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座前,群臣正在为一件国事脸红脖子粗地争论着,皇上坐在上面静静地在听。他知道这些个大臣分了多少派,他知道这些个大臣来自于何地,他对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出身都了然于心,他知道他们中哪些出身显贵,哪些出身书香门第,哪些出身贫寒,哪些人家里祖上三代都是文盲。他还知道,他们除了皇亲国戚以外,无一不是通过严格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文武精英。
圣天子知道他们对问题的看法代表着国家哪个地区和社会哪个阶层的利益,他知道他们中每一个人的见解与其所受教育和经历的关系,他在听取这些顾问的争论后,能更好地理解他们所阐述的问题的实质,能体会某大臣赞成或反对的背后真正原因。于是他根据他的理解作出的判断,并不根据正方和反方人数的多少而做出取舍,在综合各方的意见后,从整个大局出发,从维护江山社稷繁荣昌盛的长远目的出发而最终作出裁决。
这不就是最好的民主吗?大臣虽然不是百姓一人一票选出来的,但百姓绝对愿意这个大臣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力,这已经得到了整个社会整个文化的共识。举个例子,今年广东有一百个人上京赶考,其中一人得中进士做了大官,你可以去采访广东全省的父老,问问他们服气不服气?能不能让他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力?也就是说“愿意不愿意投他一票?”可能所有的人都认为:“不管咱广东哪个举人,能考取这功名,他就是我们广东人的骄傲,就代表他有这学识有这能力有这道德做这么大的官,我当然愿意。”这进士也一定忠于广东人,大家知道,中国人乡梓之情甚重,讲究叶落归根,死后一定葬故土,最怕进不了祖坟,所以绝对不用担心他会背叛故乡。同时这进士可能产生于任何社会阶层,又代表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其中走上仕途的贫寒家庭人士占有很大比例,据资料显示,中国古代近三分之一的进士祖上三代不识字!西方民主社会的政客靠油嘴滑舌骗取民众的信任而获得官位,中国的奸人靠入党、喊口号、拍马屁、阿谀奉承、行贿送礼、出卖别人而获得官位,唯有在帝制下,官员是凭本事获得的。
这不就相当于美国参众两院进行了选举了吗?既考虑了各选区,又照顾了社会各阶层,而且选出来的必定是精英,必定道德过得去,而且群众没意见,个个服气。不同的是,美国根据各州的人数计算众议员人数,又统一各州参议员的人数,然后两党竞争这些数额。竞争的方式是拉选票,大作广告,宣传自己,推销自己。然后投票决定胜负。这种方式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不说,效果还不见得好,被选中的议员可能还有相当部分的民众不支持他。而科举就没有这种问题,若是广东没有人考上进士,广东人只能怨自己不争气,是自己的羞耻,在朝廷中争不下席位,自认倒霉。没有美国大选那种相互攻讦,相互指责,相互拆台,全凭真本事,比美国这种按州按人头计算席位的貌似公平的方式不知道要公平到哪里去。而这种公平,美式民主做不到,中国的封建帝制却能做到。
美国人笨的地方不止上面这些,他们美式民主效率极低,往往议而不决。两党相持不下时,就无计可施,黔驴技穷,会采取最愚蠢的方式—“投票”来作出裁决,并不是看在理不在理,这不比小孩的“抓阄”科学合理,就看谁嗓门大、嘴大、人数多就算有理。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越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越是难以达成共识。明知有些法律早已跟不上形势,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可是共和党要往右改,民主党就一定按另一垄断财团的意思唱反调,在国会上就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双方一争论就多少年,不相上下,没有一个仲裁者来拍板,只好两党投票,却都达不到必需的法定最低票数。这事就算黄了,政府还得按照原来不切实际的法律执行,等过了几年再投票,形势又变化了,再吵闹一番。就算众议院勉强能通过,参议院还是通不过,就算参议院通过了,总统未必然签字。这时国家已经在错误的路线上走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损失不知道有多大了,就算总统签字了,可改革后的新法律还是未见得正确,因为新法律是通过人多势众、嗓门大、嘴大换来的,只是代表各大垄断财团利益的议员们制订的,并不是从大局出发从理性角度得出的,也不一定反映最下层人民的呼声。
政治是什么?政治就是要摆平各方利益。可时至今日,川普的医疗改革和移民法改革依旧困难重重,横竖都摆不平,横竖都是反对声,满足了一群人的利益,另一群人就要吵起来。民众所能做的,顶多到白宫前面举举牌子抗议两声,这就是你们津津乐道的美式民主,极蠢极笨,倒霉的是美国人自己的利益,这美国的政治是失败到家了,现在连他们自己都走进民主的死胡同,而某些自以为聪明的中国洋奴却死搂着“自由女神”不放,只要看见外国议会开会吵架打架,就羡慕得不行,虔诚地指着电视机,激动地对别人说:“你看人家多民主啊!中国要能这样打架吵架就好了。”还在叫嚣要把美式民主全盘照抄照搬到中国来害人呢!
再来看看在帝制下的中国怎么解决问题,皇帝召集内阁大臣和相关部门官员来开会,听取各大臣的意见,允许大家争辩。在争辩中了解事实真相,在争辩中发现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只要皇帝自己的思路被大臣说通了,理出了头绪,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知道如何去解决而不会有副作用了,就可以拍板了。大臣只是其到了调查、顾问、设计和执行的作用,拍板的只有皇帝一人,他是最终的裁决者,就看哪派能说动皇上。
美奴倭奴们把中国留给世界最伟大的政治遗产——封建帝制扔进历史垃圾堆后,就只认洋人当亲爹了。看了我上面说的,会搜肠刮肚地再找出理由来说:“还是美式民主好,人家三权分立,讲相互制衡相互监督。”
可是我要问了,分了权就会相互监督了吗?监督的部门多了,就有效了吗?明明只要一套班子就能解决的事情,美国的纳税人却要养三套班子才能运行,人浮于事,要分什么立法、司法、行政来“过家家”玩,这样相互监督还嫌不够,政府还要对人民个人像贼一样地防,要设立美国中情局、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局等等机构监控人民,监控到小到银行账户一丝一毫的变动。如果嫌三权分立相互掣肘就有效,不如分立三十个权,多设立十倍的衙门,再多养十倍的公务员不更好玩更有效吗?
中国不就是这么搞的吗?对于政府,也学美国的样,有公检法分了司法的权,有人大分了立法的权,上有人大、政协的监督,同级有监察部的监督,下有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党内有纪委的监督,司法有检察院的监督,财政有审计局的监督,进出境有海关的监督,军队有总参总政有关部门的监督,还有公安局国安局的监督,光养的这些管“监督”的公务员就数以千万计,为养活这些不生产半粒粮食的公务员,每年花掉的财政上万亿。但大大小小的公务员还不是照样从从容容地在它们眼皮下敛财,然后大大方方地让老婆孩子把财产转移到海外,再一逃了之,如入无人之境。一个小小的三鹿奶厂,从原料收集到检验到生产到销售,每个步骤都有政府部门监管,可还不是形同虚设?还不是照样生产出结石奶粉?设置这些部门和不设置这些部门有什么两样?
一个部门办事,得配有十个机构来监管,可谁又来监督这些监管机构呢?又得设立一百个机构来监管这些监督机构,可又有谁来监管这一百个机构呢?又得设壹千个机构……这还算好的,起码美国人还比较守规矩,你开车违规被开罚单,你若胆敢行贿,警察马上拿出手铐把你铐走。可在中国,无论设多少个机构,机构里的人都是可以用钱来收买的,只要塞点钱给它,它马上就“通融”了。再好的监督制度,也只能在守规矩的人群才会有效,在中国这种奸人国度,都是不守规矩的,养一亿个机构养几亿公务员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可见这是人本身的问题,而决不是什么制度问题,再强的监督机制在“民主”的中国也一定是形同虚设的。还不如养一个皇帝来监督大家省成本呢。
而在帝制时期,监督机构的就只有御史台,御史也称言官,仅中央一级有,人数不会多,也就几十个,不知道比现在的“民主社会”的监督要节约多少成本,他们可以风闻奏事,只要听到社会上有什么对某官员风吹草动的议论都可以向皇帝汇报,只要皇帝觉得有理由相信,就可以立案侦查,大臣之间也有权相互监督相互弹劾,弹劾案在明清两朝司空见惯,远比现在所谓的“民主社会”一切都要等有了证据才立案侦查有效得多,否则等你有了证据,贪官早逃美国去了。没有谁来分权,却有了有效的监督机制。
除了这明的一面,还有暗的一面,就是后来大家耳熟能详的锦衣卫东厂,到处刺探官员的优劣,连官员晚上和老婆枕边说了什么,第二天皇帝就知道了。和现在正好相反,在帝制时期,当百姓很省心,要想当个贪官那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太难了,外有御史在到处打听,内有同行虎视眈眈,晚上还有锦衣卫来偷听壁角,还有哪种监督方式比这更有效的呢?
康熙雍正年间,又产生了“密折奏事”的制度,皇帝私下委托地方下级官员,甚至跟班随从熟人等等秘密监督某位外派高官的品行,允许他们直接向皇帝上密折,由皇帝亲自拆封。这样一来,全国的官员都人人自危,唯恐身边有人是皇帝秘密派来的,就是想为非作歹也得担十二万分的小心。
只有现在的“民主社会”才是贪官庸才的乐园,它们的利益受到各种各样法律和政策的庇护。而帝制却是通过把皇帝个人利益与国家民族乃至人民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让这个国家真正有人去尽心尽力地经营,使各方利益都尽可能地去摆平,这才能达到真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