄
姿,吊着賣。只有她是例

三年裡我見過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為了什麼來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這麼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說:“當然你讀過這首詩,三個皇帝去朝聖,千辛萬苦到了,看見了基督降世,
再回來,不過如此,兩個陌生的世界。對我來說,生活總是陌生的,我不適應生活,又
沒有資格叫生活遷就我,所以到處一樣。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後再去馬賽,我喜歡博物
館,因為畫與雕塑是靜的,它們好歹不出聲,我喜歡。其餘的,不過如此。大城市,看
過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馬賽是臭的。只是傳說可愛,可愛的人,可愛的地方都不能接
近,接近就失了美態,據說威尼斯更髒。我對旅行完全失去了興趣。還是讀書好。”

這一次輪到我笑了。

“我說得太多了嗎?”她問。

“沒有。我有同樣的感覺,真的,不騙你。”

“大多人喜歡旅行。寫明信片,最後一句總是:‘多希望你也來!’真滑稽,沒有
比這更幽默的了。不過是一個地球。你有去過天像館嗎?宇宙是偉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歡聽她說話。

她聲音是溫柔的,像小溪流過石卵,那種節奏,使我無法不留心聽。

我給她一包糖,她一顆顆的吃着。

我把車子停下來。

小食店到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傘。天氣真冷。

我把一條長圍巾纏在她脖子上,她抬頭看着我。她的臉還是異常的蒼白,眼角的一
顆痣像永遠的眼淚。我們站了一會兒,然後我與她走進小食店。

小店裡有幾張高凳子,我與她坐上去。一個濃妝艷抹的金髮女人走過來,她真是全
副武裝的:假睫毛,耳環,項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壯,手臂上汗毛是汗毛,
雀斑是雀斑,人還沒有走近,一股體臭先襲人而來。我那一點點離別之情,忽然消失得
無影無蹤。不在外國住久了,怎麼曉得中國人的好處。

我問身邊的女孩子:“你吃什麼?”

“可口可樂吧。”她說。

“三文治?”

“不。”她說,“我不餓。”

“你一定要吃點東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點點頭。

我叫了兩份三文治,兩杯汽水,我們坐着。

她終於沒有動那份三文治。她的臉向着窗外,雨順着玻璃流下來,流下來,外邊是
漆黑的,什麼也看不見。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樂。

她是孤獨的。我知道。我看得出來。

我說:“到倫敦天就亮了。”

她點點頭。

“春假可以回去,見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麼知道我寂寞?”她問。

“看得出來。”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過是動一動嘴角,然而卻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問她的
地址,或者可以寫信給她。如果我是一個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應該留下來,為她留下
來。但這年頭,哪裡去找這樣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最多不過為她的寂
寞,為她的別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這世界。到處一樣的。

我放下了玻璃環。

她已經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讓我請你。”她說。

我沒有與她爭,我點點頭。

我們離開了小食店,她老實說:“我真有點疲倦了,不過還支持得住,在外面吃過
苦的人,無所謂,去年暑假我為了賺點外快,在一間酒店裡天天工作十四小時,幾乎精
神崩潰。做完出來,多少才恢復原氣。我絕對不看輕體力勞動,但我不喜歡體力勞動。”

我先開了車門,再從行李箱裡拿出一條毯子,遞給她,我怕她會冷。我們上車,又
繼續路程。每次去倫敦,我都覺得路長得永遠不會到似的。

這一次例外。

我問:“你的名字,可以告訴我嗎?”

她轉過頭來看着我,“你呢?你叫什麼?”

“我單名靖。”

“靖?晴?”她低聲問。

“不是誠,是靖。立青。”我說,“姓張。”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沒有兄弟姊妹。”我說。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們為我擔
心。”她平靜的說。

“胡說,”我道,“怎麼可能!你少截順風車,他們就不用擔心了。上次有一個女
孩子,搭便宜車失了蹤。”

她調皮的說:“她搭了一架綠色的蓮花跑車,我比她精,我截老爺車,開破車的人
不會壞。”

“你沒有男朋友嗎?找個男孩子接送也罷了。”

“是,我也動過這種腦筋,結果這個男孩子接了我兩次後就動手來搭我的肩膀。”

我溫和而帶點驚異,“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說。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幾次就得取回代價,我沒有那麼便宜,他想昏頭了,我
還是乘火車好得多。”她輕描淡寫的說。

這麼倔強,我很吃驚。

“為什麼不買一輛車呢?我這輛車三十五鎊。開到倫敦,就送給一個好朋友算了,
乾脆之極。”

“呀。但是我母親扣留了我的車牌不還,我撞過車,她怕我丟了性命。”

我搖搖頭,她真是野馬。而且她也沒有告訴我她的名字,為什麼?怕我吊她膀子?
我不會登徒她,她也應該知道,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不想再問她,她有權不告訴我。

我問她:“你會唱歌?唱個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說:“多少年了,我乘一個男孩子的車子,他說:‘跟我說話,不
然我渴睡,會撞車。’我只乘過他的車子一次。他是個可愛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愛的
男孩子都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說笑,“我很可愛,但是我沒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戀愛過?”

“有。”

“她在哪裡?”

“不知道,分了手沒有再見過。”

“她可美?”她問,非常有興趣的樣子。

“對我來說,是的,她有非常圓的眼睛。”

“發生了什麼?”她問,“為什麼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學,我來了英國,我們沒有吵架,只是信越來越少,越來越少,
後來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極想念她,但是我沒有寫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從來沒與人說過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間,在車子裡,我對一個陌生女孩子說
起。

“你不惋惜?”她問。

“有什麼用呢?我吐血也沒有用,這年頭的蝴蝶是毛蟲變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愛過一個人。就是那個叫我不停說話。好讓他半夜清醒地開車的男孩子。我
愛他。我們只見過兩面。也許見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鬧翻。但我們只見過兩
次。他不知道我愛他。那不重要,我愛他就行了。”

我邊問:“他長得好看嗎?”

她說:“他有真清秀的濃眉,我後來再也沒有見過那麼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無可奈何的一個笑。

“你想念他?”

“無時不想。”

“唱一首歌。”我說。

她唱:“如果你要離去。

在一個夏日。

你不如連陽光也帶走,

我現在告訴你,

當你掉頭而去,

我漸漸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個再見……”

“可愛的歌。”我說。

“是的。”她說,“你也唱一個。”

“我不會唱歌,我背一首詩給你聽聽。”

“好,你背。”

“如果我再見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靜默以眼淚。”

她把頭轉向車窗,很久不出聲。

公路上車子漸漸少了。兩百哩。我離家足足八千哩。媽的八千哩。後天就回去了。
在機場上有什麼人在接我呢?父母,親戚,沒有女朋友。就是沒有女朋友,有個女朋友
就好了。

我臉上應該掛個什麼表情?大喜欲狂?哭?擁抱?還是什麼,我不知道。

我說:“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說,“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為我唱一個,我是陌生人,不要緊。”我說。

“陌生人?”她注視我一會兒,“多年之後,在街上碰見我,你會認得我嗎?”

我一呆。她的問題為什麼這樣特別呢?為什麼她要人記得她?為什麼?當然我是會
記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不容易忘記。

我因此問:“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會記得你。我會說:‘你好嗎?’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國,
你搭過我的順風車。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時間,時間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後,
五十年之後,我就不肯定了。”

“誰活得這麼老?”她索然問。

“有些人還真活到八九十歲。”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這個問題,有時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
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別說這種可怕的話,有些事情,多想是無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隻手駕車,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這麼多有什麼意思?這世
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這條路,起初有月色,後來下雨,現在降霧。這霧啊,遮
住了前面的視線,車子仿佛駛往永恆,永遠不會到達目的地了,連我也害怕。

我與她在車子裡說着話,我真的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嗎?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
我們了解對方之極,可以一直不停的說下去,說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說。

“不用。”

但她還是閉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髮垂在車椅背上。黑髮是全世界最美麗
的頭髮。我要開車,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認得她,我在英國這
三年不會這麼寂寞。這三年來我什麼樣的女孩子都見過了,不過只限中國女孩子:新界
來的女侍,開林寶基尼上學的千金小姐,自費半工讀的好學生,女護士,嫁過來落籍的
新娘子,什麼都有,就是沒見過她這樣美的。

我這些年來,正在找她這樣一個女孩子。

如今見到了,卻遲了,我要走了。

車子漸漸駛入市區,天亮了。一種灰色的亮光,不是藍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園,
在一種朦朧下特別美。她好像睡着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裡下車。老實說,我不想她下
車,下了車就是分手,分手幾時再見?

但是她睜開眼睛,她說:“到啦?”

“到了。”我說。

“你知道勃朗寧街?我在那裡下車,青年會在附近。”

“知道。”我說。

她忽然哼:“你說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會拉着你的手,

在倫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許會改變主意。”

倫敦是寂寞的。

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時間過得快啊,四小時一下子就完了,我們到了倫敦。

我在勃朗寧街停下來。

太陽出來了,太陽升得早,倫敦是一個別致的城市。

她把頭轉過來,她問我:“如果我約你出來,你會答應嗎?”

我毫不猶疑地點頭。

她笑了,一個很得意很喜悅的笑。“幾時?”她問。

我說:“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兩夜的時間,你說幾時呢?”

她呆住了。她沒有想到我會走。而事實上我連箱子都鎖好了。我上曼徹斯特,不過
是說聲再見,回來把車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還要留在英國,她另有一套計劃。我
們的緣分止於此,止於短短的談話,止於兩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着車門,不知道說什麼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終於她問:“後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國。”

“那麼你一定很忙,大概沒有空赴我的約。”她說,“謝謝你送我到這裡。”

“如果我把地址給你,你會寫信給我嗎?”我問。

她搖頭。

“我今夜可能見你?明天?”

她動了動嘴角,那顆痣在雪白的臉上太明顯了,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似的,是一顆眼
淚。她眼睛裡的鬱結與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圍巾解下來,還給我。

清晨的風拂着她的長髮,她纖瘦、怯弱,我看着她,一直看牢她。

然後她說:“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見了。大家都很忙。謝謝你。祝你……順
風。”

我怔怔的看着她,她走了,帶着她的行李袋,她沒有回頭。

過了兩天我照原定計劃上了飛機,平安的到達家裡。我以後再也沒有見這個女孩子。
我不知道她現在住什麼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們只相處了四小時,在一部汽
車裡,從曼徹斯特到倫敦,四小時旅程。因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順風車。她是一個臉
上有淚痣的女孩子,憂傷而美麗。我不會忘記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
認出來,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

再也

沒有

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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