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笪缑: 什么是理性?答EmitEht网友
送交者: 笪缑 2009年05月22日18:00:36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EmitEht网友在“要求法律理性还是要求民众(特别是受害者)理性?”一帖中指责我道:“一边替非理性法律巧辩,一边职责民众的正当的非理性抗争,反而要求民众理性,这也太无知无耻了吧?” 看得我莫名其妙。 第一,我不知何时“替非理性法律巧辩”了,相反,我在“谈谈中国和美国“正当防卫”法律的区别”的帖子里,特别指出中国法律不合理(不理性)的地方。这些不合理的会增加“人治”的因素。EmitEht网友为这还和我争了半天,好像是指责我夸张了美国法律合理 / 理性的一面。 第二,我要求的只是理性。至于抗争不抗争,我好像没有提到过。退一步说把,为什么理性,就一定是不抗争呢?可以有理性的抗争呀?这点EmitEht网友可能又要不理解了。他和本坛上的部分网友有种非常奇怪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好像一旦抗争,就一定得是非理性的。昨天我就指出他思考问题有非此即彼的毛病,非要把本来是整体的东西割裂开来,但即使一再告诉他,他也不明白。 这回的指责,又反映出EmitEht网友的的不“理性”毛病了。 EmitEht说“理性到底是何物,太复杂,就不多说了,各人自己理解”,我是断然不能同意的。那么重要的概念,连定义都搞不清楚,如何讨论呢?怪不得昨天和他讨论了半天,还是云里雾里的。EmitEht喜欢大家概念都不搞清楚稀里糊涂的讨论,本人今天是绝不再上这个当的。 至少在我们讨论涉及的范围内简单界定一下,免得鸡同鸭讲。一时找不到中文的词典,所以用英文代替一下。 理性,或rational,英文词典的定义是agreeable to reason; reasonable; sensible;或是 having or exercising reason, sound judgment, or good sense。 其反义词是非理性、冲动。或irrational,定义是without the faculty of reason; deprived of reason. Or without or deprived of normal mental clarity or sound judgment. 其实按英文词典,rational真正的反义词是stupid或 insane。 这么看来,理性不是挺好的吗?而且是为理性一方自己的好。 这EmitEht们真的是不识好歹。既然理性那么好,我劝告网友理性不是好事情吗?莫非你觉得我应该叫他们再非理性一点or stupider? EmitEht接着说“Rosa Parks导致民权风暴,LA King's case导致暴动,都是民众对法律中非理性部分以非理性方式抗争而取得胜利的典范” 。 他不清楚的是,Rosa Parks抗拒的是美国当时的种族歧视做法,乃理性抗拒。Rosa Parks就此成为了民权运动的英雄,一块耀眼的招牌;Rodney King乃违反交通规则在先,拒捕在后。招致被警察毒打。白人警察被判无罪后引起的暴动恰恰是非理性的。该暴动造成无辜平民惨重的经济损失乃巨大的不公平。你难道要歌颂这种暴行? EmitEht帖子的题目“要求法律理性还是要求民众(特别是受害者)理性”,也是个EmitEht式思维的缺陷。正确的问题(和答案)应该是两者都要,只不过争取的方法不一样而已。 讨论中国现行法律的缺陷,难道不是“要求法律理性”? 理性不是麻木不仁。有理性指的是有理、有利、有节地用智慧争取自己的最大权益。而不是一味地瞎打硬拼、蛮干,做无用功,或帮倒忙。就像印度独立运动时的甘地,或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这种智慧,这种理性,中国海外的民运或其变种有吗? 非理性也不意味着有爱憎分明的是非观念。Rodney King引起的暴动,就是一例。举近一点例子,文盲三藏同学也可以是一个例子。三藏说,如果他的孩子要是有遇到(医疗事故),他就会“血洗医院”。(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btrd_id=618694&btrd_trd_id=361950)。当然,以三藏说话的不经大脑思考,这句话当然是放屁。但混在人群中间仍几块砖头,砸两块玻璃,从他语言的暴力倾向看,不是没有可能的。当然,这种暴力受到伤害的往往是比他们还弱势的群体,而不是警察或官府。 现在网上骂得最凶的,往往是行动上的懦夫。不信你真要让他们回国杀贪官、推翻共产党,你看我们的三藏也好,真实话语也好,一定是宁可赖在加拿大、美国继续做难民,死也不会回去的。“匪连长”可能会把自己插满鸡毛的胸口拍的山响,满嘴唾沫星子地在网上骂粗口,真要让他出头,一定是连P也不敢放一个的。 既没有胆量采取行动,又懒于动脑筋作理性思维,成天在网上不着边际的对骂,搞语言暴力,有什么意思呢? 这点上EmitEht是个例外,他说“在面对理性不完善的法律时,民众或当事人该如何对待呢?俺以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以牙还牙,以暴易暴,以非理性对待非理性”。当然,这也是位只会练嘴皮子功夫的主。真刀实枪的,他可能连像三藏这样躲在人群中间仍几块砖头砸玻璃的胆量都没有。 从法律上说,EmitEht网友这么宣传,如有具体对象的话,无论在美国,或是中国,都不仅仅是不是愚蠢的问题,而是犯法的。 当然真到这时候,他肯定会说,他说的话只是放屁,当不了真的。 附贴 要求法律理性还是要求民众(特别是受害者)理性? 送交者: EmitEht 2009年05月22日13:31:32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理性到底是何物,太复杂,就不多说了,各人自己理解。法律理性又是何物,更复杂,让搞法学哲学的专家去研究吧,咱们也来个各自理解。 韦伯用理性非理性把法律分为四类:形式非理性,实质非理性,形式理性,实质理性;并指出形式理性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积极意义。 其实,决策过程也可以用形式和实质,理性和非理性分为四类。 任何决策都会面临正确和错误的可能性,法律的实行也是如此。如果上帝不来当法官(假上帝的就成了形式非理性了),那么人们能祈求的最好的法律就是形式理性的法律,也就是追求健全和确定的法律过程,追求过程的正确性。追求人生是个过程,也有点这个意味。 所以,要求法律理性完全是应该的,特别在中国这种法制不健全的国家里。这也是俺一直提议改革中国法制的原因。 那么,在面对理性不完善的法律时,民众或当事人该如何对待呢?俺以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以牙还牙,以暴易暴,以非理性对待非理性,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迫使法律走上理性化的道路。 但处于保护当事人免受非理性法律进一步迫害的考量,当事人还是保持冷静比较安全。但民众为当事人请命的责任也就越大。 Rosa Parks导致民权风暴,LA King's case导致暴动,都是民众对法律中非理性部分以非理性方式抗争而取得胜利的典范。 而有些人,比如大狗同学,一边替非理性法律巧辩,一边职责民众的正当的非理性抗争,反而要求民众理性,这也太无知无耻了吧? 法律本不是俺的强项,俺看不下去,拍案而起,恨不得扇他两大嘴巴,所以多说了几句,嘿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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