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東西,丟了以後再也找不回來了 |
| 送交者: 南泥灣 2006年08月24日14:34:3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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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穿牆侮辱女性,我提出來請大家注意?因為我有切身體會:是非,多了不好有的時候不能少。 若干年前,我在國內打過一場民告官的官司,即我個人起訴當地政府,稱為行政訴訟。經歷了市中級和省高級法院的訴訟。我本來信心很足,因為內容不複雜,取證不難。因為按中國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不同,民事是誰主張,誰舉證。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所有的指控應該政府舉證,否則就是政府輸。 市中級的時候,我請了律師。其中的兩個關鍵是:當時經手人違心說了假話;政府隱瞞一些有利於我的物證,不讓我們取證,當然,我們還是想方設法拿到了一些。庭長說我們物證和人證不足,結果輸了。其實物證和人證矛盾的地方,應該以物證為準。 省高級法院的時候,我自任律師,大學辯論比賽所積累的經驗和幾個月對法律的苦心研究多少有點效果。法庭上辯論我慷慨陳詞,明顯我們占優,可是結果只是稍有改判,大面依然是輸。 我不是書呆子,以前對國內法制有一定認識,卻沒有想到這麼偏得厲害。判決沒法改變,我還是給庭長寫了一封長信,其中有一句:在你的一生中,這只是個小案;在我的經歷中,這是個影響一個人的對你以及背後看法的大案。如果你能問心無愧,願你一輩子無悔,即使一個人面對的時候。 判決以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朋友的關係碰到市中級的判決庭長,他這時說了實話:我還算不錯的,實地勘查過一下,明知你們對,但對方和我們交往多,你又不在當地,你讓我委曲誰? 我無言,當社會假話當成真話,有良心被看成怪物的時候,很多東西,包括是非,丟了以後再也找不回來了。所以,每個人都沒有了的時候,找也沒用! 是非,在我心中,偶而,也是不死心地在旁邊找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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