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七年以后,我们终于有了机会进中学。我对这个光明的前景充满了期盼。除了想读书爱玩耍的人之常情之外,我急着要去那所中学还因为同院一位大孩子告诉我,那所中学里的男男女女都结为一对对的。我希望那里是一个养满鸳鸯的涝池;我希望那里最起码是藏满对虾的海洋(并不真知道对虾是不是一对对的);我希望我可以在那里喘口气;I HOPE 。。。。。。
上学的第一天,我惊讶地发现英还有其他几位小学同班同学与我到了一个班。班主任陈老师是个女的,似乎已听说了我与英徒有虚名的故事,分配我俩坐同桌,我不免有些犹豫。
“老师,你别看他表面上不愿坐,心里可愿意哩。”一位打幼儿园起就是好朋友的同学说,哈,A FRIEND IN NEED,IS A FRIEND INDEED。
我硬着身子挨到下课,后面上来个人,说:“你个老流氓。”
“你个老流氓!”我爆发了。
“嘿,想打架?放学在大门口等着。”
我本良善(?),并不想打架,但此时已无退路。放学了,我与小学同级但在另一班的两位朋友坐在校门口值勤的桌子(有学生干部每天早上坐着抓迟到的学生)上等着与挑衅但还不摸底的那位同学以及他可能搬来的人决战,谁知他和另一位同学走出来,往我们这边看了一眼话也没说就走了。我们几个因新来乍到,便也没动声色。
下午一个人去学校,教学楼平台上突然有女生往下喊英的名字。后来得知她是高一级的,也不知是从哪儿听说了我的故事。原以为会在充满“爱情”的中学里找到一避风的港湾,却头一天就发现自己成了“城市之光”里睡到将要揭幕的塑像上的卓别林。我倒。我想要杀、杀、杀。。。。。。
很快,原来小学剩下的大部队也过来了,单另成立一个班(当时叫排),陈老师决定把几个人调过去,其中就有英。从那以后,我经常去那个班找熟人,终于被该班班主任范老师警告不得再去那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