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学的雅与俗 |
送交者: 芦笛 2003年06月23日18:14:53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里看得最晚的一部,十二岁才看,觉得乏味透顶。特别是里面那些诗词,简直是不知所云。长大了又看了许多次,当然看懂了,但仍然讨厌那些诗词,特别是林妹妹的有病呻吟。这种厌恶至今不改。说来丢人的是,我唯一记得的诗词除了刘姥姥那诙谐的“大火烧了毛毛虫”之外,便只有薛大爷的《女儿悲》。我想,其实大多数读者恐怕都和我一样,只是从来没人敢像我这样坦然承认自己的低级趣味而已。 由此想到,什麽是高级趣味(雅)?什麽是低级趣味(俗)?这些问题咱们视为理所当然、不言而喻,其实恐怕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盆浆糊。 先来看看书中诸人作的《女儿悲》。 宝玉: 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 冯紫英: 女儿悲,儿夫染病在垂危。女儿愁,大风吹倒梳妆楼。女儿喜,头胎养了双生子。女儿乐,私向花园掏蟋蟀。 云儿: 女儿悲,将来终身依靠谁?女儿愁,妈妈打骂何时休?女儿喜,情郎不舍还家里。女儿乐,住了箫管弄弦索。 薛蟠: 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女儿愁,绣房钻出个大马猴。女儿喜,洞房花烛朝慵起。女儿乐,一根XX往里戳。 以上诸诗(略去了蒋玉函的庸作)充分反映了《红楼》的一个艺术特点,即诗作甚至谜语都符合人物的性格身世和教养。用传统的雅俗观来看,当然是宝玉的最雅,可惜那却是最无个性、最不生动、因而也是最让人记不住的。它说的无非是这麽些事:大龄女青年的烦恼;想老公的少妇的寂寞;化妆时的欣慰和游戏时的快乐。这些题材平庸至极,从《古诗十九首》开始就成了滥套,以致后来的效颦者们写起来绝对不可能有丝毫真情实感。 正是为此,作者只能借助典雅的用语来掩盖真情的缺乏和内容的苍白。那四句里最好的大概是“秋千架上春衫薄”,让人想像出一个荡秋千的少女衣袂飘飘的美好形象来。除此之外,每一句典雅的诗句都平庸到让人恶心──典雅的平庸比朴素的平庸更让人受不了,正如丑女不打扮还让人觉得自然些似的。 而这正是《红楼梦》上绝大部分诗词的特点──典雅的平庸、精致的滥套,其中无一句话不是前人没说过的,代表作就是《林潇湘魁夺菊花诗》那一章里的诗作。为作者自我赞赏不绝的那些佳句如“圃冷斜阳忆旧游”、“口角噙香”、“秋无迹,梦有知”、“短鬓冷沾,葛巾香染”等等,在我这现代读者的嘴里直如嚼蜡。写诗写到钻到这种微雕式的蜗牛角里去还要自鸣得意,近体诗还怎麽能不衰落?传统诗词还有什麽生机? 比起来,宝玉想像的那些女儿的喜怒哀乐,还不如冯紫英的来得实在:接到老公的病危通知;靠莫给鸡买来的房子还没买保险就毁于飓风;上帝送来个计生办只有干瞪眼的超生指标;违反禁令逃出监牢般的绣楼去抓蛐蛐的兴奋和刺激…这里哪一桩不比宝二爷的有血有肉? 当然,诸篇中还是以云儿写的最好。它生动地、具体而微地在有限的篇幅里写出了妓女的悲欢:卖笑生涯的前途茫茫无依无靠;鸨母的鞭笞毒打;情郎爱上自己不能自已,以致背叛了神圣的家庭;陶醉在艺术带来的欢欣中,暂时忘却了现实中的烦恼…多麽生动!多麽具体!这难道是什麽“闺中女儿愁春暮,忍踏落花来复去”的矫情可以望其项背的? 最有震骇力、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哪怕是记忆力不佳的人也能过目不忘的诗作,当然还是薛大爷的绝唱。它的艺术魅力在於其逆反精神造成的跌宕,让你绝对想不到那“悲”、“愁”、“喜”、“乐”后面跟的是什麽答案。最出人意表的是“绣房钻出个大马猴”一句,它的荒唐不能不让你捧腹大笑。而吓坏了神经衰弱者的当然是压轴的最后一句。那句话之所以石破天惊,是因为开天辟地以来第一次有人用如此粗俗、如此直接了当、如此言简意赅的方式总结了性事的快乐。其实,第三句和第四句说的完全是一回事,然而换了个表达方式,效果就完全不同了。曹翁的天才,是他故意将第三句写得出人意料的“雅”,它在那儿起的作用如同跳板,将横空出世的第四句送到了半空中,再铺天盖地地压下来。 无可否认,在艺术效果上,这首诗比书中绝大部份诗作都成功。无论海棠诗社的诗翁们如何互相吹捧,他们的诗作却不幸没有多少人记得住,而凡是读过该书的人恐怕都忘不了薛大爷的大作。我想,这一点,恰好证明为曹翁推崇的“雅作”根本就没有生命力。 从美学的角度上来说,薛作大概算丑的,因为它不但犯了直白的毛病,而且把一种可以是非常美好的东西简化到了动物水平。然而正因为它和那些故作风雅的诗作形成了一种反差强烈的对照,人们对装模作样的陈词滥套的厌恶使得粗俗直白的东西也就成了绝唱。这种悖谬现象的出现,实在是对以玩弄文字游戏为风雅的传统审美习惯的反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薛大爷的成功相当于王朔(含卫慧)和马悲鸣的成功,它同时具有王的粗俗和马的荒谬。后两者与薛大爷的大作一样,其成功完全靠的是既有文化套路的式微和国民思想的贫乏偏枯。对乏味的“雅”的逆反造就了王、卫代表的痞子婊子文化的繁荣,对思想统治的反叛则成全了马的奇谈怪论的轰动效应。 那麽,倒底什麽是传统文学的雅与俗呢?我想,所谓雅俗之分,只存在于表达的形式而不在表达的内容。传统文艺作品的内容无所谓雅俗,但表达方式有巧拙之分。同样写房事的快乐,用句遮遮掩掩的“洞房花烛朝慵起”就比“一根什麽”的直白雅到不可胜计。因此,雅无非是一种技巧。这种技巧越复杂,就越显得雅。传统文学的“雅”的秘诀,是不但写作者需要阅读记忆大量的作品才能掌握这种技巧,而且读者也需阅读和记忆大量的作品才能领会这种技巧。因为这个特点,弄到后来人们就忘了这不过是一种技巧而已,反而朝朝暮暮地陷在里面,把技巧本身当作追求的对象。最后便造出了一种无比可笑的局面:社会上的一批人花大量的时间,学习怎样去领略欣赏另一批人耗费了大量时间才掌握了的技巧,等到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弄懂了这种技巧,才无比懊丧地发现那复杂的技巧后面其实往往一无所有,如同《红楼》里那些无比典雅的菊花诗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骤闻薛大爷的绝唱,他们当然要在心里大喝一声:“真妙!” 2001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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