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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的故事 ZT
送交者: DT 2002年04月12日18:31:35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一手用中文著立说、一手用英文发表诗歌的女孩子


作者:曾慧燕


高歌,一个在中国大陆出生、长大的女孩子,十一岁随父母移民美国,
读小学六年级,当时一句英文也说不好,短短数年间,却成了被耶鲁大学
提前录取的新鲜人(FRESHMAN),并获得多项奖学金。一九九六年夺得全美
高中生诗歌比赛一等奖,1997年被评为美国「全国荣誉学者」,1998年出
版她的中文处女作《美国顶尖大学》。

华裔新移民子女在美出类拔萃屡有所闻,但像高歌这样一手用中文著书
立说、一手用英文发表诗歌的女孩子,实不多见。难得的是,她在融进主流
社会的同时,较好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

美国拥有全球顶尖的高等学府、教育殿堂,哈佛、耶鲁、普林斯顿、
哥伦比亚、康乃尔和史坦福等,一个个富贵族气息的金字招牌,使几千年来
习惯望子成龙的华人家长,为了下一代的前途,纷纷加入移民大军飘洋过海
来到“花旗国”寻梦。

话题就从高歌的“美国顶尖大学” (去年由明镜出版社出版www.mirrorbook.com),
今年初由中国大陆昆仑出版公司出版简体字版本)一书说起,记者很好奇,高歌十一岁就来
美国,为何中文仍那麽好,不但文笔流畅,言之有物,遣字造句也非常贴切。再说,高歌是
如何想到把她的报考名牌大学的经验、大学的基本制度和架构等与华人同胞分享的?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高歌是一个明眸皓齿、身材高兆、秀发披肩、长得十分
惹人喜爱的女孩子,跟她谈话,是一个很愉快的经验。

高歌在中国出生成长的经历,赋予她与众不同的背景和独特经验。她初抵美国,先後
辗转三个州求学,从最初不会听、讲英文,到英文突飞猛进。她回忆:“我入读小学六年级
时,只有我一个人不会讲英文。幸亏我数学好,分到一个快班,水涨船高,我适应环境能力
也较强。”

高歌不但会写诗,还喜欢创作小说,十四岁就发表处女作,是一篇描写两代人由於
“代沟”和文化教育背景差异引起冲突的短篇小说。她说:“父母一直提醒我不管身在何方,
都不要忘记中国文化。我有信心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东西方两种文化在我身上碰撞的结果,
反而起到两者兼收并蓄的作用。”她说,连她晚上作梦,也是一半中文一半英文,显然是潜
意识中的东西方文化作怪。

高歌说,中国人的父母,都呕心沥血培养子女,希望把子女送进最好的大学,憧憬子女
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但由於语言障碍、文化隔阂,许多华人家长对美国一流学府的基本制度
与特性都不了解。

当高歌还是一个高中十一年级的学生时,就开始报考大学的“浩大工程”,陆续收到各
大学寄来的报名申请表和宣传介绍资料,再从图书馆借来各种大学指南之类的资料,如饥似
渴地阅读。在其过程中,遇到许多有趣的事情,也碰过由於事前不了解而走弯路的情况。她
说:“尽管是攸关前途命运的“终身大事”,读到有趣的地方,不由笑出声来,跑去对父母
说:“原来每个学校都有那麽多从前我根本不知道的好玩的事。”

高歌的父亲高伐林、母亲季思聪都是使命感强烈、对人有爱心的自由知识分子。他们
劝女儿把她报考的经验写出来,与更多人分享,使同胞们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他山之
石,可以攻玉”。

在父母的鼓励下,高歌在报考大学尘埃落定、高中毕业典礼也举行过後,利用暑假,结
合自己和周遭同学的经验教训,把那些心得轶闻,加上自己的观感用中文写成文章,以便让
更多华人从自己的“前车之鉴”和成功的喜悦当中,了解如何创造进入这些大学的条件,包
括掌握许多未必成文却行之有效、事半功倍的诀窍。

在父亲的帮助投稿下,高歌的系列文章,最早在世界日报属下的世界周刊发表,读者好
评如潮,许多人更十分好奇地打听,“高歌是谁?”他们想不到,作者竟是一个18岁的来自中
国北京的少女,让许多华人家长羡慕的是,不少人移民来美後,中文日益捉襟见肘,11岁来美
的高歌,不但没有忘掉自己的母语,而且可以得心应手准确运用丰富的词汇写作,并付印成书,
“献给所有希望受到最好教育的华裔莘莘学子们”。

高歌的中文水准,从下面一段她介绍康乃尔大学的描述中可窥端倪。她写道:在译成中文
的西方地名中,据说有几个特别为人称道的,像诗人徐志摩把佛罗伦萨译成“翡冷翠”,有人
将麻萨诸塞州译成“满山秋色”,就是其中两例。而康乃尔大学所在地的纽约上州小镇ITHACA,
不知被那位天才连音带义地译成“绮色佳”,也令人叫绝。

当然,如果要吹毛求疵的话,“绮色佳”使人唤起清丽缤纷的感觉,而实际上这个小镇乃
至康乃尔大学周围的景色是气势开阔宏大的。不敢说有“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李白)
那种浩瀚气派,但康乃尔的校园建在山顶,在图书馆凭窗远眺,只见层峦垒嶂,苍苍翠翠,尽
收眼底,令人心旷神怡,不由得惊叹大自然在这里大处著墨的大家风范。

在“我是耶鲁新鲜人”的序言中,高歌写道:在大学校园生活了大半年,我所注意的不光
是当时令我流连忘返的钟楼拱门、雕塑小径;大学对我来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不是那些课
程、那些分数、那些排名榜的名次,而是它的 “人”-学生、教授、管理人员。这一部分对我
的大学生活影响最为深远,一所真正的好大学并非只有历史,它每一分钟都生活在“现在”。

高歌申请大学的经验,足以供後来者借鉴。她说,在她读十年级以前,并没有仔细想过要
上那一所大学,她的父母也并没有特别注重「名牌」,父母最初甚至表示,如果争取不到资助,
就上他们居住的新泽西州学费便宜、教学质量也不错的州立罗格斯大学。“说到底,师父领进
门,修行在个人。成不成材,主要看自己是否努力”。

不过,後来这个想法有了一定改变。因为许多过来人对高歌父母表示,尽管在课堂内,名
牌大学的教育质量不一定比“非名牌”好多少,但在课堂内,名校学生和教授的素质,的确比
一般大学高出一筹。大学本科四年是人生关键阶段,在这个时候,你交下什麽朋友,建立什麽
样的社会关系,认识什麽样的教授,被那一种人影响和碰到什麽样的机会等,都与你去那一所
大学至关重要,这些,尤其是“机会”,也许就是名牌大学给你提供的最重要的资源。

另外,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往往成为“优秀”、“杰出”
的代名词,到社会上都会获得较好的工作和薪酬待遇,不管你是否承认,「现实迫人」,所以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都迫切希望子女们能进“名牌大学”。

再者,名牌大学也不是浪得虚名,像哈佛大学建校三百多年,在高校林立、竞争激烈中稳
居榜首,靠的是实力。

当然,高歌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名牌大学不是十全十美,更不是学生成材的绝对
保证。”

想法改变後,高歌在升入十一年级时,开始为申请大学作准备。对一般从高中九年级就
开始“未雨绸缪”的人来说,她的起步晚了一些。但幸好她高中头两年的成绩还不错,门门都
在荣誉班得A,年级排名在前十名之内,与老师的关系也很不错。

在课外活动方面,她课余酷爱写诗,高中第二年当上了校刊的诗歌编辑,看来也很有可能
在第四年当上主编,并多次在校内外发表自己的作品,她对自己进行客观分析後,觉得照当时
的成绩和全美预考(PSAT)分数,即使进不了「三强」(普林斯顿、耶鲁和哈佛),进录取率
相对较高、竞争不太激烈的康乃尔或西北大学,应不成问题。

在课外活动方面,高歌一度非常发愁,因她认为自己没有什麽特别了不起的专长,她身边
许多的华人同学,从小练习乐器,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等,样样精湛,获奖是“家常便饭”。
其余不少人在数学和科学方面也颇有天份。有段时间,她的父亲三天两头给她拿回一份中文报
章的报导,告诉她谁谁谁荣膺:“总统青年学者奖”,或者又有华裔子女在“西屋科学奖”中
独占鳌头,或进入决赛等。

高歌呢,从小没有学琴,虽然在数学、科学的功课门门得A,但从未得到过重要奖项,在
学校社会活动的职位也不多,更没有参加任何体育队,“与别的同学相形见绌”。

不过,高歌也有自己的特长,“我从小酷爱写作,一进高中就参加了文艺杂志的编辑,在
校报、校刊上屡屡发表散文、诗歌。从十一年级开始,我把诗歌习作向各种全国性的学生刊物
投稿,也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十一年级上半年,我得到一笔奖学金,考进了郡里的艺术学校诗
歌班,连续上了两年诗歌写作课,对我的写作帮助很大。”

她的诗作《妈妈在院子里扫落叶》,一九九六年获得全美高中生诗歌比赛一等奖,美国
《桂冠诗人》罗伯特•哈斯专门写信称赞她。她其余几首诗并连续获得新泽西州两届年度高中
生诗歌比赛一等奖;小说《门》一九九四年获得新泽西州中文《汉新》月刊小说比赛三等奖。

高歌说:“这些作品今天回过头来看,很稚嫩,但是不管怎麽说,也是显示自己爱好特长
的若干法码,都得和别的获奖记录一起填在简历上。”

她说,一位在某大学招生办公室打工的朋友告诉她,学生专长如果独特,与众不同,在竞
争中就占了一大优势。“这个朋友的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哪个学校会希望自己学校全是一种类
型的学生呢?在读了五百个小提琴手的申请表後,突然发现一个会弹竖琴或是会吹长笛的学生,
大学对这位学生一定加倍重视”。

高歌的一位朋友爱玛,就是以会弹竖琴这一特长,不但考进耶鲁,而且在校园内处处春风
得意。那一年报考哈佛大学的学生将近两万,“他们那一个不是门门优异、多才多艺,在高中
时大出风头。可是,在不可能录取这麽多人的情况下,大学怎麽从这麽多优秀的学生中分出高
下,如何让学校觉得你是一个独特而不可多得的人才。像爱玛会弹竖琴,她的特长才真是千里
挑一”。

高歌相信,她被耶鲁录取,其中很关键的因素,就是她在十一年级过後的那个夏天,参加
了一个夏令营。

那是她生命中的重大转捩点。那年冬天,她收到一个小册子和一封信,是一个名叫特路莱德
协会(Telluride Association)的组织给她寄来的。信中说,由於她PSAT考试成绩优异,是参加那
一次考试的全美考生中最好的百分之一,因此有资格申请这个组织举办的夏令营,为期六周。

小册子中对夏令营有详细介绍。据指出,这个夏令营在教育界颇负盛名,水平很高,以注重
思想、紧张亲密的气氛著称,有四处地点可供学生挑选,其中两个在康乃尔大学,一个在巴尔的
摩的圣约翰大学,另一个在俄亥俄州的肯宁学院,每处参加人数十八名,从每年七八百个申请人
中挑选出来,除了往来交通费外,夏令营的费用包括食宿,全由这个组织负担。但申请手续复杂,
要写三篇作文,题目自选,但要对社会或是哲学问题进行比较深刻的分析和阐述。

高歌寄去申请表以及所要求的作文後,约一个多月,接到一位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的电话,
说她的作文初审通过,约她面谈,地点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古典文学系一间办公室,审核人是那
位普大教授和一位专程从纽约赶来的福特基金会的女士,面谈内容是让她就她写的作文内容深
入阐述。“他们提的问题相当犀利,一看就知道对我的作文内容相当熟悉。......我从那间办
公室出来,人还算镇静,但手和脚都直发抖。”

高歌最後不但被这个夏令营录取了,还被新州的“州长艺术学校”写作班录取,这个班
全州只收十人,机会也很难得,她犹豫了两个多星期,徵求父母的意见,他们叫她自己决定,
“最後我还是觉得全国性的夏令营,对我的帮助可能更大。六月份就打点去了俄亥俄。直到现
在我还为自己这个决定感到庆幸,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夏令营是我高中在思想上的转折点”。

在夏令营的六个星期,高歌每天与来自全美各州的十七个同学,在文学名著中打滚,每天
阅读三至五个小时,有时一天读一本书。“直到现在,我在耶鲁待了一年之後,回想那段时光,
还觉得那时的日子好像都是镀了金边似的。…… 每一次深更半夜挑灯苦读加缪、波德莱尔、
尼采、艾略特、维吉尼亚 沃尔夫和卡夫卡等,每一天我都面对著一扇扇打开了的窗户和门,
呵,我好像是在那时睁开了双眼”。

也是在那时候,高歌才打定主意要念耶鲁大学,“这其中有偶然也有必然”。偶然,是因
为夏令营一位男生跳过了十二年级,提前被耶鲁大学录取,暑假过後就去耶鲁报到。夏令营的
同学於是发誓,为了能在大学时还在一起,大家都要去耶鲁,争取一年後在耶鲁会面。必然的
因素,就因夏令营的缘故,高歌深深喜爱上这种人数少、学生关系亲密的小研究课,而耶鲁最
著名的新生项目「指导学习」,就是以这个形式授课,连内容都差不多。

当高歌在父母陪伴下第一次踏足耶鲁大学时,十七岁的她,“深深被耶鲁的名气、美丽和
庄严,以及夕阳西下时站在校中央向四周环视时那种凝重的历史感所吸引”。她“义无反顾”
申请了耶鲁的提前录取,最终并如愿以偿。由於她高中时考过了五门AP课程,成绩被耶鲁承认,
折抵一年学分,所以她九八年秋天虽然是进大学第二年,但已被承认为三年级学生。不过,她
并不打算提前毕业。待本科学分拿满後,将继续修课,抓紧在学术重镇耶鲁求学的好时机,打
下更坚实的基础。

在《美国顶尖大学》一书中,高歌以深入浅出的笔法和不失幽默的口气,介绍了全美25所
名牌大学的招生、教学情况和校园特色,并以“一句话”介绍一百二十所美国大学。

高歌以一个著名的“换电灯泡”来调侃各大名校的笑话,说明包括哈佛、耶鲁和哥伦比亚
等名校在内的特色。例如问到“需要多少个哈佛学生换一个电灯泡”?答案是“一个,他握著
电灯泡,而世界围著他转”。这个笑话是讽刺哈佛的学生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的狂妄,但也说
明哈佛执美国高等教育、学术科研牛耳地位的重要性。

有关耶鲁的笑话也很绝,因为耶鲁所在地纽黑文的治安令人不敢恭维,近年来成为美国的
“问题城市”,其危险程度被人与哥伦比亚大学的哈林区相提并论,有人甚至认为哈林区比起
纽黑文还算安全,所以当问到:“几个耶鲁学生才能换一个电灯泡?”答案是:“零个。因为
纽黑文在黑暗中看起来顺眼些。”

当问到“需要几个哥伦比亚大学学生来换电灯泡”,答案是:“76个,一个换电灯泡,50
个举行集会要求不换电灯泡的权利,另25个举行反要求的集会。”这个笑话显示曾有“激进主
义的温床”之称的哥大,其悠久的学生运动传统,吸引许多政治理念狂热和激进的学生。

高歌从小酷爱写作、写诗,成了耶鲁大学新鲜人後,又开始迷恋戏剧。她说,她喜欢诗的
可长可短,在很偶然的机会下,接触到美国现代诗选,觉得很美丽和忧伤,对人情和景物都有
非常美的描绘。

她对这个世界有一股子热情,兴趣广泛,充满好奇,而好奇是知识的萌芽。「所以选课时
很头痛,很多领域我都喜欢。高中时取得全年级化学最高分。其实我是一个文学性的人,但对
数学化学也很喜欢,现在开始对经济有兴趣,喜欢上经济课,已经进入状况,跟老教授相处得
很好」。她自言,自己的性格比较争强好胜,越难越不怕,喜欢哲学和思想,所以对老子、庄
子产生兴趣。

在课余,高歌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她说,美国大学非常欣赏学业好、而且富有责任心的
学生,社会责任心就是在社会服务中体现。如哥伦比亚大学就十分明确地表示,他们要培养的,
不能只是关在象牙塔里走不出来的书呆子,而是「面向现实的社会栋梁」。在高中,流传一种
说法,要想上好大学,必须做满三百小时的义工。因此,做义工成了一种风尚。
高歌最初在一间老人院做义工,她坦言,开始时抱著十分功利的目的,并不十分喜欢那些
坐在轮椅上昏昏欲睡、口水从嘴角流下来的老人。她每星期天在那里工作七小时,每次回家都
疲劳不堪,浑身发软,後来经过锻炼,培养了她的同情心和乐於助人的品格,使她不再局限在
学校的小圈子里。

她认为,她有今天的成就,而且对中英文两种语言运用自如,与父母自幼在她身上贯注的
心血密不可分。看得出,高歌与母亲非常亲密,季思聪在大陆曾任《中国青年报》记者,颇能
捉摸青少年心理。

高歌的父亲高伐林,对爱女的成就以“平常心”视之。他谦虚地表示,高歌还算不上成功,
她是一个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的女孩,我们实际上很为她未来是否能继续健康成长而担忧--
但愿这是“人之忧”。高伐林夫妇都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希望爱女才德兼备,学会关心他人,
富同情心。

对於高歌的聪慧早熟,高伐林颇为欣慰地表示,高歌很小就具备语言能力,两岁时他就教
她认字,念故事给她听,幼儿几岁才开始适合学东西,专家并没统一说法。高伐林说,高歌那
时每天认两个字,都能记住,一年下来,已认识好几百个字,日积月累,词汇非常可观。他希
望,新移民子女在美国融入主流社会的同时,仍能保存母国文化,尤其不要放弃自己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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