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文革中的人和事?
特有理
2014-1-16
看了很多對文革的評價,覺得中式教育出來的同胞們,很多人,不會多角度和多層次地分析問題。當然,存心指鹿為馬、視缺德為王道、沒了脊梁骨和膝蓋骨的另當別論。
借用古人的一句詩:“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文革在中國社會裡的表現當然也是這樣,是具有不同形式和程度的。
從總體上、歷史的大局上看,文革實際上就是中國共產運動的社會變異和過程的延伸。它具有愚昧、暴力、邪惡的基本核心,只不過與前期的暴力奪取政權有不同的表現方式而已。
有了大局觀,局部的表現就比較容易剖析。因為無論局部的表現方式如何,其所具有的本質是不變的。有了大局觀,文革中的人和事就可以在一個全面的體系中進行評價。有了大局觀,發動者、執行者、和參與者的責任就很容易分辨。
毛澤東的責任,不能孤立地只局限於文革期間,或所謂的“前三十年”這個時間段。他的責任始於煽動農民暴動、暴力侵害他人的權益、暴力掠奪他人財物、暴力奪取國家政權、又暴力維護一黨獲得的政治權利和社會利益。毛的上位,並不只因其“領袖的才能”,根本還是中國社會具有同樣欲望和道德水平的廣大群眾基礎。
因此,每一個在文革中興風作浪、泯滅良知的個體,都具有與毛相等的道德責任、具有同等的反文明罪責。權利當然可以影響事態的範圍和強度,但不會改變罪責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