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所謂“反腐”,說白了就是瞎扯淡。不過是利用反腐、清除異己。中國的“腐敗”是體制性腐敗,不腐敗者當不了官,凡當官者沒有不腐敗滴。
下面是一些所謂的“貪官”,被揪出來以後的諸多“懺悔”、“不滿”、“冤枉”……之詞。言辭鑿鑿、情真意切,可見凡是貪官都不認為自己是貪官,不貪污、不腐敗根本就做不了官。
中共東莞市道滘鎮委原書記楊禮權被指控受賄超過2000萬元。對自己受賄的行為,楊禮權辯稱說接受行賄人的金錢主要是給自己一個壓力,“也算是一種獎勵”。受賄是一種“獎勵”。
原中共湖北省監利縣國土局局長黃建平(副處級)在面對紀檢監察部門的調查說:“如我有一分錢問題就坐十年牢,有一萬元的問題就槍斃我!”最終,黃建平供認受賄507萬的違法行為。
中共《新華網》報導稱,原杭州市濱江區委書記尚國勝因受賄罪獲刑7年監禁。尚國勝曾對買官者說,現在不花錢行賄要能當上官,就不屬人類,“誰不服氣的話,不花錢當個小科長叫我看看,真有那本事,我喊他大爺!”
前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先龍(正廳級)對自己的情婦提出要求:“我是有紅帽子的人,是正廳級,他們不會先查我,肯定先查你,你要頂住,要有鋼鐵般的意志,混凝土的還不行。”
原中共甘肅省宕昌縣委書記王先民(貧困縣)斂財1500萬被查後說:“反腐敗是隔牆扔磚頭,砸住誰,誰倒霉。沒想到今天會輪到我的頭上。”
在被調查時,前中共廣東省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說:“要說我是貪官,說明官場的人都是貪官。憑什麼專整我?真讓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場翻個底朝天。中國不就是腐敗分子提拔腐敗分子,腐敗分子反腐敗嗎?”
原中共雲南省麻栗坡縣委書記趙仕永曾說:“我在縣委書記這個職位上,在時下的社會環境中,不犯罪是不可能的。因為我除了有自己的價值理念,還有一個眾人實行的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