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x: 芝麻案 ── 沒有交集的平行跑道 |
| 送交者: Box 2013年07月22日21:23:5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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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案 ── 沒有交集的平行跑道
討論芝麻案存在三種立場 ── 「種族」立場、「少數族裔」立場、以及「公民」 立場,這三類立場的理性程度是不一樣的。
“平行跑道”指沒有交集,A說芝麻非法跟蹤引發暴力衝突,B說黑人少年致命襲擊 引發正當防衛。最忙的是王地主,兩邊跑,鼓動群眾斗群眾。
自從冬冬查出弗州“不退讓法”的完整細則定義之後,“跳坑式”一步到位的判案 邏輯,就轉變成“三級跳遠”的判案邏輯 ── 即從芝麻開槍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而轉變成衝突由誰引起、是否合法、以及肇事者還擊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因為弗州 不退讓法細則規定,非法肇事不受不退讓法保護。
有人說社區是“私人領地”,這樣問題就簡化成黑人少年是合法進入私人領地?還 是非法進入私人領地?由於黑人少年的父親住在這塊“私人領地”,那麼有什麼理 由能夠證明,一位兒子到父親居住的“私人領地”探視父親是非法的呢?雜花一問, 全部都目瞪口呆了。
而如果一位兒子到父親居住的“私人領地”探視父親是合法的,那芝麻保安有權對 “私人領地”合法居民的合法探視者進行跟蹤和攔截嗎?
正如紫鳥所言,“小區和芝麻人存在不存在僱傭關係,和芝麻人跟蹤的合法性沒一 點關係。”再抽象一點,“私人領地”這個前提本身,並沒有自動給予社區保安無 條件跟蹤和攔截進出社區者的權力,除非芝麻保安有證據證明黑人少年非法進入 “私人領地”。
毫無疑問,警察與保安之間,存在明確的法權差別,而兩者的界線,已經明確表達 在芝麻與警方的對話之中:
Dispatcher: Are you following him? Zimmerman: Yeah. Dispatcher: Okay, we don't need you to do that. Zimmerman: Okay.
然而事實上,芝麻並沒有Okay,而是越權違法,除了跟蹤還非法攔截黑人少年,這 是衝突的起因。
暗燈說,“連警察跟蹤你他也必須告訴你為什麼跟蹤。”比如警察跟蹤和截停車輛, 必須有兩個法權根據,一個是合法身份證明,一個是合法截停證據。而警車警燈是 前者,後者盡人皆知,警察上來第一句話就是告訴你,你為什麼被他截停。
很顯然,既使把芝麻升級到警察,他的行為也不滿足身份證明和攔截理由這兩大合 法要件,而“私人領地”本身,也不會自動取消這兩大必要條件。比如大樓警衛, 他必須穿制服,最低限度他必須站在他法定的工作區域或位置以證明他的身份,而 且也不能以“我不認識你”為唯一理由攔截任何進出大樓的人。
再換一個角度,也許更容易理解。如果不是芝麻越俎代謀,而是警察跟蹤、攔截黑 人少年,那麼這位黑人少年會傻到把警察壓倒在地、而且把他的腦袋撞出幾個窟窿 嗎?
“we don't need you to do that。” ── 很顯然,警察對芝麻命令是有法律根 據的。芝麻在“私人領地”無法出示身份證明,也無法提出跟蹤和攔截合法理由, 這是引起黑人少年強烈反彈的根本原因,所以芝麻超權違法,是引發致命衝突的肇 事者,“私人領地”,並不可能成為芝麻非法肇事的避難所。
由於弗州“不退讓法”並不保護肇事者,所以法庭判決是錯誤的,不論被殺者是誰, 也不論肇事者是誰。
這個世界上誰可以不出示身份、不提供合法理由而可以跟蹤、攔截任何人呢?除了 克格勃和中情局,還有誰呢?最根本的,你願意芝麻拉着克格勃或中情局的架子, 在你眼前虎視眈眈、晃來晃去嗎?
王地主說,我的腦殼都讓人撞了八個窟窿,難道還不能反抗一下下嗎?這完全是另 外一個問題。不退讓法不保護肇事者,是說肇事者的反抗,不受法律保護,這並不 等於說你不能反抗。但無論你處於何種境地,你的反抗始終帶有原罪,更何況在事 實上,你除了肇事原罪之外,還加上殺人。
如果非得要創造一個定義來客觀描述芝麻案,我們也許可以稱之為“肇事反抗殺人 案”,反抗可以抵消肇事殺人嗎?肇事殺人,可以無罪釋放嗎? ── 別告訴我這 不是法盲,別告訴我這樣判案法庭很專業,別告訴我這樣的判決完全合法。最後也 別告訴我芝麻是雷鋒,雷鋒是顆螺絲釘,擰在哪兒是哪兒,芝麻是個掉鏈子的主, 而且殺人。
你放大並且賦予“芝麻人”放大的權力,那麼總有一天,芝麻人會找上你,不一定 是哪一個,也不一定在什麼地方,至少在邏輯上,肯定是這樣的。別告訴我你不是 黑人,所以肯定不會。也別告訴我你住在高尚小區,肯定沒事。或曰,我寧肯遇上 芝麻,也不願意遇上小黑。但事實卻很可能是你既遇上了小黑,又遇上了芝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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