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聯邦預算桉, 最令我開心的莫過於對付不納稅的移民, 有些新移民來到加拿大, 起初的時侯要適應工作環境, 收入少而納稅少, 這是值得同情和諒解的. 但是有一部份富有的移民, 在原居地有房有生意, 卻想盡辦法把海外的資產收入, 隱藏不報來避稅, 另一方面卻想盡法子去享受政府的福利計劃.
有些華裔移民, 家住一百萬加幣以上的房子, 開的是奔馳和寶馬汽車, 每年都去好幾次郵輪假期, 卻連一毛錢的稅都不要納, 還拿政府的福利金, 因為這些移民從來都不需去上班工作, 所以用長期待業為理由, 就可以申請福利金, 而他們的子女又享受本地學生的待遇交學費上大學, 享受加拿大的免費醫保. 小量的福利金根本就不夠他們去消費, 最主要的收入還是從原居地的資產收益來維持在加拿大的豪華生活.
雖然富人過富人的生活, 窮人過窮人的生活, 是天經地義的事, 生為窮人的我, 本該沉默無語, 無權在此妄加批評, 可是像我這樣的技術移民, 來加三十多年, 每年辛勤工作, 按時交付各項稅款, 單單入息稅, 三十多年來總共交了一百萬加幣左右, 如果像這些在海外有資產和收入的逃稅份子, 一分錢稅都不交, 我也成為百萬富翁了. 事實本人和多數加拿大人一樣, 收入看來不錯, 實際可以帶回家的衹有薪金的一半多一點.
聯邦政府明知有很多移民住高樓, 養番狗, 拿福利, 遊船河, 開奔馳, 不納稅. 以前因為財政不太困難, 對這些逃稅份子, 也就賴得去捉拿, 現今整體經濟環境差, 財政收入少, 就要開源節流, 捉拿逃稅份子, 一來可以開源, 讓這些社會垃圾交付加拿大稅, 為了杜絕一邊享受加拿大的各式好處, 一邊在海外繼續賺錢而不盡公民納稅的義務, 政府應該把這批垃圾的公民資格取消, 在繳付罸款後, 把他們全家押返原居地, 永遠不許踏足加拿大.
這次聯邦政府為了打撃有海外資產而不納稅的加拿大人, 鼓勵親屬朋友或任何人士舉報, 如果舉報而令政府追回十萬元或以上, 舉報人可以得到百分之十五的報酬, 以十萬元計算, 舉報人可以得到一萬五千元, 數目相當可觀. 雖然本人不贊同舉報行為, 那種 兒子舉報父親, 鄰居互相舉報, 下屬舉報上司的情況, 會 造成人心惶惶. 社會互信蕩然無存.
以政府目前的財政狀況, 舉報制度是唯一的辦法, 希望有海外資產的人, 能夠自覺地奉公守法, 乖乖交付應該交納的稅項.
千代一中
寫於 201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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