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訣別,是腐爛。死亡的痛苦,活人不知道,死人說不出。生命就是一口氣,生命是寶貴的,也是脆弱的。生死兩隔,不籍着上帝的審判,是不可逆轉的。所以,活着,神智清醒之時候,萬不可輕言自殺。
的確,人生充滿了挫折,痛苦,人生是一個漸漸死去的過程,是從青春到衰老的漸死的過程。如果死亡是不可逆轉的,那麼人們奮鬥得來的成功,又有什麼意義呢?成功沒有了意義,忍受痛苦,空虛就更沒有必要了,所以,人在厭世,或生不如死的時候,還不如自殺,一死了之。這是可以被理解的。
問題是,人死了以後,並不是就沒有痛苦了。死人是要為殺人自殺下地獄的。如果,人們各行其是,想殺就殺,卻不被審判,那麼世間還有什麼公義可言呢? 再說,親人或愛人的死亡,是對於活着的人們的不可彌補的打擊和損失。所以,如果說,為避免不堪忍受的肉體的折磨,而自殺,還情有可原,那麼,只是為了逃避現實,或懲罰親人而自殺自己健康的生命的人,那他/她就是踐踏生命,更是殘忍而自私的了。
由此可見,無論生前,還是死後,人,如果不得救從死里復活,就都是死路一條。為官的,終將門庭敗落,富貴的,難免金錢散盡,不要永生的,死後歸了陰間。
然而,人不應該也不一定被罪惡捆綁,聽憑死神的擺布,人生,是有選擇的。那就是放棄蒙蔽我們的無神論,悉聽上帝的聲音。把自我世界跟客觀世界相連,把自己的命運交還給創造我們的上帝,從而建立正確的生死觀念。
活着,不容易。 經受邪惡,疾病,挫折,衰老,是很痛苦的。但是,我們卻沒有權利選擇自殺,這是上帝的誡命,是生者的權利和責任,這不是宗教。遵守誡命,行使生命的責任,是需要信仰的。戰勝軟弱,堅強地,快樂地活着,是需要力量的。這個信仰,這個力量就是耶穌基督。只要信仰他,他就將使得你奇蹟般地清醒和堅定地正視人生的責任,勇敢地放棄各類輕生的念頭,歡樂地接受永生—這上帝給予人類的免費的,卻是最珍貴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