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畫家不得法的原因有很多。我想有一條很主要的原因是這些畫家來美後沒有去上學,至於學什麼倒是不重要。因有會畫畫的手藝,馬上可以在馬路上擺個小板凳開始賺錢,錢來得容易,所以很多人不會再花錢去讀書了。也正因為沒去上學,英文沒得到應有的磨練,對社會也不了解,所以很難鎔入社會,限制了以後的發展。要想在事業上有所作為,馬路上學的那幾句英文是不夠用的。很多拿移民簽證過來的人,也是馬上鎔入社會勞動大軍,錯過了上學的時機,最後最多只能做點小生意養家。陳丹青回“大陸”前,我在超市、錄像帶店裡見過他幾次,他那時一定很不得志,外表、言行都是很“落魄”、“憤怒”。陳丹青不能在美得到發展,我想在很大程度上他是受英文的連累。
藝術不同於理工技術。理工技術人員要求做好螺絲釘的工作,而藝術講究原創。如缺乏藝術想象力,則技術再好也沒用。野獸派畫家H.Rousseau就是沒受過正規訓練,退休後才開始作畫。他的技術肯定不如人,但他的畫卻充滿了想象力、充滿了original naivety。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陳逸飛的得法,與他首創朦朧江南水鄉畫一定有關係,別人見好再來模仿就太遲了。就技術而言,街頭畫家的技術水平也是相差很多,好的不用說了,畫得次的,那肖像畫得就像是遺像
畫家賣不出畫時是很難謀生的。很多“大陸”畫家來此後,除了街頭謀生者外,不少人去古董店干補家具的工作;也有去畫桌布、餐巾、被套等;還有一部分人去干複製油畫的工作,但他們的生意肯定不如深圳油畫村裡的同行。我不知道什麼樣的人會去買複製畫,對藝術沒興趣的人是不會去買的,但真對藝術有興趣的人也是不會去買的。估計買畫對象是附庸風雅的白領“小資”,但這些人在社會上究竟有多少?有這幾百塊錢去買複製油畫,不如去買原創印製的版畫、宣傳畫或水彩畫。
我同意唯書記的說法,即繪畫作為一種業餘愛好還是很不錯的,也是一種薰陶。君不見很多父母“逼迫”孩子學彈鋼琴,我想這些父母也沒指望自己的孩子日後會成為街頭藝術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