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雨濛濛同學批改作業 |
送交者: 直言 2012年09月15日17:47:0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考古,驚悉雨濛濛同學繼尼加拉瓜瀑布、88歲就是1988年之後,不僅沒有恰而可止,今天又新添笑料,將 an interesting and legitimate argument 理解成了:“有趣的合法性的爭論”。 雨同學不愧是英語我就是不說,一說就嚇死儂。真的不是白給的。 下面解析一哈 an interesting and legitimate argument 的正解。 一。legitimate 此處的意思主要是 reasonable, fair。兼有 valid,justifiable,logical 的意思,視上下文而定。與 legal,lawful 則是風馬牛不相及,八杆子打不着。在中文中為合情理、不無道理的意思。 二。好像還嫌不夠雷人,雨同學又將 argument 誤解為了爭論。 argument 在此,正確的理解為論點、見解也。argument 不作為爭論、吵嘴的用法,可參照下列例句: "The building blocks of a logical argument are propositions, also called statements. A proposition is a statement which is either true or false ..." "In order to understand what a fallacy is, one must understand what an argument is. Very briefly, an argument consists of one or more premises and one conclusion." 下面簡單介紹一哈 interesting and legitimate 的用法。 評價別人論點 interesting and legitimate,一般來說,不是毫無保留的肯定。 interesting and legitimate 灰強有用。同學們今後可用於正式場合表達不同見解時,以使口氣顯得婉轉、不生硬,不傷和氣,或在想結束辯論時評論對方提出的新論點。偃旗息鼓,全身而退。 但千萬記住兩點: 一。不可用作對你完全同意的論點的誇獎。 二。萬萬不可用來評價上司。 回到原題上來。argument 不作為爭論、吵嘴的此類用法,不僅在美國小學初中學邏輯和寫作時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在日常生活中亦屬常見。而 legitimate 不作合法解、表達 reasonable, fair 的情況更是司空見慣,在美國生活工作,想不聽到都難。 是所以五年級即來美的小留雨同學將 an interesting and legitimate argument 理解為“有趣的合法性的爭論”嚇死人不償命也。 恰而可止。 附: 正統的,合理的,我也想過,不過還是覺得合法比較合適。 - 雨濛濛 我剛從這裡學了google, 其實對我來說這些都是合理合法 - 雨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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