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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顺风
送交者: 神童 2002年02月09日20:56:06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
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
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
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
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
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
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
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
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
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
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天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
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
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
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
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
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
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
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
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
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
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
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
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
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
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
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
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
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
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
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
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
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
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
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
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
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
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
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滥交,有钱的搔首弄
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
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
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
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
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
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
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欢听她说话。

她声音是温柔的,像小溪流过石卵,那种节奏,使我无法不留心听。

我给她一包糖,她一颗颗的吃着。

我把车子停下来。

小食店到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伞。天气真冷。

我把一条长围巾缠在她脖子上,她抬头看着我。她的脸还是异常的苍白,眼角的一
颗痣像永远的眼泪。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我与她走进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张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人走过来,她真是全
副武装的:假睫毛,耳环,项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壮,手臂上汗毛是汗毛,
雀斑是雀斑,人还没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袭人而来。我那一点点离别之情,忽然消失得
无影无踪。不在外国住久了,怎么晓得中国人的好处。

我问身边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乐吧。”她说。

“三文治?”

“不。”她说,“我不饿。”

“你一定要吃点东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点点头。

我叫了两份三文治,两杯汽水,我们坐着。

她终于没有动那份三文治。她的脸向着窗外,雨顺着玻璃流下来,流下来,外边是
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乐。

她是孤独的。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我说:“到伦敦天就亮了。”

她点点头。

“春假可以回去,见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问。

“看得出来。”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过是动一动嘴角,然而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问她的
地址,或者可以写信给她。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应该留下来,为她留下
来。但这年头,哪里去找这样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最多不过为她的寂
寞,为她的别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这世界。到处一样的。

我放下了玻璃环。

她已经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让我请你。”她说。

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
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
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
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单名靖。”

“靖?晴?”她低声问。

“不是诚,是靖。立青。”我说,“姓张。”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没有兄弟姊妹。”我说。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们为我担
心。”她平静的说。

“胡说,”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顺风车,他们就不用担心了。上次有一个女
孩子,搭便宜车失了踪。”

她调皮的说:“她搭了一架绿色的莲花跑车,我比她精,我截老爷车,开破车的人
不会坏。”

“你没有男朋友吗?找个男孩子接送也罢了。”

“是,我也动过这种脑筋,结果这个男孩子接了我两次后就动手来搭我的肩膀。”

我温和而带点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说。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没有那么便宜,他想昏头了,我
还是乘火车好得多。”她轻描淡写的说。

这么倔强,我很吃惊。

“为什么不买一辆车呢?我这辆车三十五镑。开到伦敦,就送给一个好朋友算了,
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亲扣留了我的车牌不还,我撞过车,她怕我丢了性命。”

我摇摇头,她真是野马。而且她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
我不会登徒她,她也应该知道,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再问她,她有权不告诉我。

我问她:“你会唱歌?唱个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说:“多少年了,我乘一个男孩子的车子,他说:‘跟我说话,不
然我渴睡,会撞车。’我只乘过他的车子一次。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爱的
男孩子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笑,“我很可爱,但是我没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恋爱过?”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没有再见过。”

“她可美?”她问,非常有兴趣的样子。

“对我来说,是的,她有非常圆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问,“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学,我来了英国,我们没有吵架,只是信越来越少,越来越少,
后来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没有写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从来没与人说过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间,在车子里,我对一个陌生女孩子说
起。

“你不惋惜?”她问。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没有用,这年头的蝴蝶是毛虫变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爱过一个人。就是那个叫我不停说话。好让他半夜清醒地开车的男孩子。我
爱他。我们只见过两面。也许见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闹翻。但我们只见过两
次。他不知道我爱他。那不重要,我爱他就行了。”

我边问:“他长得好看吗?”

她说:“他有真清秀的浓眉,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无可奈何的一个笑。

“你想念他?”

“无时不想。”

“唱一首歌。”我说。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如连阳光也带走,

我现在告诉你,

当你掉头而去,

我渐渐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个再见……”

“可爱的歌。”我说。

“是的。”她说,“你也唱一个。”

“我不会唱歌,我背一首诗给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见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静默以眼泪。”

她把头转向车窗,很久不出声。

公路上车子渐渐少了。两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妈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
在机场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亲戚,没有女朋友。就是没有女朋友,有个女朋友
就好了。

我脸上应该挂个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说:“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说,“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为我唱一个,我是陌生人,不要紧。”我说。

“陌生人?”她注视我一会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见我,你会认得我吗?”

我一呆。她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特别呢?为什么她要人记得她?为什么?当然我是会
记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不容易忘记。

我因此问:“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会记得你。我会说:‘你好吗?’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国,
你搭过我的顺风车。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时间,时间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
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谁活得这么老?”她索然问。

“有些人还真活到八九十岁。”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
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别说这种可怕的话,有些事情,多想是无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驾车,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这世
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这条路,起初有月色,后来下雨,现在降雾。这雾啊,遮
住了前面的视线,车子仿佛驶往永恒,永远不会到达目的地了,连我也害怕。

我与她在车子里说着话,我真的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吗?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
我们了解对方之极,可以一直不停的说下去,说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说。

“不用。”

但她还是闭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发垂在车椅背上。黑发是全世界最美丽
的头发。我要开车,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认得她,我在英国这
三年不会这么寂寞。这三年来我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见过了,不过只限中国女孩子:新界
来的女侍,开林宝基尼上学的千金小姐,自费半工读的好学生,女护士,嫁过来落籍的
新娘子,什么都有,就是没见过她这样美的。

我这些年来,正在找她这样一个女孩子。

如今见到了,却迟了,我要走了。

车子渐渐驶入市区,天亮了。一种灰色的亮光,不是蓝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园,
在一种朦胧下特别美。她好像睡着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里下车。老实说,我不想她下
车,下了车就是分手,分手几时再见?

但是她睁开眼睛,她说:“到啦?”

“到了。”我说。

“你知道勃朗宁街?我在那里下车,青年会在附近。”

“知道。”我说。

她忽然哼:“你说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会拉着你的手,

在伦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许会改变主意。”

伦敦是寂寞的。

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时间过得快啊,四小时一下子就完了,我们到了伦敦。

我在勃朗宁街停下来。

太阳出来了,太阳升得早,伦敦是一个别致的城市。

她把头转过来,她问我:“如果我约你出来,你会答应吗?”

我毫不犹疑地点头。

她笑了,一个很得意很喜悦的笑。“几时?”她问。

我说:“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两夜的时间,你说几时呢?”

她呆住了。她没有想到我会走。而事实上我连箱子都锁好了。我上曼彻斯特,不过
是说声再见,回来把车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还要留在英国,她另有一套计划。我
们的缘分止于此,止于短短的谈话,止于两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着车门,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终于她问:“后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国。”

“那么你一定很忙,大概没有空赴我的约。”她说,“谢谢你送我到这里。”

“如果我把地址给你,你会写信给我吗?”我问。

她摇头。

“我今夜可能见你?明天?”

她动了动嘴角,那颗痣在雪白的脸上太明显了,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似的,是一颗眼
泪。她眼睛里的郁结与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围巾解下来,还给我。

清晨的风拂着她的长发,她纤瘦、怯弱,我看着她,一直看牢她。

然后她说:“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见了。大家都很忙。谢谢你。祝你……顺
风。”

我怔怔的看着她,她走了,带着她的行李袋,她没有回头。

过了两天我照原定计划上了飞机,平安的到达家里。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这个女孩子。
我不知道她现在住什么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们只相处了四小时,在一部汽
车里,从曼彻斯特到伦敦,四小时旅程。因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顺风车。她是一个脸
上有泪痣的女孩子,忧伤而美丽。我不会忘记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
认出来,只是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再也

没有

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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