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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美人不傻论》
送交者: 柞里子 2006年10月14日17:11:40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柞里子:《美人不傻论》


小时候读苏轼的《赤壁赋》,读至“望美人兮,天一方”,不明“美人”何所指。先父沉吟半晌,说:“美人么,大概就是指天子。”当时信以为真,只是不解先父何须沉吟半晌、何须既用“么”又用“大概”。稍长而后知先父闪烁其词的“天子”说,其实不过是“戒之在色”的延伸。来美国后不久,接到一位久失联络的长辈来信,信中提到其子“有美人同居”。正想说“做儿子的倒是艳福不浅,当老子的未免有失庄重”,话还没出口,恍然大悟所谓“美人”原来是指“美国人”,“色”无予焉。本题中的“美人”亦作如是解。既作如是解,则男性读者不必想入非非,女性读者不必醋意翻腾;老者不必望洋心叹,少者不必正襟危坐顾左右而言他。无论男女老幼皆可平心静气读斯文以收饭后茶余排时遣闷之效。

也许有人会想:干吗绕着弯说话?干脆说“美国人”不就得了?但凡作如是想者,皆有当科学家的倾向;而但凡有此倾向者,皆可就此按下,不必往下读,因为本文所叙,皆是发自肺腑之言,既是发自肺腑,当然就不是从脑细胞里琢磨出来的,也就当然不能喻之以科学之理。此外,所谓“美国人”者,究竟何所指,似乎大有争议的余地。比如,柞里子心目中的“美国人”,为在美国生活的白色人种,有无美国国籍并不相干。这种观点显然不为一些自以为识大体的同胞所认同。比如,曾有人在报上撰文抨击在美国的一些中国人(也就是柞里子一类的小民)称美国的白人为“美国人”如何如何不妥云云。理由是但凡有美国国籍者,无论肤色和种族为何,都应视之为“美国人”。然而柞里子却以为此人以及持同样观点的人如果不是缺乏在美国的实际生活经验,就难免一厢情愿之讥。君不见你我之流无论归化入籍抑或土生土长,都须在“美国人”之前冠以“亚洲的”,黑色人种无论为奴为民,都须在“美国人”之前冠以“非洲的”,甚至连美洲的土著也得在“美国人”之前冠以“土著的”,而只有欧洲白色人种方才有资格称之为“美国人”而无须冠以任何形容辞么?不过,既然有如此这般争议,那么,本文标题舍“美国人”而取“美人”,反而堪称名正而言顺也未可知。

“美人不傻”,这话题是因听到他同她的一段电话对话而引起的。至于他姓甚名谁,她又姓甚名谁,那都是话外之题,恕不在此一一细表。不过,介绍一下背景和境遇倒也无妨。两人的背景和境遇可以用这么两句话概括:他在北京就混得不怎么样,来美国后还是混得不怎么样。她在北京就混得不错,来美国后还是混得不错。

他在电话里发牢骚,说美人真是傻得要死。她说:亏得美人傻得要死,要不咱在美国怎么能混得下去呀!这回话既俏皮又发人深省。但凡明白人一听她这话,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她在北京就混得不错,来美国后还是混得不错。柞里子特别欣赏她对“咱”字的修养,如果换“咱”为“我”,就是把混得不怎么样的他放在混得不错的她的世界之外了。或是会令他气冲牛斗,或是会令他自惭形秽,总之是会既得罪对方,又显得自鸣得意。下一个“咱”字,轻描淡写把他纳入混得不错的世界,惠而不费,实在是妙不可言之至。可每逢柞里子把这段对话转述给朋友们听,却发现欣赏“亏得美人傻得要死”的人远比欣赏“咱”字的人为多。

美人当真傻么?无论是尚在就学,还是业已学成而为工程师、为医生、为专家、为教授者,环顾四周的美人,除口齿较我辈为伶俐、笔下较我辈为流畅外,实难见其所长于我辈者何在。而我辈之输于口笔,实输在非生于斯长于斯而非输在口笔。由此观之,生为我辈而不以美人为傻,诚难已哉。实不相瞒,柞里子来美之初,甚至在已经在美国混了些时候之后,也曾误以为如此。

既说“曾”又说“误”,当然也就是说如今已经视如是观为“错、错、错”了。在陈述改弦更张的理由之前,请各位回顾一下田忌与齐王赛马的往事。赛马分三轮进行,每轮比赛双方各出一马。齐王的上等马比田忌的上等马跑得快,齐王的中等马比田忌的中等马跑得快,却赶不上田忌的上等马,齐王的下等马比田忌的下等马跑得快,却赶不上田忌的中等马。田忌的食客孙膑为田忌划策,以田忌的下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以田忌的上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以田忌的中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遂使田忌以二比一的优势取胜。请各位回顾这段往事的目的不在欣赏或效仿孙膑的计策,而在于提醒各位马既有上中下三等,人何尝不然?人既有上中下三等,在比较的时候就不能不注意你同你所比较者是否属于同一等级。

中国向来以学为先,《论语》不是开天劈地就说“学而时习之”么?两千年后的中国,人材仍然集中于学,社会仍然视学者为尚。凡是从中国来美留学,抑或学成而为工程师、为医生、为专家、为教授者,虽不必有孟贲夏育之勇、司马诸葛之智,至少是在学术或技术的某特定领域内身经百战,过五关斩六将的好汉,喻之为中国的鲁殿灵光未必为过。环顾四周的美人,可曾见几人可喻为美国的鲁殿灵光?凡是留美有日者,想必都已意识到美国的第一流人物不入学术和技术这类行当。根据美人自己的分析,美国第一流人物在麦迪逊街,第二流人物在华尔街。学术和技术是否予第三流?无从问津。然而,既不予第一流,甚至也不予第二流,至少就本文所论而言,也就不必问津。华尔街闻名遐迩,无须赘言。不过,也许值得点明:所谓在华尔街者,不是指推销股票的掮克,也不是指分析股票的专家,而是指像前两年因抖弄所谓“Junk Bond” 有失检点而锒铛入狱的麦可·梅肯一流的所谓投资银行家。纽约市的麦迪逊街集中美国广告业的凤毛麟角,所谓在麦迪逊街者,于是乎指广告业的智多星。

且不说美人视制作广告为第一流智慧之所在为大多数中国人所不解,也不说美国的广告业对美国经济以及整个社会的影响有多么深远博大,只想请各位自问是否身在麦迪逊街或华尔街?或退而求其次,扪心自问是否有在麦迪逊街或华尔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能耐?如果既不是、也无有,那么,但凡因不见四周之美人有过于我辈而以美人为傻者,皆失诸比较失次。套用一句美人的口头禅,就是所谓以柑况苹。如此比法,比不出个有意义的结果。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隔行如隔山”,意思是说不同行的人互不了解,就像山这边的人不知山那边的人在干什么一样。投资和广告既然非我辈之行当,与其细问美人之从事如是行当者究竟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不如且回头再环顾四周同行的美人,可曾见几人在学历、资格和经验上堪与我辈相提并论者?根据柞里子之经验,大都为无有或虽有而寥若晨星。原因何在?因为但凡在学历、资格和经验上堪与我辈相提并论之美人大都早已升迁到我辈可望而不可及,甚至虽引颈企望而不可望及的地位。至于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否有涉歧视,是否虽涉歧视却并非无理等等等等,皆非本文之话题,恕不深论。指明此点的目的,仅在说明姑且勿论四周之美人是否入一流抑或二流,与之一较高下,还是以柑况苹,比不出个有意义的结果。

诚然,比不出个结果并不能证明美人不傻,但至少能证明但凡据这类比较而得出的“美人傻说”,似是而实非。矫枉必须过正,“美人傻说”既枉已,不说美人不傻则难以矫之,故命题曰“美人不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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