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生于1969年,他的代表作《同桌的你》是整整一代人青春无悔的歌唱。这个曾经叛逆过、飞扬过、逍遥过的大顽童因为那如花似玉的爱妻——欢子的出现,成了一个爱家、恋家、负责任的好男人。
高晓松: 倾城之恋
缘来一家人
我觉得我老婆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了。
她长得非常好看,身材也好。我老婆最怕听这个,哦,原来你是因为我好看才娶我的呀,当然好看是第一位的,男人都难敌女人的美色,正因为她相貌好看,我才愿意去听她说什么。当然,漂亮的女孩有很多,可并不是哪一个都可以娶回家。所以你要相信缘分,只有相信缘分,然后才是——她来了,你一定要把她娶回家。
欢子的家世非常好,受过良好的教育,还是个女才子。有一点她跟我很像,就是生活得很“非”,不是那种叽叽嗦嗦的人,心态非常健康,从小到大什么都不怕。她的很多方面都能打动我,但现在最打动我的是她的那种性格。我们俩特别合得来,用歌手郑均的话说,“你媳妇是一个比高晓松还高晓松的女高晓松。”这么多年里我也遇到过许多好女孩,但跟我都过不到一块,因为我又糊涂又散漫,她们可能会天天说我。但是欢子也是又糊涂又散漫,我们俩就特好。
如果我在8年前遇见她,哪怕她还是现在这个模样,我也不可能结婚。因为我原先从没想过结婚这个问题,直到29岁以后突然有了尘埃落定的念头,可那时不知道跟谁结这个婚,于是我准备30岁生日的时候下楼,碰到第一个女的,如果她是单身我就去追。
闻香识女人
我俩相差7岁,恋爱只有三天,基本上就属于刚认识就谈恋爱,特别富有激情的时候就娶了她。
我和她都会记住这一天,1999年7月3号。那一天我的首部电影《那时花开》即将开拍,她刚刚毕业。为什么说我们的结合是一种缘分呢,因为我们俩认识特别巧,她要早一天离开学校或者我晚一天路过他们学校,我们都不会认识。说不上谁追谁,就算我追她吧。
作为应届毕业生,她必须在离校的最后一天到学校去取行李,因为收拾东西,弄得灰头土脸的,也没化妆。我从下摇的车窗玻璃漫不经心地往外看,心中陡然一动,她那样的身段,即使在夜里,你也能看得清因为我们有共同认识的朋友,后来认识的过程属于正常范围。介绍我时,她并不知道我的“大名”。他们经贸大学的学生不太听歌,尽管我的音乐无处不在,她肯定也听过,但她根本不重视这个。我觉得这样挺好,要弄一个歌迷恋爱、结婚,天天被人家崇拜,那滋味会怎样。
我们俩应该算是标准的一见钟情。一见面,就觉得彼此是心中的那个人,第二天醒来,都有些许回想和牵念,希望在电话里听到对方的声音,第三天见面时我已经决定跟她结婚而她竟然也同意了。
约会那天她还带来了一个女朋友,我们仨在一起聊天,聊着聊着我半认真地对她说:“结婚吧。”她听了转头问女友:“答应吗?”那个女孩说:“答应呀,为什么不答应。”她就说:“那好,答应了。”正巧,第二天她的爸妈从常州到北京看女儿,这下事情就正式了。于是我又向她爸妈求婚。他们都傻了,因为欢子毕业才第五天,竟然要结婚但他们看了看我,就同意了,毕竟用世俗的观念来看,我也是很优秀的一个青年。吃饭时丈母娘问了我几个问题:“你有多少钱?你能挣多少钱?你打算怎么花钱?”我说:“我一直都没多少钱,但我一直都挺能挣钱,如果能同时做到旅行和买房子,我就旅行和买房子,如果只够旅行或买房子,我就去旅行。”我丈母娘不太同意,可欢子非常同意,我觉得这挺重要的。
8月15日我开始拍电影,剧中女主角原来叫琛子,认识欢子后,我让剧组连夜把所有的琛子都改成了欢子,导演组那帮小伙子一边蹲在地上改剧本,一边说,导演谈恋爱了。电影一共拍1个多月,影片杀青的那天她来了,我们就结婚了。
有人对我说,老兄,你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做歌、拍电影、发表小说,现在又任搜狐网站的娱乐总监,做事是不是挺顺的?的确,我这人生来就没缺过什么,文艺圈不是我要来的,电影也不是我要拍的,小说也是想到即写,什么事都不是我死乞白赖挣得的,只有一样是我奋斗来的,就是欢子。
我们俩先去美国度蜜月,又去香港买了结婚戒指,然后就回到她的家乡常州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婚礼,那天我穿了一身燕尾服,我自己都没有想到这身行头穿起来挺好看的,他们家来的人特别多,还为我们准备了一套新房子,我们俩住了一个多星期才回北京。后来我得知他们家也挺有钱的,我开玩笑说:我娶了一个资本家的女儿。
浪漫有晴天
说实在的,我们俩属于比较幸运的一对,没有经济的担忧,剩下的就是浪漫这点事了,再不浪漫,那还干嘛呢?当然,如果我们没有钱,我也会想其他的方法浪漫,比如我们俩在家时,常坐在我们家的大阳台上喝酒,聊天,和谈恋爱时一个样,然后唱歌、弹琴,这是我的拿手好戏呀。
我一生中做过无数浪漫的事,现在在“搜狐”工作,我觉得工作本身也挺浪漫的。而对于欢子所做的浪漫的事就太多了,比如我以前会买一束花放在她家楼门口。结婚以后我也没有食言,这半年里都不知飞了多少次了,到处去玩。今年“五一”节的时候我在“搜狐”加班,到了中午我感到特别郁闷,就给她打了个电话:“宝宝,喜欢夏威夷吗?”她说喜欢,我告诉她:“我已经买了两张机票,咱们下午就走。”她大为惊喜,于是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浪漫之旅。
我特想去那种带有浪漫背景的地方,比如意大利的苏莲托,我到了那波里还不知道苏莲托在哪儿,我也不会讲意大利语,就哼起《重归苏莲托》的曲调。意大利人比我还浪漫,所有人都跟我一块唱起来:达滴达达滴达达——特别好玩,我就干脆退了房,直奔苏莲托。我选择去夏威夷,也是因为我特喜欢那首乐曲《夏威夷海滩》,这些地方都有一种人文的背景。前两天我从“雅虎”下载了一个去乞力马扎罗山爬山的计划拿给欢子看,她也特高兴,大概再过俩月我们就会去非洲,之所以去乞力马扎罗山,也是因为海明威的小说《乞力马扎罗山的雪》,而欢子的感受跟我完全一样,所以我们去夏威夷就跑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岛而躲开了摩肩接踵的檀香山,我觉得如果两个人都这样想的话,就会越来越觉得结婚是一件有乐趣的事,你爱一个人,你有分享的欲望,你随时存着这个欲望,你肯定特幸福特浪漫。
在国外旅行,看到白发的先生与太太特亲密地拉着手或者搂着或者献一束花,我们经常被感动,我觉得中国人生活得不够健康,天生有一种谨小慎微的防范心理,不愿意把自己的行动暴露出来,婚姻的时间越长,浪漫的表现越少。
其实,浪漫不是一个费劲的事,就像吃饭一样,不光是为她,也为了我自己。所以,我会把浪漫进行到底,让浪漫成为我们婚姻的法宝。
婚姻不留白
说到婚姻对人生有什么改变我觉得在决定婚姻的同时,就已经对我的人生有所改变。现在我们俩都没有异性朋友。为了维护家庭幸福,避免家庭的冲突,都很自觉地把异性朋友疏远了。
只要我不工作,我都把时间留给欢子,即使去外地,我也自费带着她,如果你想两个人好好过,就一定不能分开,因为这个社会充满了太多的诱惑,所以我们两个一天到晚总在一起,她当然也有工作,是一名敬业的律师,所以我去外地都安排在周末。我们俩都是从小玩大的,对玩特有通性,跳舞、打牌、旅行、骑马,除了劈叉不会,其他的只要是玩的都会。我们俩还喜欢泡酒吧。我以前挺能喝的,现在改陪她了,那么近地注视着她,看她撒娇的神态。
结婚以后,欢子主动为我的穿衣打扮做形象设计,买了衣服就让我试试,我也给她当参谋,过去她穿得很精致,我说她跟个南洋婆似的,现在她跟我一样穿着很随便。但我们俩谁都不怎么下厨房,我们真的都不会做饭,干脆请了一个保姆。我最基本的观念就是,绝不能让老婆做家务,因为你不能授人以柄,吵架时她就会说,我还伺候你呢,我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现在经常讨论家里、家外的女人,哪个更美,我是一个特别主张妇女解放的人,我完全尊重她,一点大男子主义的想法都没有,我认为女性在婚前有完全的自由,我也不会计较她有过几个男朋友,婚后她想干什么还可以干什么,如果她做了出格的事,不是对不起我,而是对不起她的良心和曾经的誓言。
有人说恋爱的感觉只能维持18个月,结婚的甜蜜感也限于4年,我没有觉得,我是学科学出身的,必须经过实证,才能知道它是对的。我现在只能说,把日子好好过下去,两个人好好的,彼此遵守婚姻诺言,至于婚姻到底会是什么样,那要看看才能知道。
我认为夫妻之间身体的接触能解决一切纠纷。夫妻之间不可能是谈判式的交流,有什么事就抱住,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如果对方说了一些我不愿意听的话或做了我不能容忍的事,我不会当面告诉她,也不会回过头来跟她谈清楚,这太阴暗了,因为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让我无法容忍,结婚了就是准备好了接受,否则你结婚干嘛呀。
我们到目前为止,只因为一件事而争吵过,那就是我写小说《写在墙上的脸》,她看到书里的一些事的细节后会追问我:这,是不是真的?
我有一个至深的体会,人在不同的年龄学会了选择不同的东西,比如平静的生活,有点规律的吃饭,充足的睡眠,年轻时可能不认为这是一种享受,但到了30岁,我确实认为这很享受。上学的时候,同学们都叫我“高衙内”,现在改叫我“高员外”了。
什么时候会做爸爸啊我们俩已经说好了,我带她去30个国家,我们就生孩子,现在我们每天都在争论,到底是飞过领空算一个,还是没出机场就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