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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炒鸡蛋
送交者: 脑袋 2002年05月10日14:51:03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脑袋是会做菜的,而且做得还不错。可是室友老孙却不会做,而且一点都不会做。以前在科大的时候,吃惯了食堂的小炒。到了美国,没小炒吃了(美国人没有午睡的习惯,因此他们吃中饭的时间也比较随意。美国人三餐当中,通常看重Dinner,中餐则比较随便,一般都是饮料加三明治或是面包之类)。

到了这个大学城,作为中国人,首先关注的当然是中国餐馆。本地有几家比较有名的中餐馆。其中离学校最近的那家叫三五,是一家自助餐厅。脑袋偷懒的时候,就跑去吃一通,嘻嘻。不过,虽说是中餐馆,打工的也很多是中国人;但据说掌勺的大师傅很多都是蒙古人(扯远了。但毕竟老在外面吃也是一种奢侈的表现;想脑袋在中国从小受艰苦朴素是美德的教育,怎么能把辛辛苦苦挣来的美元送进蒙古人的腰包?不行!自己作饭。

学校各系一般都有宽敞的休息厅,有免费使用的微波炉。一到快吃饭的时候,便有美国人中国人围着使用微波炉。以前在国内的时候,曾听外面的同学说,一次要做就做一星期的饭,然后慢慢用微波炉热了吃。脑袋到美国实地一考察,觉得出这馊主意的同学也实在太懒了。反正我是每天都做饭吃。自己享受自己的“搞炒”手艺,反正不是七星海棠,死不了就行了。

室友老孙,毕业于医科大学。据他讲,当年他们念大学的时候,男女生浑住一个楼,他们宿舍对面就是女生宿舍。(脑袋露出一丝作为USTCER悲哀的神色)。

自打大学起,老孙就是被师妹们做饭供养长大的。回家又干吃老母的,结了婚又干吃老婆的,从来就没有做过饭。这一到美国,考验生死的时候到了。老孙凭着顽强的意志,楞是生吃了几天面包。而我呢,假装没看见。那当然,这怎么能同情呢。

有一天,老孙终于顿悟:一个男子怎么可以不会做饭,这叫自己养活自己吗?老孙于是虚心向脑袋讨教油的放法,盐的放法。有一天老孙宣布理论课已经掌握,决定付诸实践。老孙决定向脑袋露一手厉害的。西红柿炒鸡蛋!只见老孙将那鸡蛋翻来翻去,将那西红柿搅来搅去,也没忘了搁盐。终于,老孙宣布大功告成。夹了一块一尝:哇!简直是氯化纳嘛!你要把一吨盐往里倒啊?老孙猴急了:怎么办?有了!快往里面再放两个西红柿!

脑袋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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