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ck: 從鄧玉嬌案看甚麼叫強姦 |
| 送交者: reck 2009年06月19日18:20:40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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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強姦,就是違反本人意願強行實施的性行為。 即必須是 1,性行為 2,違反本人意願 原則上,在雙方性器官進行實質性地接觸以前都8能叫性行為。 嚴格來說,即便是JB在對方性門戶前徘徊而8侵入的話,那也8能叫性行為。 通常,精液可作為判斷的依據,或者根絕雙方的供詞來推斷,而單方面的供詞就比 較複雜了。 因此,鄧玉嬌案,離性行為的實施還相差甚遠,所以談8上甚麼強姦。 如果說強姦未遂的話,有一定的道理,但這必須結合其它證據來判斷,必須證明疑 犯的行為目的是強姦,這一點在鄧玉嬌案中還8好說,理由8充分。 而且即便是正在實施的強姦行為,也8能說把對方殺死就可以8負刑事責任。 你必須證明把對方殺死的行為是在防衛過程中發生的,如果是在爭鬥過程中發生的 就比較容易判定。 以上的看法是基於這樣的案情: “根據出庭公訴的巴東縣檢察院檢察員許雪梅、楊玉蓮宣讀的起訴書,2009年5月10日 晚,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副主任黃德智等人,酒後到巴東縣野三關 鎮“雄風賓館夢幻城”玩樂。鄧、黃等人慾去水療區做“異性洗浴”。黃德智發現 VIP5包房內正在洗衣的鄧玉嬌後,進入房間,向鄧玉嬌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鄧玉 嬌稱自己不是水療區的服務員,並擺脫了黃的拉扯,拒絕了其要求。 隨後,鄧玉嬌離開VIP5包房。在走廊上,鄧玉嬌遇見了KTV區的服務員唐某,向 唐講客人將她誤認為是水療區的服務員之事,並與唐某一同進入服務員休息室。此 時,休息室有羅某某、王某、袁某等三名服務員正在看電視。 黃德智緊跟鄧玉嬌進入休息室,對其進行辱罵。鄧貴大聞聲趕到休息室,得知 鄧玉嬌拒絕為黃德智提供“陪浴”服務,便與黃德智一起對鄧玉嬌進行辱罵,拿出 一疊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面部、肩部□擊。 鄧玉嬌稱有錢也不陪浴。經服務員羅某某勸解,鄧玉嬌欲離開休息室,被鄧貴 大拉回。此時,聞訊趕來的領班阮某某,對鄧貴大、黃德智解釋鄧不是水療區服務 員,並讓鄧玉嬌離開休息室。 鄧玉嬌欲再次離開,鄧貴大又將其拉回並推倒在沙發上。鄧玉嬌站起來從隨身 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於背後。鄧貴大再次用力將鄧玉嬌推倒在沙發上。鄧 玉嬌雙腳朝鄧貴大亂蹬,把鄧貴大蹬開,並站起來。鄧貴大再次撲向鄧玉嬌,鄧玉 嬌持水果刀朝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的左頸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處受傷。 黃德智上前阻攔,亦被鄧玉嬌刺傷右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從這個案情描述來看,無法認定是正在進行強姦或行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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