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日方对钓鱼岛主权拥有论据基本和拙文提供的相符。日方的论据是
日本自1895年1月(马关条约之前)已经将钓鱼岛并入日本版图,并对之实行有效控制,包括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等,从未间断(除美国托管期间行政权移交美国外);
旧金山和约明确将钓鱼岛划为琉球群岛一部分共同由美国托管直至1972年按冲绳返还协定重新归还日本
中共50年代的官方立场也用日本的尖阁列岛称呼钓鱼群岛,承认是琉球一部分。这同中方今天的声称完全相反
从日方提供的证据来看,正像拙文所说在谁拥有最早文献记载方面,中方明显占理。中方记载至少可以追述到明代(如使琉球记),而日方对此只字不提。
然而除了这些文献记载,中方也未能出示中方对钓鱼诸岛先于日方实行有效控制的有力证据。原因在于彼时的中国(无论是大明还是大清)以泱泱中央大国自居,缺乏现代国家海洋法权意识,对这些蛮荒小岛根本不肖一顾,从未对之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所以本人仍然认为,当时的日本是钻了中国缺乏现代国家意识的空子,捷足先登,以不光彩的方式占据了钓鱼群岛。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根据现有的国际条约,钓鱼岛连同琉球其它诸岛同属日本,当无任何争议。
关键是共匪上台后倒行逆施,恩将仇报的流氓行为导致中国人民永远丧失了将这些领土归还中国的宝贵时机。
说到底是共匪作孽的恶果。责任完全应该由共匪及其干爹苏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