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得獎,我替他高興,也為中國文學界高興。看過他的幾篇作品,覺得他值得獲獎。但無法否認的事實就是,有人喜歡他作品,也有人不喜歡,更多的人沒看過,不關心。問題的關鍵就是以什麼樣的標準評獎,這個標準是否是客觀的的公正的大眾的。
老諾自己設的標準很簡單,就是一句話 awarded to an author who has produced “in the field of literature the most outstanding work in an ideal direction”。我自己理解,這個標準和其他炸藥獎的標準是相通的。簡單點解說就是:作品要有創新,風格獨特,有讀者欣賞,也有其他作家追隨。這種標準不無道理,因為重複別人的工作只是工匠不是大師,可以是outstanding work,但不能引導一個ideal direction。
但是對於文學而言,這個標準是太高了,高就高在創新上,文學作品如何創新?其實不只是文學,化學物理也有同樣的問題:難有新的理論突破。雖然應用領域蓬勃發展,理論研究領域,物理化學沒有什麼突破點,近二十年化學獎基本是第二個生物醫學獎。不過畢竟知識無涯,物理化學入幽探微,技術也隨之發展,儘管越來越難,但還總能有點新發現。但是人類的各種情感,已經被用各種手法,各種不同的形式描述了幾千年。還能有多少可以創新的?何況文學獎只能發給以瑞典文字的作品,讓以其他文字寫成的文字獨特的優美作品無法問津。所以近年來文學獎越來越走極端,越來越脫離大眾,只有奇特、病態、政治化、邊緣化的作品才能落入評委會的法眼。為了避免陷入俗套,stephan King 之類的大眾雞腿不可能得獎,文學獎就越來越象雞肋,味道不錯欣賞的人不多。
文學獎已經發了百年,已經很不易了,很難想像文學作品有一百種獨特的風格。不知道文學獎的雞肋還要嚼多久,也許文學獎已經到了變革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