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學七年以後,我們終於有了機會進中學。我對這個光明的前景充滿了期盼。除了想讀書愛玩耍的人之常情之外,我急着要去那所中學還因為同院一位大孩子告訴我,那所中學裡的男男女女都結為一對對的。我希望那裡是一個養滿鴛鴦的澇池;我希望那裡最起碼是藏滿對蝦的海洋(並不真知道對蝦是不是一對對的);我希望我可以在那裡喘口氣;I HOPE 。。。。。。
上學的第一天,我驚訝地發現英還有其他幾位小學同班同學與我到了一個班。班主任陳老師是個女的,似乎已聽說了我與英徒有虛名的故事,分配我倆坐同桌,我不免有些猶豫。
“老師,你別看他表面上不願坐,心裡可願意哩。”一位打幼兒園起就是好朋友的同學說,哈,A FRIEND IN NEED,IS A FRIEND INDEED。
我硬着身子挨到下課,後面上來個人,說:“你個老流氓。”
“你個老流氓!”我爆發了。
“嘿,想打架?放學在大門口等着。”
我本良善(?),並不想打架,但此時已無退路。放學了,我與小學同級但在另一班的兩位朋友坐在校門口值勤的桌子(有學生幹部每天早上坐着抓遲到的學生)上等着與挑釁但還不摸底的那位同學以及他可能搬來的人決戰,誰知他和另一位同學走出來,往我們這邊看了一眼話也沒說就走了。我們幾個因新來乍到,便也沒動聲色。
下午一個人去學校,教學樓平台上突然有女生往下喊英的名字。後來得知她是高一級的,也不知是從哪兒聽說了我的故事。原以為會在充滿“愛情”的中學裡找到一避風的港灣,卻頭一天就發現自己成了“城市之光”里睡到將要揭幕的塑像上的卓別林。我倒。我想要殺、殺、殺。。。。。。
很快,原來小學剩下的大部隊也過來了,單另成立一個班(當時叫排),陳老師決定把幾個人調過去,其中就有英。從那以後,我經常去那個班找熟人,終於被該班班主任范老師警告不得再去那裡。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