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热汤的关怀 |
送交者: sylvia-y 2004年08月20日16:52:40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华衣美馔,皆我所欲也。若两者不能得兼,我可以在0.00001秒内作出回答:舍华衣而取美馔。 以前,以前的我不是这个样子的。 从小到大,我仿佛总是一派混沌。 幼时,和小朋友在一起,常听他们掰着小手指如数家珍:漂亮的洋娃娃,甜蜜的波板糖…… 而我总是讷讷无语,待到回家,翻出角落里那盒巧克力,发现早已过期变质。 稍大些,听同学谈论哪里的冰激淋漂浮做的最好,刘家的馄饨比张家的好吃……我总是接不过话茬。 赴N城上大学后,才知道原来母亲做的饭菜,比食堂的要可口百倍。 直到,直到他的出现。 和他相识,起源于阴差阳错。 新学期伊始,我陪最好的朋友去选BP机。 经过充分市场调查,并和JS多番讨价还价,终于挑了一个合适的机器,和一个服务不错的运营商,只待选一个好一点的号码。 只见他冒冒失失过来,随随便便挑选,急急匆匆付钱…… 我看不过他白白地被JS宰,暗示他换个选择,他心领神会,最后选了和我最好朋友一样的机器,连号码也只差一位数。 目送他风风火火离去,我不禁莞尔——这样的一个男生…… 日后,日后某天,我卧病在清冷的宿舍。 一个人在外地,最怕的,就是生病。 拨打最好朋友的BP机,想求得一点温暖。回电了,是一个期期艾艾的男声:“你,是不是打错了?” 原来发烧烧的迷迷糊糊的我,拨错了号码。误会澄清后,对方并没有放下电话。 他殷殷探慰,我浅浅回应。 交谈中我知道了他就读于N城一座著名的学府的著名院系;他知道了摸爬滚摔,射击散打是我必修的功课。 直到话题尽了,还是不舍挂电话,于是互留联络方式。 他说多多联系,我说一定一定。 后来,后来的故事便落了俗套。 我承认开始的接近是出于怕寂寞的天性。偌大的N城,我只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彼时她正陷于一段水深火热的恋情中,自顾尚且不暇。 而他是一个并不讨厌的男生,有着腼腆的微笑,言谈举止皆有分寸,虽然有着优越的学历背景,并无一丝骄矜之气。 最重要的是,他曾经在我最脆弱的时候,给过我安慰。 于是就这样淡淡地交往,偶尔通通电话。 当时我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外的一个剑桥商务英语辅导班报了名,每天晚上要独自穿过大半个城市到鼓楼上课。他的学校就在鼓楼附近,恰好也想找机会补补英语。我们合谋用同一张听课证混进教室上课。 于是有了他每个黄昏在巴士站台的等待,然后一起晚餐。那时候他带着我尝遍了鼓楼一带的市井小吃,以前我并不知道N城竟有那么多的美味:鸭血粉丝,鸡汁汤包,糖芋苗…… 仿佛一夜之间,他唤醒了我的味蕾,开启了我的胃。每天傍晚在摇摇晃晃的巴士上,我就微笑着憧憬当天的晚餐。而他从不让我失望,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惊喜。 时光总在我们最不经意的时候缓缓流逝,等到课程结束的时候,他也完成了对我的美食启蒙。 今天,今天的我立于时光之河的此岸,遥望对岸的一幕一幕。 才发现当日的我,是那么的蒙昧无知。我仿佛《铁皮鼓》里的拒绝成长的小奥斯卡,以一种固执的姿态,将爱情拒之门外。 我竟天真至此,以为有一种感情,是可以超脱于爱情之外的。并且一厢情愿地以为,纯粹的不掺杂其他成分的感情,是可以长久的。 当他凝望我,问我们属于哪一种朋友时,我总是没心没肺地说,当然是酒肉朋友了。 彼时,他掣肘于一段行将就木的感情中,只能用目光追随我的一颦一笑,暗自叹息。 我理所当然地把他在异地求学的影子女友当作最好的护身符,以守护对父母作出的读书期间不谈恋爱的承诺。 无视他无数次地欲言又止,将身影游离于他的视线之外,仿佛全不知情地隔岸观火,忘记了自己就是那个纵火者。 我依旧心无芥蒂地跟着他吃吃喝喝,直到最后他招架不住我刁钻的胃口,把阵线拉长到了他和同学合租的套间厨房。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男生做饭。他麻利的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笨拙地给他打下手,却越帮越忙,只好罢手。 忽然发现窗外梧桐叶片一夜间变成了金色,想指给他看,却看到他专注的侧影,心中一动,却不知为何,于是傻傻微笑。 那天的土豆炖牛肉,红烧鲫鱼,青椒土豆丝,西红柿蛋汤的滋味,经由我的味蕾,穿过我的肠胃,抵达我心深处。 我想,纵使有一天我老眼昏花,也一定能够凭借舌尖的记忆,辨别出他的讯息。 转眼,转眼成冬。 那一年的冬天,史无前例的冷。我在派出所实习,不小心感冒缠身,延绵半月不愈。他也忙于期末的课程,毫不知情。直到某天电话里听到我浓重的鼻音,这一次他没有殷勤劝慰,匆匆挂断。 我暗自生怨,恹恹地躺在床上听着电台情歌,昏沉睡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到耳边BP机尖锐的呼叫,4个字触目惊心:我在楼下。 我到得楼下,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雪已经落了一地。他站立一隅,身上和自行车上都覆了一层薄薄的雪花。 我迟疑地上前,他微笑把一个保温壶放在我手上,说是喝了鸡汤,感冒很快会好,云云。寥寥数语后,他依依作别,回去赶制图纸。 我回到楼上,怔忪失神。要知道,他的学校,距我实习的派出所有7、8站路的车程,又是在这样一个风雪交加的天气里,而壶里的鸡汤,我喝到嘴里还是烫的。他是用了怎样一种不要命的速度向我奔来?事后我没有追问,他也没有提起,我们如此默契。 我细细咀嚼,缓缓吞咽,认真地将这壶鸡汤悉数纳入肠胃。也许是因为仓促做成,火候不够,鸡汤的滋味并不是特别鲜美,但是它的温度,却让我暖和一季。 苍天易老,可这一碗热汤的关怀,将横亘漫长岁月,成为我不腐的记忆。 如果,如果那一晚解放门城墙上的月光不是那么魅惑,或许我们可以一直保持默契。 暮春的一晚,踏着遍地樱花,我们走到解放门。坐在某一级台阶上,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头顶月色昏黄暧昧,似乎有种蛊惑人心的力量。 当他终于对我说,和女友已经分手时,我知道我已经无法回避。 在感情方面,我尚未开蒙,十分愚昧。 最好朋友的爱情范本是我唯一的教科书。 她的爱情,惊天动地,如火如荼,伤筋动骨。佛说:“爱恋于女人,堕于大怖处。或吞于铁丸,或饮烊铜汁。有二热铁山,彼此来相合。昔时耽欲者,于中受苦殃。受斯苦楚时,都无救护者。” 我眼睁睁看她吞铁丸饮铜汁,却甘之如饴;看她刀尖起舞般游走于爱与痛的边缘,却乐此不疲。 而我,只是一个凉薄女子,并无多余的热情可供挥霍。 我不要成为烈焰之后的余烬,我要自己,冷若冰,淡如水。 于是我躲在沉默背后,无声地制造出一种安全的距离。 他察觉到我的退缩,沉吟良久,仿佛孤注一掷般,捉住我的左手,用笔在我的掌心,慎重地写下三个字,然后合起。“回去再看”,他说。 我紧握左拳,保持这个姿势直到宿舍,张开手,汗水已经濡湿了墨迹,掌心空余三个墨团,字迹已无法辨认。 但是那三个字早已在笔画的起承转合间,通过我纤细敏感的神经,传递到心里 ——“我爱你”! 有些话不能说,一说,便是错。他是聪明的,深谙这个道理。可是,太过聪明,反而弄巧成拙。 如果当日他肯亲口对我说出这三个字,或许我无法抗拒,因为言语于我,比文字更有直指人心的力量,更何况当日青涩的我,尚未学会拒绝的说辞。 于是我继续沉默,用沉默来掩埋一切蛛丝马迹。我不动声色地清理心里被他惹起的丝丝杂念。 当尘埃落定,他只道是那三个字已石沉大海,并不知我心里曾掀起过怎样的波澜。 终于,终于疏离。 他是骄傲的,并不纠缠。而我,也认命。 无疾而终,这难道不是我要的结局? 天地鸿蒙,宇宙荒凉,人海之中两个人彼此相遇可谓难矣,而彼此失散却是一件太过容易的事。 就这样断了音讯。 此去,此去经年。 当现世的锋利将我打磨得粗糙而平静,我终于明白:爱情的面目可以是啼笑怒骂,可以是嗔痴贪怨。而爱情的真相,往往潜藏于一蔬一饭,一鼎一镬之间。 饮食男女,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于是甘心舍华衣而就美馔,潜心钻研厨艺。 现在的我,已经可以将一条鱼做成5种以上的菜式,只是再也没有哪个男人,肯为我洗手做羹汤。 在日复一日的人间烟火中,揣度他当日为我做饭时的心情。 舌尖记忆尤在,而斯人音容模糊。 只好,只好微笑着凭吊,那一碗热汤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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