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島:芥末
一
鄭某,大款也,外號“芥末”。他進美國賭場登記,問他叫什麼,他搖搖頭─不懂,
人家順手給他取個英文名字吉姆(Jim),他再音譯成一種頗有個性的佐料。“這名字
不賴,”他跟我說,“芥末。”
我和芥末走到一起來了,冥冥中必有上帝的安排。要說我倆在生活上完全沒有共同
點:他做生意,我寫字;他揮金如土,我兩袖清風;他占山為王,我滿世界奔走;
他是光榮離職的警官,我嘛,整個一個在逃犯。誰承想四年前,我們同時搬進這個
美國地圖上很難找到的小鎮。
芥末東北人,個不高,瘦,寸頭,一對招風耳挺喜慶。他生長在山東膠東半島的小
村子裡,八歲那年跟爺爺去東北找當林業工人的父親。那童年的貧困刻骨銘心,按
他的話來講:“我十五歲以前沒穿過線褲。”初中畢業後留在林場,開大卡車,在
林區小火車燒鍋爐。給他評工評成二級,少拿五塊錢,開始鬧情緒。那天早起上班,
他說他病了,師傅不滿地搖著頭,拿他沒轍,只好讓副司機燒鍋爐。他躺在火車頭
和煤車之間的平台上睡著了。小火車在過橋時突然出軌,車上的圓木沖向火車頭,
把兩位師傅活活頂死。他小子命大,從夢中直接掉進結冰的河上。爬起來,一瘸一
拐,跑了四十里路去報信,到了場部才發現右胳膊摔斷了。
後來當兵,父親給連長打了個大立櫃,換來為首長開車的美差。他在林場拉圓木拉
慣了,可得小心著點兒,別顛壞了首長。七十年代末,他考上政法學校,畢業後進
了公安局,成了跟蹤和竊聽專家。這可是門真本事,要不怎麼能跟上七十二變的時
代呢。說來也巧了,按大陸的術語,我們倆應算作“專業對口”,他竊聽的對象正
是我們這號人,我的言論能讓他升官提薪。直到今日那對招風耳仍像雷達一樣迅速
轉動,可惜這個小鎮太安靜了,他的職業本能正在退化。
他對數字過目不忘,車一過,他准能記住車牌號碼。但他堅決不學英文,遇事手一
比劃,再蹦幾個英文單詞。去年他跟我去買輛舊車,人家開價五千,芥末心急手快,
伸出四個指頭,嘴也還跟得上:“Four dollar!”愣把車價還成四塊美元。那賣車
的墨西哥人差點兒氣瘋了。
英文不靈,總會有點兒小麻煩。有一回去自動提款機取錢,他麻利地刷卡,嘀嘀嘀,
輸進兩百美元的數目,沒想到竟吐出一堆郵票,原來是台售郵票機。芥末不愛寫信,
這兩百美元的郵票夠他用一輩子了。
要說芥末不會英文也不對,凡賭場用語,從錢數到紙牌的顏色等級組合以及比賽規
則,他全都門清。他的手勢特別豐富:沮喪、躊躇、憤怒、咒罵,老美都懂,特別
是凱旋時啪地一拍桌子,讓輸家心驚肉跳。芥末有一陣天天去賭場上班。附近的印
第安人保留地開有賭場,我跟芥末去過一趟。一進門,不少人都跟他打招呼,芥末
挺胸收肚,笑咪咪地揮手致意。發牌的更是對他畢恭畢敬。他在賭場有自己的賬號,
吃喝免費。他有一種大家風範,輸點兒錢面不改色心不跳。只見他揮手之間輸了八
百塊,於是諄諄教導我說:“賭博其實跟做生意是一碼事,敢輸才能贏錢。”
去年開春,他在印第安賭場贏了五百,加上兜里原來揣的七百,回到我們小鎮,欲
罷不能,過家門而不入,租了輛車,直奔一百多英里外的雷諾(Reno)─美國第三大
賭城。沿途多是山路,趕上下雪,必須要加防滑鏈。這是美國法律。他一聽六十美
元,立馬退貨,對那工人說:“No!”拍拍自己的胸脯,伸出大拇指,這意思很簡單:
老子車開得棒,用不著這玩意兒。人家如數把錢退給他。可沒開出多遠,一輛警車
呼嘯而來。警察可不管他怎麼比劃,刷,一張八十美元的罰單,還用步話機召來一
輛吊車。那司機熟練地運用大鈎子和鋼纜,連車帶人吊起,再綁在吊車平台上。芥
末來美國還從來沒這麼風光過,高高在上,視野開闊,前有警車開道,後有司機護
駕,真有點兒國家元首的架式。可惜吊車沒開多遠,在一家商店門口停下,除了吊
車費,還得照樣花錢買防滑鏈,外加安裝費。到了雷諾,又花錢找人拆下那倒酶的
玩意兒。
還沒進賭場,里外里已經被宰了兩百多。蒼天在上,眼見著芥末走背字,沒過多久
全部輸光,只剩下九塊錢。出門再去裝防滑鏈吧,不夠。他用手指頭戳著皺巴巴的
紙幣,拍拍口袋,一攤手。人家在賭城幹活,什麼樣人沒見過,得,好歹幫他裝上
了。可這九塊錢的安裝有問題,回租車公司一查,防滑鏈把漆皮打壞了。沒買保險?
賠。沒現金?好辦。女職員押著他去銀行提款。可這還沒完,五百美元不夠,又寄
來一千二的修車費。更倒酶的是,芥末從此上了這家公司的黑名單,永世不得翻身。
自九七年夏天,我跟芥末常在一起,交流賭博經驗。沒想到他居然還喜歡詩,要去
我的一本詩集。有時他抽不冷子背出我的詩句,嚇得我一機靈,以為我那隱秘的聲
音是被他竊聽到的。眼看著前警察和現行反革命找到了精神共鳴。
正寫到這兒,電話鈴響,是芥末。我們有半年多沒聯繫了,聽說他在國內做生意做
砸了。這邊既要養家糊口,為了辦綠卡,還得繳足美國的苛捐雜稅。於是兩口子雙
雙去餐館打工。我約他過來聊聊,說到就到。他手上有刀傷,裹著膠布,再捲起袖
子,胳膊上滿是燎泡的痕跡。人倒是比以前精神了。他在餐館什麼都干,洗碗、炸
鍋、紅白案,有時還掌掌勺,每天干十二個鐘頭,能吃能喝,倒頭就著。
中午我請他到市中心的一家中國館子吃便飯。他是干一行愛一行。進了餐飲業,他
對諸如點什麼菜乾淨,烹調程序以及什麼樣餐館賺錢全都門清。來美國是他一生中
最大的錯誤,沒辦法,如今老婆孩子都不願意回去了。說到將來,他準備打工攢錢,
自己盤下個餐館,東山再起。
“搞政治的是流氓,做生意的是強盜除了走私毒品,我他媽什麼壞事沒幹過,什麼
人沒見過?走到這一步,我才知道好好過日子最重要。”說到這兒,他眼圈紅了,
把頭轉向窗口,外面正在施工,窗戶蒙著綠色帆布。
他告訴我,他金盆洗手不賭了。有時半夜開車帶餐館的黑工們去賭場,每人收五塊
錢汽油費,他躺在車裡睡大覺。偶爾跟著進去看看,支支招。贏了,問他是否會賭,
他搖搖頭頭走開。
“一個被國家辭退的人/穿過昏熱的午睡/來到海灘,潛入水底”,他突然背起我的
詩,嘆了口氣,說,“我十五歲以前沒穿過線褲,我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