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是对生命的珍惜 |
送交者: 佚名 2003年11月07日17:13:28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琼是我的同事,一个朴素得像一片云一样的女人。 琼四十几岁了,本来就长得普通,还特别不注意修饰自己。她从不化妆,每天素面朝天地来上班。其实她眉毛的形状不错,只是淡了些,如果用眉笔稍微描黑一点,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还有她唇色挺好,只需用唇笔勾一下轮廓一定性感得多。她眼睛不大,画一抹眼影太重要了,那样能让她细长的眼睛顾盼有神。她的衣服种类也是出奇地少。冬天,可数的几件毛衣翻来复去换着穿;夏天,短袖短裤,连裙子都没见她穿过。至少在穿着打扮上,她是一个单调乏味的人。 琼如此漠视美让我们大为恼火。如果她正值风华正茂,我们不会在意,因为青春本身就是天然的装饰。可她已经四十岁了,她不会不知道四十岁是多么尴尬的年龄,这时候皱纹不再若隐若现,扭扭捏捏,而是堂而皇之地长驻在脸上;头发逐渐稀疏,牙齿时有松动,该补的补,该拔的拔,满嘴没几颗天然的好牙;有人像面包一样发酵膨胀,有人像腊肠一样风干憔悴,肚腩开始显现,娇好的身材已成为记忆中一道美丽的风景。再漂亮的女人到了四十岁也不再迷人,何况琼,她还不漂亮呢。 我们几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凑到一起,化妆品永远是经久不衰的话题。A姐用的CD护肤霜据说是某个电影明星的最爱,价格最为昂贵。B妹用的是法国名牌,价格也不菲。只有琼用的是加拿大产的不知名的品牌,最便宜。说到这儿,大伙儿不由打量了一下琼,她白皙的皮肤,光洁平滑,竟不见几条皱纹。不禁自嘲,嘿,什么护肤品都是心理作用,聊以自慰罢了。下面谈到唇膏,眉笔,琼就只有出耳朵的份儿了,那些花里胡哨的名字她连听都没听说过。看她茫然的眼神,我们气不打一处来。A姐先发难,说琼也该把自己拾掇拾掇。树要皮人要脸,脸上的这点功夫是不能少的。像咱们这些在机关上班的看不得浓妆艳抹,但化点淡妆还是必要的。而且自己感觉也好嘛。B妹应和说,就是,我现在要不化妆就感觉像没穿衣服似的不舒服。琼闷闷地说了一句,我这人不适合化妆。就再不言语。 大家七扯八拉又聊起了衣服。A姐刚买了一件无袖连衣裙,是那种软质地的布料,穿在高挑的A姐身上别有一番风韵,据说今年国内也时兴这个款式。B妹上穿真丝短袖,下着拽地长裙,看得出是经过刻意设计的。再看琼,白色T恤,蓝色西装短裤,连点色彩都没有。A姐又沉不住气了,说琼不是我说你,你是所里的正式雇员,工资我们是知道的,算得上中上等,老公呢也有份稳定工作,房子也买了五六年了,贷款已经差不多还清了吧。你干嘛还这么节省呢?咱们这伙人都是过了四十奔五十的人了,再不好好打扮打扮,这一辈子就过去了,多不值啊!B妹也附和说,是啊,云想衣裳花想容,爱美是人的天性,我们要是不好好修饰自己,老公可就要到外面去寻找美了。四十岁的男人可是最性感的年龄呢。有沧桑还不太老,抢手着呢。 看众人的目标都对着自己,琼有点慌乱。但马上就镇静下来,缓缓地说起自己的故事: 我过去曾经是个挺爱打扮的人。上大学的时候,时兴烫发,我想都没想就和几个要好的女同学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理发店,把一头浓密的黑发剪了,烫了个满头。那时候我们家兄弟姐妹多,不富裕,我的零用钱都是工作的哥哥姐姐轮流负担。哥哥是普通工人,大姐是从下放的农村抽调到县里的工厂上班,工资都不高,给我的钱真可以说是牙缝里省下来的。这些钱,除了买零食,其他都贡献给专赚女人钱的各类商人了。 我个子不高,所以我特别喜欢买裤子。因为合体的裤子能让人产生腿长的效果,使我显得高一些。开始大家都穿喇叭裤,后来风气一转又流行起筒裤来。看别人穿着筒裤显得腿部修长,挺拔帅气,我就特别想要一条筒裤。攒了好几个月,才买了一条棕色的涤纶筒裤,穿上后心里美得很。但时间不长,新鲜感消失了,就觉得也就那么回事。时兴牛仔裤以后,这条裤子就压在箱底,再没见天日。衣服也是一样,常常是买回来时当宝贝一样,一过时在我眼里就变得黯然失色,一无是处,最后遭遇压箱底的命运。 大学毕业的时候,收拾东西,翻出四年里受宠又被抛弃的一大堆压在箱底的衣服,就像啃鸡肋,留也不是,扔也不是。想到用哥哥姐姐省吃俭用的钱换来的不过是短暂的虚荣,我的心很疼。我突然就有一种无聊的感觉。赶时髦是不是很无聊?讲究穿是不是很无聊?人又不是衣架,我真的需要这些东西来为我争点光彩吗?我真的需要这些东西为自己找到自信吗?说到底衣服的功能就是遮体御寒,人的身体才是高贵的。 从那以后,我花在穿衣打扮上的时间少多了,即便买衣服也力求舒适合体,不盲目跟着潮流走。但对烫发和高跟鞋还是很热衷,毕竟到了交男朋友的年龄了。这样一直到认识我现在的老公。他是搞运动的出身,平时都是运动衣裤,旅游鞋。他对我的第一个改造步骤就是脱去高跟鞋。他说高跟鞋这个东西是高个的人穿了显高,矮个的人穿了显矮,你要不想提醒别人你个儿矮最好就别穿高跟鞋。我想女为悦己者容,要是你都不嫌我矮,我还怕什么?就横下一条心,穿上他给我买的旅游鞋,感觉还真不错。那时候旅游鞋不像现在这样流行,只在体育用品店出售,我算是赶了一回时髦。他还给我买了一套全棉的运动服,我发现穿上这一套行头,不光行动方便了心理也轻松不少。像我这种长相普通的人有如靠衣服吸引别人最后还是让人失望,还不如干脆就别让人注意。一想到没人注意自己,心该有多自由啊。所以多年以后,我还经常跟老公提起这事,感谢他把我从高跟鞋的桎锆中解放出来。 老公对我的第二步改造是去掉烫头发的习惯。这个想法他和我见第一面的时候就有了,只是一直碍于面子没说出口。有一次他又骑了近两个小时的自行车去我工作的地方看我。那天正好我刚在单位附近的小理发店烫了一下头发,那个干瘦老头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他做的发型毫无美感。老公实在忍不住了,就说你为什么一定要烫头发呢?其实你的头发又黑又亮,自然的样子一定很可爱的。烫得次数多了,会发干发黄,这不是把一头的美发给毁了吗?我听了很震惊,一直以为他挺欣赏我为他精心挑选的发型呢,没想到他挺有城府,交往这么长时间才告诉我。那好,又是女为悦己者容,再听他一次。从此或长发披肩,或短发齐耳,清汤挂面的发式再没变过。天然的直发不再受电棍,化学药水的践踏,自由舒展。 化妆的心思也不是没动过。有一次别人送了两张欧美同学会舞会的票,那时候我们已经结婚了。我兴致勃勃地“对镜理花黄”,描了眉,又涂唇,折腾半天。快到时间了,老公才从他的狐朋狗友那儿回来。一看我热热闹闹的脸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说赶紧擦了,又说你气色挺好的,不用化妆。结果那天我就是素面朝天地混在红男绿女中跳了一个晚上。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喜欢上了不化妆的感觉,脸上干净,清爽,而且还不存在卸妆后的心理适应问题。 后来到了加拿大,发现老公的自然主义审美观在大洋彼岸很有市场。大学里除了秘书化点淡妆,穿着比较讲究外,大多数人都很随便,赶时髦和猎奇都是少男少女的事儿。成年人的服饰舒适始终处于第一位,比如宽松的T恤,西裤,就连牛仔裤都做得很合身,极少有人穿着紧身的衣裤来上班。刚出来时,我们都带了不少漂亮衣服,什么真丝连衣裙,西服套裙,来了后基本上是压箱底。有时候高兴穿上一件去上课,系里总会有人很关心地说,今天有PARTY?加拿大人穿衣服很讲究场合。有些衣服只适合在晚会上穿,或者去作客的时候穿。去年回国看到大街上有身材好的女士穿着吊带裙招摇过市,就觉得很不得体。这种衣服质地好的可以在晚会上穿,棉布的可以在海滩上或卧室里穿,惟独不能在大街上穿。 就这样,我先被老公调教,又受加拿大人熏陶,穿衣服越来越不讲究,满足于有那么一两套正式场合的穿戴,其他就尽是些肥肥大大的休闲服装。用进废退,慢慢地就不会打扮了,对美的感觉越来越迟钝。与此同时我受老公影响,更注意花一些时间在运动上。一到周末,一家三口,不是骑自行车到处闲逛,就是去体育馆打羽毛球,游泳,最近我们又迷上了网球。身材好了,穿什么衣服都好看,这就是老公的观点,很朴实。其实我觉得这才是本质,拥有健康的身体,脸色自然红润,何需化妆?没有铅华的污染,会更神清气爽。 琼说完了,竟无一人答腔。还是A姐打破沉默,她说没想到啊,琼,看你平时少言寡语的,一句不会打扮引出这么多话。不过呢,这打扮也是见仁见智的事。要是既注意锻炼,又注意修饰,那就两全其美了。我倒觉得琼和她老公的自然审美观点其实有很深的内涵。如果说修饰是对生命的热爱,那么朴素则是对生命的珍惜。他们是如此珍惜生命的原色,以至于不忍在上面涂抹不相干的东西,不忍让艳丽的服饰喧宾夺主。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安于简单的生活,守住一份质朴不也是人生的另一道亮丽的风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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