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一致的解释就是探究事物以获得真知。 这个解释我在那片“雌”文里已经提到了。我说这个解释等于什莫也没说恐怕引来很多国学迷(包括万公和ET等)不满,阿拉完全理解。因为格物致知可以说是贯穿整个儒学(尤其是宋明以来的新儒学,即理学)的一个重要命题。
说它什么也没说是指在方法论上,这个命题(包括理学家的论述)没有什么建树,没有系统地解释知识的来源以及如何才能获得知识等一系列重要的知识论和方法论问题。
然而,从大处着眼,格物致知作为一个总概念在国学(理学)体系内自然有它的独特价值。
众所周知,理学体系的根本建立在一个“理”(亦称“道”,所以理学亦称道学,以区别陆王心学)这个本体论上。万事万物同归一理。这点和西方从希腊以来的神学思想极为接近,甚至可以说在哲学意义上是等价的。因此明白这个“理”对于新儒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理”处在形而上世界。理之本体看不见摸不着。处在形而下世界的人如何才能明白这个理呢?
格物致知这一命题明确宣称:形而上的“理”可以通过对形而下的“物”的推究而发现。所谓“一草一木皆有理”,“理一而分殊”,这些都是格物致知命题的相关推论,也是很了不起(相对于那些多神论获无神论体系而言)的见解。这似乎已经很接近西方的科学哲学思想了。
然而,如何格物以致知,则在理学里基本是个空白。至于格物致知最后是怎莫会格出三纲五常之类的伦理,却没格出自然科学的“自然之理”,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一个谜。阿拉最近经过多方论证思考,大有收获。希望以后有机会分享,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