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個漿糊世家問,為何我會反對賣假藥的。他認為,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家,所以我應該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
這賣漿糊的其實只說對了一半。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家,不錯。但是,這自由是建立在法制基礎上的,不是那種無法無天的自由。賣假藥違法,自然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之列。不光光賣假藥違法,那賣假藥的也無端造謠誹謗,用污言穢語攻擊其他網友。這種誹謗,也是違法的,也不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之列。即使不違法,個人的言論自由也不得妨礙其他人的自由。如果某老混蛋動不動就說其它網友是公共汽車,那麼這言論就妨礙到了其它網友,自然也就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設想,那老混蛋也是有女兒,孫女的。如果有人說他的女兒孫女是公共汽車,他心裡如何感受?換位思考一下。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道理,有人活了70歲還沒活明白,得40歲的人教。
賣假藥的可能會說,他的藥是FDA批準的。很多國內的土鱉都搞不清楚,FDA批準的藥物和營養品有不同的標準。FDA批準的藥物,要經過嚴格的一期二期三期實驗。獲得批准非常困難。而對於營養品,因為FDA尊重各族人民的CULTURE,所以只要對身體沒有害處,都可以作為營養品批准。很多騙子就是利用國內人對於FDA的兩個不同標準,故意混淆,把營養品當藥品賣。這在中國,可能沒有人管,但是在美國是絕對違法的。FDA一再聲明,任何宣傳FDA批準的營養品有未經FDA認證的藥效的,都是違法行為,欺騙行為。這賣假藥的吹得天花亂墜,什麼癌症,艾滋病,心臟病各種現代醫學難以治療的病症,這本身就是違法美國食品藥品管理法的行為。更何況,FDA發放營養品許可,一般都是針對某個生產廠商發放許可,因為各個廠家的質量配料參差不齊。老騙子拿得出FDA發放給你或者你的公司的許可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