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内声色犬马,酒池肉林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灰色文化。说是灰色,因其离文明社会太远,说是文化是源于它的历史和新旧文化冲突和互相渗透的特征,和其融入商业活动中各个层面的属性。 由于家教颇严,和平从孩提时代就刻意疏远烟酒,在那个年代像和平那样能做到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做人做事坚守自己的底线的人真是鳞毛凤角。也许你会说这是个好习惯啊,的确,对一个宅居男人也许是不错,但在如火如荼的商场中,这种所谓好习惯却总让和平处于不尴不尬的境地。这好像没有道具的舞台,再大都没有气场;清唱得再好,也缺少气氛一样。 李小姐在秘书任内,帮和平喝了多少酒,吐过多少次,他已记不清了。当和平回首往事,想到这个女人的种种好处,还是会有所感动,心潮澎湃。 记得有一次,请中行的行长吃饭,和平让李小姐陪行,饭桌上少不了杯来杯往。和平不想因打不起酒官司丢单,只好霸王硬上弓,多喝了几杯,不曾想没多久就有些头重脚轻,几有失态。李小姐看在眼里,不动声色的把递到和平面前的杯子,都接了过去,博命般地把它们尽数灌进自己的胃中。起初和平想她善饮,并不以为意。当他在去洗手间的过道里偶遇她时,正赶上她依墙斜立,以指抵喉,将已深入胃腹的酒水倒流出口。看着眼前这个柔弱仟细的女子痛苦难过的样子,让原本就怜香惜玉的和平痛如割腕,怜由心生? 她凭什么如此待我? 和平不禁在心里暗暗的问自己。 她见和平过来,马上直起身子装出一付若无其事的样子,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但这都不足以掩饰她的痛苦,和平明白她不想让他察觉的良苦用心,所以在经过她身旁时,轻描谈写的说了声: "不能喝,就别逞能。" 说完这话,连他自己都在心里骂自己是混蛋,但脸上还是一付虚伪的自大。 和平送她回公司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她放下就走,而是搀扶着几乎瘫软成泥的她一起走进房间,和平没有开灯,他不忍心惊醒还在梦里的佳人。他把她轻轻放在单人床上,并帮她退去靴子,拿过一旁的被子给她盖好,又拉过一边的凳子,把沏好的茶放在上面。临行时,他借着月光看了一眼那张被酒精染得桃红飞度的脸,心中涌出几许不舍,和心猿意马的非分之想。。。。。。 "别走,能陪陪我吗? 就一会儿,五分钟也行。"一直闭着眼的李小姐突然开口了。 "你没睡着啊? 喝杯茶水解解酒吧,以后不能喝就少喝点。" 和平本想说些知冷知热的体己话,但临走时又口是心非起来,他始终还是放不下端久了的主子的架子。多虚伪啊,她是为自己才受到的伤害,说完这话和平自己都讨厌自己。 "我得走了,车在外面还打着火呢。"和平像做了贼似的,头也没回地快步走了出去。 其实和平很想留下来陪陪她,一方面她是为他才弄成这个样子的,与情与理他都应该留下来照顾她,另一方面和平也非圣贤,也有非分之想。但和平真的不想和她之间有什么故事发生,起码现在不想,如果他这样做了,那么他鄙视王干事的理由就完全不成立了,而且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想到此和平借故家中有事狠心离开了。如果我不走,我不知道我能否管住自己,如果她想。。。。。。和平在漆黑一团的楼道里浮想联翩。 和平上车后,并没有马上启动车子,而是让自己骚动的心先安静下来。想想最近耳闻的一些关于王干事的事,和平不禁动了恻隐之心,真有些可怜他,尽管和平依旧从心里讨厌他的所作所为。听说至从李小姐搬到公司住以后,王的那辆军车就天天停在公司附近的街道旁,像一个忠实的老狗对主人不离不弃。发小也曾告诉过和平,王多次酗酒滋事,躺在地上耍酒风时还穿着一身军装。害得他那个在通信营当教导员的妻子,常常半夜三更的到处找他。 撇去他那些认人看不起的行为不论,他也算是一个性情中人。和平想不能由于自己的好恶,再往他已是伤痕累累的心口上撒盐巴了。对我应该成全他,但一想到李小姐的态度,和平又打起了退堂鼓,有些不知所措。人与人之间什么忙都能帮,只有感情的帮外人根本插不上手,而且常常好心办坏事,弄巧成拙。 (六) 湖柳烟花头上绿,山枫暮水竟天红。 野凫应惧秋风烈,不恋湖心向苇丛 。 和平是个很念旧情的人,别人的一个好,往往让终生都他耿耿于怀,总想找机会报答一二。但他从来就记不得人家对他的伤害,就像他岳母说的那样,这小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记仇。在和平的生活里曾经有三个女人给他织过毛活,母亲,丈母娘和她。和平把一针一线,看成一心一意的对他好。他始终都认为如果没有爱,就不可能完成这世界上最最枯燥的工作。而能给你织毛活的人,都是值得珍爱一生的人,她们能在机戒,无聊,烦闷中为你完成一个用时间和爱编织出来的呵护,足以表示出她们对你有多么的好,有多么的爱了。 母亲织出来的东西总是用新旧毛线搭配而成的,所以看起来很像联合国大夏外的万国旗。所用毛线几乎都是从哥哥穿小的旧毛衣毛裤上拆下来洗干净后废物利用的。尽管如此,和平穿在身上还是神气十足,感觉上就是一条新的毛裤。 丈母娘用的却是全新的毛线,当然这里见外的成分,也有她对女儿的爱。和平第一次穿上新毛衣时那种自信满满的感觉,直到现在他还记忆尤新,那是一种被幸福和虚荣合成的感觉。关于这点,和平从未对别人说起过,但在他的心里却一直都保留着对她老人家感激之情。 而她-李小姐,用心良苦地把一个大写的爱字,一点一滴的织进了和平的心里和生活里。那里有她的想象,期盼,渴望和梦。这让和平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爱以外,还有另外的一种爱,一种让人想起就会感到幸福和享受一生的爱。 记得那是李小姐来公司的第一个冬天,外面下起了第一场雪。李小姐破例向和平请了半天假,说是有点私事需要处理。这是她第一次请假,但也是公司最忙的时候。和平虽然准了她的假,但心里却很不情愿。都什么时候了,那么多事等着她去做,公司所有的人都在忙着手里的工作,这是个分秒必争的黄金季节。 和平没有注意到李小姐是什么时候回到她的办公室的,快下班的时候,她过来敲和平房间的门,进来后随手把一个精美的长方形盒子放在和平桌子上说: "没想到今天突然降温了,我给你织的毛裤还没有赶出来。这是我刚在联营给你买的,你今天就将就着穿吧,也是纯毛的,穿上它就不会冷了。" 说这话时,她的眼睛一直看着窗外,有些迷离和惶恐,好像是在对一片一片不不甘寂寞的雪花,述说着她此刻的心情和愧疚。和平一下子明白了她今天请假的原因,她是为他才请的假,可是就在不久他还在心里埋怨她呢。 "买它干啥? 多少钱?" 和平掏出钱包准备付钱,但说出的话却有些口是心非。 "没多少钱,记不得了。" 李很委屈,满脸涨得通红。 和平收起钱包,心想以后找个借口再还给她,而此刻显然时机不对,如果自己再坚持,一定辜负了她的一片苦心。和平突然想起婚前,每逢到了换季的时候母亲总会提前给他们准备好适合的衣裤来,结婚以后,他就被像泼出去的水,除了母亲依然会时常提醒他继续为他的衣食住行操心外就再没人关心他需要什么,想什么。而痛苦和开心都是他自己的事,真可谓西出韶关无故人!和平早已对冷暖自知和为别人操心的生活习以为常了。现在,突然有人对他这么好,和平还真有些不适应了。他竟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出口来,他甚至都没注意到,李小姐是什么时候离开他的办公室的。 当和平走进被飞雪和北风统治的银色世界里时,他才体会到那种从里到外的温暖和有人关爱的满足。和平突然想刚才发生办公室里的那一幕,因不甘心输给大自然的魔力而结着哀怨的双瞳,他的心一下子潮湿起来。。。。。。 第二天当和平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时,穆然看到硕大的老板台上放着一条叠的整整齐齐的毛线裤。当和平把它拿近些想仔细欣赏一下上面别出心裁的织工,他的感觉瞬间被扑鼻而来的新毛线的味道温馨了,他恍惚觉得春天的温暖提前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有些不能自己,拿起电话想和李小姐道声谢,可还没等接通对方电话就挂了机。然后立即把毛裤放在书柜的抽屉里,极力压抑澎湃起来的心情,使其渐渐平复下来,然后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工作。 中午李小姐像平常一样进来给和平送饭,他原本准备说些感激之类的话,但当他的目光定格在她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白上时,却觉得有些多余,她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一两句感激的话就能够替代得了的。此刻他觉得把她的好记在心里才是最恰当的感激方式。于是若无其事的继续翻看当天的报表,甚至连招呼也没有打。当李小姐转身离去时和平虽然依旧低着头,却仿佛看到了李小姐坐在那里一针一针秉灯为他织毛裤的一幕。过了许久,和平才梳理好纷乱的情绪平静下来,走到书柜旁重新拿出毛裤像捧着一件宝贝似的,在鼻子上嗅了许久,新毛钱散发出的阵阵芳香在不知不觉中爽了和平的整个身心。 十多年了,那条手织的蓝毛裤伴随着他天南海北,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在加拿大的北极光下,在美国齐腰深的积雪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寒冬,始终不离不弃的伴随着他。当春暖花开的时候,和平总会在收箱前把它拿到太阳下晒上一晒,让温暖的阳光把污秽洗涤干净,再叠整齐,挟上几个卫生球后才放在箱子里面。当大雁飞走,当树叶被秋风摘光的时候再拿出来重新穿上。尽管现在和平的钱,足可以买下一整条船的毛裤,但他永远都无法买到一条像用爱织成,感动了他一辈子的毛裤。 有些人注定不是与你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人,你也许甚至都不能再见到她们。但她们也决不是与你擦肩而过的路人,你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地点或某个特定的环境下,真实地感觉到她们的存在,他们同样能带给你生活的勇气和坚守信仰的力量,因为她们(他们)是和你在心里相守一生的人。有时你会情不自禁的在心里与她们交谈,也愿意把你的欢乐和痛苦与她们分享。在人生漫漫的旅途中,你还会不断地看到她们在你的记忆中永恒不变的容貌,听到她们的体贴的话语和朗朗的笑声。。。。。。。 和平相信,在你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一定有一个静静的角落,放着一样温暖的东西,或者只是一句普通体贴的话,却时时能感动你,让你不再孤独的走完你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