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中國礦難背後的利益格局 |
送交者: 一全 2009年11月25日20:04:22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國礦難連綿不斷,彼伏此起,數以萬計的礦工命喪黃泉。2003年1月31日,當時還是副總理的溫家寶先生到中國最大的煤礦之一的遼寧阜新煤礦與礦工一起過年,他希冀在即將到來的總理任上,不要象他的前任一樣被礦難搞得焦頭爛額。兩年後,溫家寶又到剛剛發生了礦難的陝西銅川陳家山煤礦過年,安撫那裏的礦工。但他前腳剛走,後腳就發生了中國歷史上最大的礦難一一2005年2月14日,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發生瓦斯爆炸,造成214人死亡。接下來,有3月19 日的山西朔州礦難(72人死亡)、7月11日的新疆阜康礦難(死83人)、8月7日的廣東興寧礦難(官方說死亡123人,但實際死亡人數可能遠遠超過這個數)。至於那些死幾個人、十幾個人的“小礦難”,就太多了,數都數不過來,如7月1日至8月8日,全國煤礦就發生了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46起。2005年2月,有鐵腕部長之稱的李毅中調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任局長。李一上任,就風塵僕僕地在全國各礦山奔波,為此,中央電視臺還為他製作了一張《李毅中的2005中國礦難線路圖》。2005年,國務院第116次常務會還制定了12項“治本之策”, 加大力度治理礦山安全生產。但是,無論是李毅中的礦難路線圖,還是國務院的12項治本之策,都無法抗拒勢如猛虎的礦難。李毅中感歎:腐敗不除,礦無寧日!今年上半年,中國礦山安全事故已達2014起,其中死亡3393人。進入第四季度後,週期性的惡性礦難又捲土重來。從11月5日至12日,山西發生三起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煤礦事故,共造成91人遇難和失蹤。11月21日,貴州省一煤廠煤泥池在清理過程中發生坍塌,在11名正在作業的農民工中7名不幸遇難,11月25日,雲南省富源縣一煤礦發生氣體爆炸,有32人遇難,28人受傷。同一天,黑龍江省雞西市遠華煤礦也發生氣體爆炸事故,死亡人22人,另外5人下落不明。11月26日,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河底鄉蘆葦灘煤礦發生氣體爆炸,24名礦工遇難。12月8日,陝西省洛南縣發生的金礦滲水,6名被困礦工遇難。頻繁的礦難,使人發出“煤吃人”的感歎。在“煤吃人”的現象背後,則是“人吃人”的實質。 礦難頻繁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特色之一。中國有句俗話,叫“父債子還”。根據這個約定俗成的規則,老百姓創造了“毛債鄧還”的理論,即毛澤東欠下的債,要鄧小平還。以此類推,接下就是“鄧債江還”、“江債胡還”了。鄧並沒有還清毛的債,江更沒有還清鄧的債,當然還包括毛的債。現在胡背上了毛、鄧、江三代的債,礦難就是其中之一。2001年7月的南丹礦難舉世震驚,全國陷入悲慟之中。痛定思痛,2002年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安全生產法》。並以這部法律為母法,形成了一整套和安全生產相關的比較完整的法律體系。據粗略統計,全國人大所立的與安全有關的法有10多部,國務院制定的各種條例達50多部。此外,國務院還發佈了30多個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各部委的規章有100多個。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的話說,“這些法律法規,加起來,一寸厚的裝訂本有3大本。”可見,中國並不缺少防止和制止礦難發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如果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被遵守和執行,礦難基本上可以避免,然而不幸的是礦難一年比一年頻繁、劇烈。在礦難的背後,是毛、鄧、江、胡專制體制和腐敗的官僚政治創下的利益格局——“人吃人”根源所在。 去年興寧礦難發生後,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面對中央八部委調查組,逢場作秀:“礦主發財,礦工遇難,政府埋單,我們不能再這樣幹下去了;我們一定要用鐵的手腕,防止事故發生。”張德江的“怒火秀”自然沒有人理會,但此話卻道出了礦難背後的利益格局。李毅中的話更經典:“老闆賺票子,農民死兒子,地方出亂子,政府當孝子,幹部掉帽子”。不過,發財的不僅僅是礦主,還有與礦主“利益均沾”的官員們。礦工不僅僅是遇難,更多的是遭殃。埋單的不是政府,而是納稅人,因為中國的政府早已不是人民的政府,它不過是官員們掠奪財富的機構而已。至於“幹部掉帽子”,那要分幾種情況:第一,如果不死很多人,幹部是不會掉帽子的,河南大平煤礦2004年10月20日礦難死亡148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於2005年1月19日在由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受到了“行政警告”處分;遼寧阜新煤礦2005年2月14日死了214人,也只有一個副省長劉國強“行政記大過”,還有就是這個煤礦的總經理被撤職;廣東興安一個月內連續兩次發生嚴重事故,導致至少140人死亡,官方媒體驚呼“問責風暴將至,省級高官或引咎辭職”,但只有梅州市長何正拔和興甯市長曾祥海受到“停職檢查”。 據《人民日報》2005年9月1日報道,廣東省紀委已責令省安監局副局長胡建昌和一處處長譚均偉、副處長王鎮成停止工作,接受組織審查。原來紛紛猜測副省長遊甯豐可能掉帽子,但結果杳無音信。第二,掉帽子者並沒有真正掉帽子,只是換了頂帽子,調個地方,仍是“好官我自為之”。第三,即使有人真的掉了帽子,那也是用帽子換了銀子。當然,不排除本來就要被排擠的“阿背哥”被人趁機摘掉帽子。按說,河南、遼寧和廣東這麼大的礦難,真正應該掉帽子的是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遼寧省委書記李克強和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但他們“我自巋然不動”,誰也奈何不了。 2005年8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堅決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問題”。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成的清理糾正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區的清理糾正工作”。看看這個中央四部委的聯合通知,架勢確實不小,但再看看下面這個“要求”——“各地要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來完成這項工作,就可以知道這個聯合通知能夠收到什麼樣的效果。 在礦難背後的利益格局中,地方黨委和政府是“莊家”。我們可以從這麼幾個方面來“求證”。第一,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最新統計,全國煤礦安全欠債已經達到500多億元。據調查,在2004年生產的19.5億噸煤炭中,只有12億噸是安全的,也就是說,其中超過三分之一的部分是礦工用命換來的。煤的價格是每噸400元,礦工用命換來的錢是3000億元,其中極小部分用於支付礦工的血汗錢,絕大部分被政府(黨委)以稅收的形式和礦主(包括官員)以利潤的形式瓜分了。第二,經過50多年的開發生產,許多國有重點煤礦相繼進入衰老報廢高峰期。多數煤炭企業依靠老礦挖潛或者超能力生產來維持產量規模。目前全國約有三分之一的國有煤礦存在程度不同的採掘失調和水平接續緊張問題;主要生產設備老化、超期服役的約佔三分之一,隱患相當嚴重。安全監管局調查顯示,全國國有煤礦中,40%的高瓦斯礦井還沒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大多數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局限於監測方面,缺少監控功能;三分之一的國有煤礦產能瓶頸是通風系統能力;多數國有地方煤礦通風系統存在問題,包括通風機老化、通風斷面小等;機電和咻斣O備老化,保護裝置不齊全,防爆性能差。以東北某省四大礦業集團為例,其主要設備超期服役率已高達40%,其中上世紀50年代設備竟佔到30%。所以,我國煤礦安全生產條件亟需改進,據估算初步投入就需要518億,但各地政府(黨委)寧可花錢造辦公大樓、買豪華驕車、包高級賓館、發高額津貼,也不願花錢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不僅如此,煤礦工程技術人員也嚴重短缺。原15所炭院校以往每年要培養派遣近萬名採礦、選礦、通風安全和地質測量人才充實到生產一線。目前全國每年招收的採礦地質專業新生只有500人左右,其中不少人還不願意到煤礦工作。有的國有重點煤礦,連續3年都進不來一個搞地質的中專生。第三,除欠安全債的國有煤礦外,中國還有星羅棋佈的小煤礦,這些都是地方政府(黨委)默許或合作下非法開採的,它們是地方政府(黨委)的小金庫,是其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財源。地方政府(黨委),尤其是縣以下地方政府(黨委)建豪華辦公樓、買高檔小轎車、發高額“獎金”以及三日兩頭的公宴乃至集體賭博、集體嫖娼的資金,大多來源於這些通過非法渠道建立的小金庫。 礦主。一些礦主很猖狂,給他下達整改通知單他不整改,給他貼封條他撕掉,給他上鎖他砸掉。有些小礦主在監獄裏說,我不怕坐牢,放出去我還幹。這些人為什麼這麼猖狂?因為在中國開採煤礦利潤高得驚人。據李毅中在中央電視臺說,去年12月7日河北唐山劉官屯煤礦發生死亡108人的重大礦難事故後,他和國家安監局的人從北京趕到唐山,趕到那裏已經快半夜了。他把礦主和礦長找來,問了他們四個問題,回答全是謊話。他問礦主:你這個礦是從另外一個人手裏買過來的,你花多少錢買的?對方說,花了1.6億。李毅中不相信,第二天一查才花了30萬元。因這個礦是個基建礦,還沒有投產,沒有驗收,不能採煤,當然沒有生產許可證。李問礦主:你賣煤沒賣?礦主說我一噸也沒賣。當時是晚上兩點多鍾,漆黑一團,外邊看不見。但第二天早晨一看,外邊堆得像小山似的,估計有15000噸。而且一查賬從3月份到發生事故的12月7日賣了41000噸,銷售收入960萬人民幣。李毅中又問他:你礦工培訓不培訓,礦主說我們一個禮拜講一次課,礦工來都培訓。結果過了兩天把礦難的名單搞清楚以後,其中有8個人是12月6日入礦的,有一個人是12月7日上午入礦,下午就下井。這些礦主,為了獲取高額利潤,不惜超限開採、亂開亂採、置礦工生命安全和國家法律於腦後。由於我國的資源稅很低,而且以產量作基數,誰拿到資源誰就發大財。一些民營小礦,成本只要每噸80元左右,卻賣300元到400元。上面講的那個礦,花了30萬,但不到 9個月就賣了960萬元,除去成本,淨賺600多萬元,還不包括尚未賣出的15000噸。 礦主官員聯盟。興寧礦難發生後,《中國經營報》上出現了一個新名詞:地方利益財團。後來,人民網上又出現了一個新名詞:官煤勾結。地方利益財團也好,官煤勾結也好,講的都是礦主和官員之間結成的聯盟。我們之所以把地方政府(黨委)與礦主官員聯盟區別開來,是因為它們瓜分利潤的形式是不同的,前者是以稅和捐的形式出現的,其性質屬“公有”;後者是以“分紅”的形式出現的,其性質屬私有。礦主官員聯盟有三個層次:一是經濟聯盟,也就是經濟上的入股分紅,去年中央四部委《通知》要清理的就是這種聯盟。在這種聯盟中,官員一般是通過入股來瓜分利潤的。如在廣東興寧,入股者一般可獲幾百萬元利潤,最少的也有幾十萬元,有個警察甚至有2900萬元。去年媒體報導的湖南婁底市某煤礦老闆公佈的兩個筆記本,上面分別記錄了32名黨政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入股煤礦的事實。二是政治經濟聯盟。官員手中有權,所以官員入股,不可避免要進行權力“投資”。正如山西暴發礦老闆所說:“只有上面有關係,尤其是和政府官員的大頭頭有利益關係,才能開礦,也才能掙錢;有錢大家賺,太獨是根本辦不成事的。”權力“投資”,主要是兩種形式,一種是不投入資金便拿到股份,即所謂幹股,一種是直接收受賄賂。2002年春節,因廣西南丹礦難而獲刑的原南丹龍泉礦冶總廠總經理黎東明表現出一種少有的輕鬆,他對看守所警員說,這是最輕鬆的一次春節,“不用發工資,不用送禮。”南丹礦難發生後,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縣長唐毓盛以及比他們大的和比他們小的一批官員都被揭露接受黎東明的賄賂。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情形,就是官員直接當礦主。據李毅中說,有些煤礦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是現職公職人員現役警察。比較典型的是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彭國才,同時又是七台河精煤集團公司新富煤礦礦主。第三個層次是政治聯盟。礦主都是非常有錢的,如黎東明擁有個人財富數億元,號稱廣西首富。興甯礦主曾雲高也擁有數億甚至更多財富,礦難發生後他曾放言要用3個億擺平廣東官員。曾雲高留給同村人的突出記憶是在去年春節。當時曾雲高在家中大擺宴席。一位村民說,她曾經點過數,小車有130多輛,塞滿了週邊狹窄的村道。去年,有一條《山西煤礦老闆集體擺闊,狂購20輛悍馬汽車》的新聞在網上傳播,除狂購悍馬外,還說在太原,一位煤礦老闆就擁有3輛不同顏色的勞斯萊斯。在這些煤礦老闆家族,年滿15歲都有車;有人透露,到目前為止,山西的奔馳約有700多輛、寶馬300多輛、勞斯萊斯6輛、奧迪、凱迪拉克100多輛,賓利、超長悍馬也有10多輛,雪佛蘭更是司空見慣了。這些老闆原來不過是小小的土財主,通過給官府行賄獲得了礦山開採權,又通過對國家資源的掠奪和對礦工的剝削成了暴發戶,如果不在政治上提升,充其量只是一個大一點的土財主,於是他們又智蟆斑M步”,一個個成了炙手可熱的政客,如黎東明曾屢次被授予 “自治區優秀鄉鎮企業家”、“自治區勞動模範”、 “全國優秀鄉鎮企業家”等稱號;曾雲高不僅有“發展興寧經濟突出貢獻者”和“興寧市十大傑出青年民營企業家”等桂冠,而且還是梅州市和興寧市的兩級人大代表;其副手曾桂祥、曾凡金、曾文坤分別是廣東省和梅州市的政協委員及興甯市人大代表。 礦工。礦工是這個利益格局中的犧牲品。中國礦難創“世界之最”,那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事實。據政府的數據,每生產100噸煤炭的死亡人數,中國是美國的100倍。中國生產世界煤炭的30%,但煤礦事故的死亡人數卻佔到70%。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每年死於礦難的人數都將近一萬人。有個叫“狼窩”的博客為中國的煤礦寫了一段“幽默”的廣告詞:“朋友,你想直面死亡嗎,你想領略命懸一線的快感嗎?那就請你到中國來,到中國的煤礦裏去,在那裏,你將體會到九死一生的樂趣,你將面對世界上最危險的考驗”,他認為,這段廣告肯定能招徠熱衷於高危探險和挑戰生存極限的愛好者,到中國的煤礦進行冒險之旅。這雖是調侃,但卻是真實情況。興寧煤礦早就是一個懸在礦工頭上的巨大的水庫,礦工們就是在這個水庫底下拙煤,掙一點可憐的血汗錢。據新華社報道,目前山西省各類礦山採空區已達2萬多平方公裡,以全省15.6萬平方公裡的土地面積計算,山西有近七分之一的地面已經成為“懸空區”。山西是比較典型的,其他省份如遼寧、吉林、黑龍江、陝西、河南、廣東等也莫不如此。中國幾千萬礦工,就是在這種命懸一線的環境下直面死亡的。除生命安全隨時受到威脅外,長時間的繁重的體力勞動也使礦工的健康狀況嚴重惡化。目前中國煤礦統計的塵肺病患者為60萬人,據估計中國煤礦每年新增塵肺病患者超過7萬人。塵肺病是一種因長期吸入大量粉塵,導致肺組織不斷纖維化的全身性疾病。其症狀是胸悶、胸痛、氣短、全身無力,嚴重者甚至無法平臥,給病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他們的平均壽命不超過48歲。 中國礦工絕大部分是農民,有的是靠山吃山的當地農民,有的是外來打工稚霓r民。他們在這裏賣命賣力,養家糊口。礦井對於他們來說是個閻羅殿,是個煉獄,但又是他們須臾不能離開的地方。廣東當局去年在礦難事故發生的壓力下,炸封其謂證照不全的煤礦,引發包括礦工在內的當地股民的大規模抗議示威,並導致流血事件。礦工本來是無證煤礦受害者,為什麼也反對炸礦呢?一位礦工說:“沒有煤礦,老百姓賴以生存的依靠就沒有了。我們就是靠煤礦吃飯的。沒有煤礦不知道該幹什麼好了。我們沒有煤礦,就等於死路一條。”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元人張養浩的名句,成了今日礦工生活的真實寫照。在這個人吃人的格局中,他們是被吃的一族。 [煤殤評論] 2006-12-12 呂耿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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