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外界对于中国税负偏高的质疑,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中外宏观税负的比较》一文,通过“用数字说话”的方式,对于中国税收过高的说法予以了驳斥。
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这份报告引述的统计显示,中国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了12.72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了7.13个百分点。此外中国不含社会保障的宏观税负在2005年尽管达到最高水平15.65%,但仍然比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分别低了6.94个百分点和4.21个百分点。
老实说看到这个数据我感到非常疑惑。别的工业化国家我不清楚,对于美国的税负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也看过几篇关于中美税负比较的文章,并不像这份报告中所说的那么高。国际商业顾问吴向宏的文章说,于是我刨根问底,上国税总局的网站仔细查看了原文,这才弄明白,原来报告中指的是“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数据”,说实在的,这种平均法有点儿不伦不类。工业化国家的情况差别相当之大,其中有一多半奉行的是所谓“ 福利国家”的政策,既高税负,宏观税负最高有超过50%的,同时也实行高福利政策,在这些国家,政府几乎包办了公民从摇篮到墓地的全部生活。把这些国家拿来同那些低税负、低福利的国家取一个平均值,再和中国这样一个同样是低福利的国家进行比较,这显然有点儿驴唇不对马嘴。
我又查看了国税总局关于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这下就更把我吓了一大跳,其中竟赫然包括了象挪威、冰岛和匈牙利这样的国家,真是“有没有搞错”啊!如果按照人均GDP来衡量,2005年挪威为43350美元,冰岛为30810美元,分别居世界第二和第七位。他们都是典型的高福利高税收的发达国家,什么时候竟沦落到发展中国家的行列里面去了呢?此外,像匈牙利、捷克等等,都是人均GDP在6000美元以上的准发达国家,恰恰是这些国家税负较高,拉高了所谓“发展中国家的平均税负”。如果剔除这些因素,只比较总局样本中那些和中国人均GDP相对较为接近的秘鲁、泰国、保加利亚和伊朗等国家,立刻就可以看出中国的税负水平在发展中国家里是居于前列的。
国税总局的这项研究不仅在收集统计国外数据时,存在上述明显的硬伤,就是对中国自己的数据统计恐怕也有不少疏漏。据总局网站的介绍,此次比较是不包括“非税收入”的,而政府拥有大量的非税收入,这正是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完全不同的一个特殊“国情”。比如说,美国的税收包括了地产税(财产税),但是在中国,地方政府通过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实际上相当于一口气预征了七十年的地产税,却又不必被计算在国家的税收收入当中。据透露,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为5800多亿元,相当于当年中央政府收入的33.6%。如果总局对中国税负的计算没有包括上述以及其他各类名目繁多的政府收入,显然是大大低估了中国人所承担的税负压力。
中国的宏观税负绝不仅仅局限于税收,它还包括了政府的预算内收费、预算外以及制度外收入等等中央财政收入,甚至还有各种罚款摊派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因此,政府才提出了税负改革的目标就是革除“明税轻,暗税重,杂费摊派无底洞“这一大弊端,只有把这些因素也纳入宏观税负,才能看清我国企业与个人的生存成本之高。财经评论家叶檀的文章说,宏观税负过重,在中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税负过重与缺乏公共财政监督体制这两大因素互相影响,导致产生出了低效、无效甚至反效管制,大政府模式主导经济活动蔚然成风。但高税收并没有构筑起起码的社会保障体制,在基础教育投入、医疗保障等各方面我们都位居第三世界的末席,而与此同时行政开支却居高不下。在2003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行政公务的实际开支比例是37.8%,远远高于同期美国14%左右的行政支出水平。
最后一言,这已经不是国税总局第一次驳斥外界有关中国税负痛苦指数高的论调,无奈总是驳而不倒。如果中国官方对于其税费高的种种指责感到难以接受的话,至少应该注意到的一点是,请不要把税务部门的办公楼修得如此豪华扎眼,让纳税者见了心里就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