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死刑不游街 -涯老大 |
| 送交者: 涯 2007年04月30日09:49:56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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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不游街 涯老大 2007年公检法司联合出台《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对被执行死刑者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禁止侮辱尸体。 由此想到,对被执行死刑者游街示众、闹市问斩,可是我们老祖宗的“传统”。 古代刑人,为警示众人,不仅要当众行刑,还要游街示众,游街称为“徇”。行刑地点往往选在人流最大、最热闹的场所,以期达到最大的震慑效果。因此,市就成为刑场的首选,而街是公共场所,又是能最大限度地承载人群流量的空间,在街上的任何活动都能发挥最强的公众效应,徇(游)街也就成了示众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重要的死刑犯人采取游街——闹市处决的方式,应该说是最重的处罚,充分利用街与市,将官府所期盼的公众视觉效应发挥到极致,从而达到最具震撼力的政治警`示功能。 《水浒全传》第40 回 描述了梁山好汉劫法场救宋江的一段场景:刑场设于闹市区十字路口,只见街上锣鼓喧天,“江州府看的人真乃压肩叠背, 何止一二千人”。梁山好汉分成四伙,分别扮成“弄蛇的丐者”、“ 使棒卖药” 人、“挑担的脚夫”和推车的客商,从四个路口围住刑场,不想在即将动手时,李逵从临街的酒楼上跳下来,赤膊挥舞着板斧,“不问军官百姓,杀得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看的人血脉贲张、酣畅淋漓,成为《水浒传》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情节之一。 清朝北京城的菜市口,客栈会馆云集,商铺茶楼林立,因是繁华之所而被作为刑场,又因是刑场,而成为当时京城的一大看点。史书上记载肃顺被判菜市口斩首,轰动全国,京师震动。北京的老百姓都把英法联军侵略北京的账记到肃顺头上了,行刑前的游街示众,从宣武门到菜市口街道两旁挤满了人,义愤填膺的,观望看热闹的,两旁酒楼茶市的人纷纷踩着桌子蹬着椅子伸长脖子,老爷、太太、少爷、小姐、贩夫走卒、行商坐贾,顾不得什么身份,都挤在一处。街道两旁人群中吐唾沫扔果皮的不计其数,押解的刑部官员也吃了不少“挂落”。 据说八国联军初来乍到时,还习惯采用西方式的枪毙,而后竟也开始采用中国式的砍头,迅速入乡随俗。 今天还有人认为:“对犯人游街示众是一种对现代社会的治理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惩罚措施!跨马游街一族耀,囚车示众人人耻!在这个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羞耻的社会,更需要采取游街示众这样的古代的积极措施,褒正贬恶,唤醒人们内心的荣辱观。”于是,我们看到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倒票黄牛、敲诈勒索者、惯偷者都有可能被游街示众。 历千年的游街示众,闹市问斩,演绎出多少风流人物,鲁迅笔下的阿Q在赴法场的游街途中,瞥见了路边人丛中的吴妈,为最后一次显示自己而喊出“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在观者如堵的菜市口法场上,慷慨悲壮的“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遗言;梁山好汉的江州劫法场的壮举,无一不是对这种“公众视觉暴力”的嘲讽、回应和抵制。 游街示众这种被中国社会接受和推广了数千年的行为终于被一纸文件终止了,此前有多少人在这种“公众视觉暴力”面前失掉了做人的尊严,有多少民众在这种视觉暴力的引导下误入“歧途”。游街示众为何历千年而不衰?还有多少残余及变种在泛滥和不断滋生?类似这样的“公众视觉暴力”其实不仅仅是游街示众这一种形式,是否会真正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消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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