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一边倒的杀人方式,自己成本看上去很小,因此就更容易引诱战争决策人使用,而不懂得战争是为政治服务,最后的解决一定是政治方式。
如果清楚just war的概念(其实这是出自美国的理论),就知道这种战争方式是不符合的,也就意味着不可能获得战争的胜利。
伊拉克战争已经是证明,因为对方总是可以习惯这种方式,找到对付的方式,使得美军的战争成本增加,比如连带炸死了平民,客观上使得潜在的敌人增加。美军在阿富汗至今也是用同样的方式,但不得不在2010年开始与塔利班在迪拜谈判,也是因为这种方式的效果是暂时的,不足以扭转整个战争的形势。
ISIS的特点是在逊尼地区得到民众支持,尽管很多人不喜欢其极端理念和行为,但更不喜欢被外国人和什叶派控制,因此其不愁兵员的来源,金钱有石油收入和沙特的暗中支持,占领的地盘远超过周围的国家的大小,就是具有回旋的余地。
另外,ISIS主体是过去萨达姆共和国卫队的成员,如果伊拉克战争都没有能将其消灭的话,如今这种战争规模就更不可能了。
真正有可能消灭ISIS的是伊朗,因为两伊战争已经证明共和国卫队不是伊朗的对手。
这是个长期的过程,从美军在阿富汗战争的消耗来看,消灭一个塔利班平均需要30万发子弹,这种消耗是惊人的,是不论什么国家无法长期负担的。而导弹和制导炸弹的费用更高,上次从海上发射一百多万一枚的战斧一百多颗,总共杀死了70多个ISIS,事后被媒体质疑其意义。
战争是不能这样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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