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赵燕鸣不平,因为我有相同的容颜 |
送交者: 南泥湾 2005年09月12日11:32:45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有感于茶馆一位知名人士和军坛一些人说赵燕“挨打活该,自找的”,这里就赵燕挨打是否活该谈谈我的看法。 先看一看赵燕在尼亚加拉瀑布挨打的过程。 2004年的一天,中国女商人赵燕一行几人在尼亚加拉瀑布游览时,探头看了位于美加边境的办公室,随之洛斯德警官从室内追出,其他 几人见状跑开,洛斯德喝令未跑的赵燕不许动(Freeze),赵燕一边用不熟练的英文解释自己是来自中国的游客,一边急忙从随身包中掏护照。洛斯德先是用辣椒水喷赵燕的脸,随后击打赵燕的脸及腰,抓住赵燕的头往地上撞三次。
赵燕掏包时警察已经近身,按照警察条令,洛斯德可以采取措施阻止她掏包。他有以下选择:1)扭住赵燕的双手,上手铐;2)辣椒水喷脸,上手铐;3)辣椒水喷脸,击打赵燕的脸、腰、头多次,上手铐。警察选了3。 让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在美生活多年的人,当然不会那么做。但如是来自中国的游客或探亲的亲戚(老人,小孩),就有可能那么做,一般地,来美的第一年听懂理解地道的警察用语并作出正确的反应是有困难的。 如果我是警官,我会选择1和2,因为面对是妇女,同样对老人或孩童会选1。我认为作为五大三粗,训练有素的男性警官洛斯德制服赵燕相对容易,辣椒水喷脸制服后,仍然对他拳打脚踢,完全超出了正常许可使用的武力的范围之外。 我认为赵燕的做法免不了被抓和喷辣椒水,但挨打是可以避免的。虽然洛斯德警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他在执法的过程中有疏失和过度反应的问题,也许警察执行公务的条令没有规定那么细,但对嫌疑人不同采取的措施还是应有所不同。尼亚加拉瀑布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对国际游人和美国内应有所不同,这也是许多唐人街执法要求警察会中文的原因。 和赵燕被殴类似黑人罗德金案,罗德金输掉刑事审判, 却在随后的民事诉讼获胜。其关键之处就在于有一盘录影带,证明三个警察在金被制服之后,仍然对他拳打脚踢,完全超出了正常的许可使用的武力的范围。 赵燕对洛斯德提出刑事起诉,陪审员12人 一致认定洛斯德无罪。我无法判定他们是否有偏见,但他们只会从警官和规定角度考虑这是肯定的。 我经历过中美撞机那个敏感时刻,见过听过一些美国人对中国人的看法和行为,要说现在美国人对中国人没有偏见那是不是事实,我的看法,大概1/4友好,1/2有不正确的看法。无论你是否加入美国籍,无论你的英语说得如何地道,只要你还是中国人的脸,美国人骨子里的东西不会那么快的改变,何况死在韩战4万美军的亲戚还在。一位以色列的朋友告诉我,几十年前,许多政府部门还不接纳他们。 如果洛斯德警官面对一个法国妇女,他会这样打她吗?至少现在中国人在美国还是弱势人群,所以我们更需要互相团结,互相支持。现在赵燕缺这样的录影带和目击证人,不知同队的国人在哪里? 赵燕被打与她的签证无关,也与法庭表现无关,谁能保证在法庭上总是做正确的事?总体上这是文化习惯差异和语言隔阂造成的一个悲剧事件,我除了对赵女士表示同情之外,并不确定她能在法律方面占有优势。 法律关心正义和程序, 但并不一保护弱者。 既然我同样有亚洲人的脸,会有亲戚来探亲,我不希望他们遇到相同的情况,除了反复告诫他们外,也为赵燕鸣不平,她不该被打。她该打的话,我们将来谁能幸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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