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擁槍會增加謀殺犯罪?謊言還是事實? |
送交者: 直言 2012年12月17日12:51:1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拙貼“為什麼不應該禁AK47之類的武器(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803503)”,引起不少異議和誤解。總體回答一哈。 歸納起來,拙貼的意思無非是(1)憲法第二修正案反映的獨特價值觀念是美國之所以為美國的重要部分。無正當理由,不可輕易拋棄;(2)槍械,只是工具,並不會導致謀殺犯罪,甚至增加謀殺。(3)禁槍論調,於政客,是政治遊戲;於大眾,是因受誤導而產生的認知謬誤。如果謀殺、犯罪是病,治療方案是禁槍的話,那麼,開出此藥方的醫生就是個不合格的庸醫。病人如接受,就會耽誤及時醫療,導致病情惡化。 下面從兩個方面說明一哈作為工具的槍械,並不會導致謀殺犯罪,甚至使謀殺率增加。 一。常識。 舉個例子:名城同學昨天用車禍死亡與因槍致命人數作比較,曰2010年,美國共有31,513人死於槍下,而同年死於車禍的才32,885,云云。言下之意,沒有槍,這些人至今還會活着。名城同學沒有說,或者不知道的是,死於槍下的31,513人,其中19,308為自殺,比例高達61.3%。除非名城同學相信,這19,308位自殺者,是因為看到了槍,才突然冒出自殺念頭,從而自殺;而如果沒有槍,他們就會放棄自殺,否則我看不出這種比較有任何意義。 康門三四告訴我們,自殺者,就自殺和自殺方式而言,自殺為因,選擇何種手段,飲彈或跳樓、臥軌、服毒。。。等等、等等為果,不可以顛倒過來,否則豈不因果倒置? 罪犯或謀殺,又何嘗不是如此。一個人,不會因為有槍,遂變成罪犯或謀殺犯;反之,如有犯罪之心,一個人也不會因沒有槍,而不去罪犯。我等良民,遵紀守法,不謀殺,我想,也決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槍吧? 二。數據。 Case 1:美英謀殺率歷史變化趨勢統計: 美國:
英國:
美國的統計始於殖民時期的十六世紀,而英國則始於十一世紀。我們知道,英美兩國都允許公民擁槍(英國直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才禁槍)。來復槍大致發明於十五世紀,而左輪槍則於十八世紀中葉問世。從圖中看,兩者都沒有導致謀殺率上升。根據強烈要求禁止AK47之類的攻擊型槍械的邏輯,冷兵器時代的謀殺率應遠遠低於二十世紀後、尤其是二戰後吧?事實卻恰恰相反。無論美國還是英國,謀殺率非但沒有隨科技進步、槍械火力大增而增高,反而是大幅度地降低了。 結論:看不出槍械的有無以及槍械的火力強弱與該社會的謀殺率高低有因果關係。 Case 2:英國禁槍與謀殺率 英國歷史上允許公民擁槍。但隨着歐洲籬笆辱蔓延,終於在1997年通過立法,收繳民間所有槍械。據官方核實統計,收繳灰強成功徹底。 如果人民擁槍就會導致謀殺率上升,那麼,英國謀殺率應該有明顯的下降。下圖是英國1967年至2001年的謀殺率統計(來源:BBC): 顯然,收繳了槍械,並沒有妨礙英國的罪犯謀殺,只不過不用槍,改用刀或其它兇器手段而已。結論:看不出禁槍與謀殺犯罪率有任何關係。 另外,克林頓時代美國曾經實行過對進攻型槍械的禁令,被禁槍械種類繁複齊全,執行亦灰強嚴厲,基本將民間持有槍械的火力能力打回十九世紀。然而,美國司法部和聯邦疾病控制防禦總署(CDC)的事後研究皆發現,該禁令對控制暴力犯罪看不出有任何成效。基本屬於無用功。 所以,數據(事實)也證明了:槍械,或任何武器,都不會謀殺。謀殺者,是人。 最後,提醒同學們,千萬不要輕易向政府放棄任何權利和自由,除非我們確信這種權利和自由,對生命和我們集體的生存構成直接的威脅。否則,我們現在所有的自由最終都會失去。 人民擁槍會增加謀殺犯罪,是籬笆辱的謊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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