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撇子: 當街拉尿的對錯還有疑問嗎? |
送交者: pifu01 2014年04月28日21:13:1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送交者: 右撇子 2014年04月26日23:34:3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中國真是塊神奇的土地,什麼怪事都有。當街拉尿,這是對還是錯? 這問題還有疑問嗎?居然有怎麼多人為當街拉尿者辯護!有個網友與我爭論,我問她(或他?)幾次這個問題,她不回答,叫我去問我父母! ,把我搞暈了!最近事情多,本來不想寫了,但實在憋不住了! 先說一件本人剛發生過的一件事。今年二月份,本人收到一張交通告票,在一個禁止右轉的地方右轉了,警察叔叔給我開了一張罰單。我當時覺得很冤,心裡真想與警察爭論一番!我是在遇到綠燈,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右轉的。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即使是紅燈,只要沒有其它車和行人都可以右轉,更何況是綠燈呢?我也沒見到有禁止右轉的標誌,至今也想不起來哪裡有禁止右轉的標誌!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如果不是坐在旁邊的老婆告訴我警察向我招手我還不會停下來。我莫名其妙地等警察過來,等他解釋了我才知道出了什麼事!那天是下雪天,路上到處都是雪,近黃昏天色昏暗,可能讓我看不清路標。我是小地方來的,到了高樓林立的大都市,四周都是大樓,行人又多,可能又使我分心了,…我有很多很多理由證明這不是我的過錯!至少我不是有意的!莫名其妙地被罰了100多刀,還要扣分,實在冤啊! 當時有幾項選擇,第一,交錢認命,我實在吞不下這口氣,不行!第二,法庭上見,與警察叔叔爭辯!本人當時真想這樣做。但冷靜幾天后終於改變了主意。最後決定與Prosecutor庭外調解。我意識到,不管自己感覺多冤,有多少理由證明不是自己的錯,但自己在法律規定不能右轉的地方右轉了,這是自己無法否定的事實!自己不知道能不能右轉並不能改變自己已經違法的事實,所以無論自己有多充分的理由證明自己沒錯,都不能否定自己已經違法的事實!我可以設想,如果法官問我,你在法律禁止右轉的地方右轉了,這是不是事實?自己就無法回答。法官不問你理由,只問你是不是事實!所以我意識到,如果法庭上與警察爭辯,自己凶多吉少!所以我選擇了與Prosecutor庭外調解! 首先我先認罪了,承認自己違法了。在這個認罪的基礎上我向Prosecutor解釋了我當時的無奈處境,解釋了很多理由,說明了自己不是故意違法的,希望他在做判決時能考慮到我的特殊情況! 最後Prosecutor向我提議,我向法官認罪,然後法官減免罰金,減掉一半,而且不扣分,也就是沒有扣分記錄。事實上,這也就是Prosecutor對我的部分寬恕!本人一個月前才交的那一半罰款(50多刀)! 我在設想,如果當時自己堅持自己沒錯,硬要與警察爭辯,結果會如何呢?100多刀罰款免不了,還要附加其它費用,而且還有扣分記錄!因為我認罪了,所以他們才會部分寬恕了我!
說了自己的這件事,再回到當街拉尿的事情上來。
當街拉尿不應該!這應該是大家每一個人的共識了吧?即使為當街拉尿者辯護的人也沒有哪個敢公開說當街拉尿是對的! 既然是不對的,無論你們怎麼申辯,你們都改變不了當街拉尿的事實吧!既然有這個事實,那還有什麼好申辯的呢?為什麼不先表示一點歉意? 你們說港人對大陸人不夠寬容。但寬容是無條件了嗎?我也覺得港人應該寬容一點,但寬容也是有條件,這條件就是你自己首先必須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必須有歉意!就象我自己的那件事那樣。我自己認罪了,Prosecutor才會寬恕我!如果我不認罪,沒有人會寬恕我的! 你們說港人不能寬恕別人,自己卻沒有絲毫的歉意,這是哪門的邏輯?自己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辯解說小孩當街拉尿是有這個那個理由的,堅決不認錯,別人如何寬恕你?即使港人拍照有不對的地方,那也是你當街拉尿在前,人家拍照在後。你應該先表示一下歉意,你才有資格說港人拍照的不對!事情有因有果,自己的因不去檢討,卻把港人拍照的結果拿來反擊,這算什麼? 自己沒有絲毫的歉意,還有這麼多人一起為當街拉尿的人辯護!還要怪別人小題大做! 別人為什麼會小題大作?如果你第一時間表示了歉意,誰還會跟你過不去?如果那對夫婦認錯了,我相信港人就不會跟他們過不去,只有神經病人才會對誠心認錯的人窮追猛打。正是你們這些人堅決不認錯,死要面子,這才激起人們的好奇心,才會對這件事情添油加醋,大做文章。我自己原先也不關心這件事,但看到居然有這麼多人為當街拉尿的行為辯護,也就來湊惹鬧了,這怪我還是怪你們?
還有,把外國人也當街拉尿拿出來當擋箭牌就更好笑了!世界各地的人都有當街拉尿的惡習,這沒錯。但有誰被逮住了還象你們這樣百般辯解呢?這世上大概也只有這麼一群揚眉吐氣的中國人會為當街當眾拉尿的行為奮力抗辯了吧!
你若要別人寬容你,你自己首先必須有歉意!這道理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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