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自由的界限和性骚扰 |
送交者: 南泥湾 2006年08月24日10:07:51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网上自由的界限和性骚扰 南泥湾 互联网的出现,为民众的娱乐、发言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有人欢呼:“没有任何东西再可以制约我,我,彻底自由了!” 于是,发表无所顾忌的言论,肆无忌惮的辱骂,甚至于性骚扰女性网民。 这样做,对吗?其实不然,网上的确有很大的自由,但不是没有限制的。限制在与两个层面:一是法律,所有互联网以及网民的言行都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二是斑竹的准则和网民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 骂人一般地只是违反网上的公德和斑竹的准则,程度还不是很严重,但网上公开场合性骚扰女性,已经违反了加拿大的法律,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如果有人投诉,网站会有麻烦。 在美国和加拿大学习工作过几年的人都知道,美加等国对性骚扰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惩罚相当严。一旦性骚扰的指控成立,没有哪个单位敢继续容留肇事者。有个例子,我以前的工作单位,几年前一位主任因性骚扰女秘书被开除。 性骚扰,包括对同性或异性的不端语言和行为。一般地,大家对性骚扰的行为理解为直接接触的骚扰,其实还包括:当面说与性有关的污秽语言;在别人听的见的地方说与性有关的污秽语言;在别人看的见的地方出现淫秽画面。尤其是办公地点和媒体,及对未成年人,规定特别严。 在我看来,某个网人日前所说的3句话,已经构成公开场合对女性的性骚扰,他应该向受害者道歉并求得谅解,斑竹应该对他进行警告。所以这次我愿意认真一把,特别提出来请大家注意他。实际上,在英文论坛或生活中他是不敢这样说的,也就欺负女性华人。他在美国和加拿大多年,明知故犯,情节更加恶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他和他的老乡愿意吃别人的呕吐物,则完全是他的自由。
至今,他没有为他的性骚扰的行为表示出悔意和诚心,成年人应该为他的言行负责。所以,至少他欠了所有五味女性一个有诚意的道歉, 网上自由的最重要的界限就在这里: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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